做忠诚践行法治的法制科长

个人日记



2007年,我被任命为定兴县工商局法制科长,掐指算来,今年已是第9个年头。清贫的工作岗位,并不轻松的责任,让我收获过喜悦,承受过压力,但对法治的信仰从未改变过。

2013年,国家审计署对某生物科技开发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使用国家资金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公司资金使用异常,最后认定该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该项目中央专项资金。

为此,县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该项目的所有资料及账目进行了核查,确认该企业有编制虚假材料的行为。对项目投资也进行了评估,发现企业实际投资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严重不符。

联合调查组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未提供完整财务帐薄的情况下,仅凭几张财务报表即出具了大额投资审计报告,严重违背了审计法的规定,为某生物科技开发公司申请中央资金出具了一个虚假的审计报告。对中央资金的流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建议工商部门吊销某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

局领导听取我的意见:经过调查如果符合吊照条件,应走法定程序,不能用违法的方式去纠正违法。局领导采纳了我的意见。期间,县政府数次催促,我局始终没松口,最终采纳了我局的意见。

按县政府要求的时限吊销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会计事务所没机会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一边是权,一边是法,无疑这是一种考验,听县政府的,违反程序,拒绝,是“抗旨”,压力当然会有,但态度始终坚定,我觉得这是一个法制科长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而非唯领导是从。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如果局领导坚持与县政府“保持一致”,也可以理解,毕竟人都不是生活在世外桃源,但对我意味着什么,我没考虑那么多,早已内化于心的法治意识,让我毫不犹豫地做出这样的选择。透过这件事,我觉得这些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成效还是比较大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风险意识明显增强,这是进步,我乐见这种进步。

通过处理此案,我有比较深刻的三点体会:

一是此案系县政府交办,且关系当事人重大切身利益,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才不会留“后遗症”。在我看来,尊重法律,既是对法律和领导的负责,也是对执法和法制人员的负责。由于在案件办理中,始终坚持必须按程序办理,并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从而避免了可能发生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消除了潜在的执法风险。

二是依法办案是帮领导的正忙,反之,则是帮倒忙。试想如果在处理此案时不坚持原则,唯上是从,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就可能形成行政诉讼,甚至上访,那时领导肯定不会高兴,从这个意义上说,拒绝领导对领导本人及事业未必是坏事。在我看来,坚持按法律和原则办事,就是对领导最大的尊重,就是与领导最好、最健康的关系。

三是执法办案,不仅需要法律知识,更需要坚守法治的精神和维护法治原则的勇气,要敢于向领导表达自己的观点,提出符合法治原则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后续发生的两件事,证明按程序处理此案的重要性。

一是某会计师事务所被吊照后,要求举行听证,如果我们当时违反程序办案,就很可能被法庭“亲近”。

二是某生物科技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被判刑后,县检察院曾到县工商局调取某会计师事务所的登记注册档案,来者意图明显,审查工商部门是否存在渎职行为。由于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从而经受住了司法审查的考验

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是最好的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是处理此案带给我们的最大警示。

美好的法治社会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愿望,但靠幻想实现不了法治,法治的实现需要全社会每个人身体力行去践行。在我看来,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在大事小事上讲法治,人前人后讲法治,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切实将法治精神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工作中去,甚至每一个环节和细节中去,才称得上真正具有法治意识,真正讲法治,才会对依法治国起到实质意义上的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理应走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推动法治前行的最前沿。

做为法制科长,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把关人,职责要求我必须履职尽责,然而,理想和现实总会有差距,在案件处理上与办案机构与领导意见不一致的情况经常会遇到,有时分歧还很严重,如何处理好权与法,情与法的关系,是摆在我面前的一道必答题,如何作答,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领导违法指示,顺从,就会以牺牲法律和原则为代价,拒绝,在一个法制并不健全的社会环境下,会承受一定的,甚至是很大的压力,这是一个不争的现实。我的选择是尊重法律、尊重领导、尊重原则,努力实现三者统一,如果三者做不到统一,根深蒂固的法治意识会让我坚定地选择尊重法律和原则。

如对超越职权办案的,我会态度坚决的说“不”,即使有来自权力的压力。我这样想,从表面上看管了不该管的好像也算不上什么大事,毕竟是管了,罚款也会上交国库,如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许就过去了,如此,也维持了与领导和办案单位的关系,但如果把这件事上升到法治高度去衡量,越权办案是典型的背离法治行为的乱作为,绝非无关原则的小事,种行为违背了法治原则,破坏了法治秩序,损害了执法机关的公信力,这事还小吗。

面对来自权力的压力,说心里话,要说内心一点纠结也没有那是谎话,毕竟我也不是生活在世外桃源,拒绝他人,特别是权力,我也会烦恼,会失眠,会有压力,平时温和的我,有时也会判若两人。为了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我不会忘记抓住任何一次可能的机会,宣讲违法办案的危害和风险,从未为了维持与包括领导在内的关系,而冷淡法律和原则。

面对压力,我之所以敢于坚持原则,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半点私心。常言道,无欲则刚。有人对我的作法不理解,认为我太认真,不活泛,犯傻,对此,我不以为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活法,我就是要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弘扬正能量,为推动中国法治化进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知道,自己的力量是微薄的,但我从不认为是多余的,如果我们每个人每个执法人员都牢固树立法治的理念,并身体力行,国家的法治化进程将会大大加快。

做为法制科长,我始终坚持法律至上,原则至上,不唯上是从,不搞人身依附,不充当权力的御用工具,在我看来,脱离开法治的人身依附的上下级关系,对事业和个人都是有害的,也是非常危险可怕的,历史和现实中因扭曲的上下级关系而导致的悲剧不知毁了多少人,葬送了多少家庭的幸福,绝不让这种悲剧在我身上重演。

参加工商工作以来,工作时间从未着过一次便装,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从未脱过一次岗,从未让人代签过一次到。每当纪检组长带队检查,总是一句幽默的调侃,“刘科长着装免检!”。

在我看来,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体现的是一种法治意识,一种规则意识,一种诚信意识。我常想,做为一名公务员,如果在这样一些并不难做到的小事上都做不到,都坚持不了,又怎能保证在涉及一些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不打折扣呢。

坦率地说,我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理由很简单,这样的选择符合时代潮流,对工作和事业有利,这样的选择带给我的是充实和快乐,让我有一种人生价值实现后的愉悦。

法制培训是法制科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培训实效,责任感让我创新培训模式,变传统的集中培训为针对性更强的“以案说法式”培训,即把每一个案件都视作一个鲜活的案例,把每一次核审都看成是一次以案讲法的交流培训课堂,把每一个案件都用挑剔的眼光从诉讼的角度去审视,并有意识地将法治的理念、风险的防范贯穿其中。

多年来,我养成了读书看报听新闻的习惯,每天的报纸必浏览,每天的工作经验、体会、思考和启示必总结,但最让我感兴趣的还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对国家法治发展动态的关注。

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 

我常想,工商机关是吃法律饭的政治机关,如果没有点真本事,不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习惯,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对法律的学习研究满足于一知半解,靠愚弄百姓和侥幸过日子,总有一天会被法庭亲近。加强法律学习,既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神圣的公务员职责负责,做为肩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重任的工商干部,法治路上,我们永远没有懈怠的理由。

“一条例五规章”公布实施后,责任感让我敏锐地意识到,企业实行信用监管这一新的监管方式,客观上要求案件核审工作要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针对新的监管方式的实施,在2011年总结并实行“案件核审六负责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创新,及时总结出具有鲜明法治化特征的“案件核审八负责原则”,即核审要“为法律负责、为领导负责、为办案人员及其家庭负责、为核审人员自身负责、为企业负责、为社会和历史负责”。 “核审八负责原则”,可以说是案件核审工作法治化的具体体现,这个原则,让核审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实践证明只要牢记并认真遵循这个原则,案件核审质量就一定会提高,错案就一定会降至最低。

“核审八负责原则”已固化于心,每当核审时,我都会下意识地带着一份责任去审查每一个案件,我都会把核审工作与工商法治建设,与国家的法治化进程相联系,每当那时,感觉自己的心是那么的亮堂,因为我的工作融入了伟大的法治时代,一种人生价值的实现感油然而生:我自豪,我骄傲,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有我,中国的法治化推动有我,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有我,尽管我的力量微不足道,但又怎能挡得住我幸福指数的狂飙。

曾有过提职的机会,朋友劝我投点资。面对善意,我一笑了之。为了提拔投资,这样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有职务,我兢兢业业,没职务,仍激情满怀。在我看来,靠拉关系请客送礼,甚至行贿当官,那是做人的耻辱和人格的自我贬低,花钱买自降人格,这个帐怎么算都觉得不划算。有人说,你脑子不活泛,永远也进步不了,我不以为然,坚信自己顺应时代潮流,传递正能量的选择永远不会错。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因为选择带给我的是踏实、心安和境界的升华。

我办公室墙上挂着一幅我非常喜欢的廉政格言,“宁可清贫自乐,不作浊富多忧”,这是我人生追求的真实写照。我虽然没有改变社会,推动历史发展的能力,但把握自己,履职尽责,不以位卑言微而不为的主动权却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就是要用实实在在的言行,去影响和带动大家增强法治意识

 当看到十八大报告号召全党特别是全国各级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段话时,内心产生强烈共鸣,因为自己的法治理念与党倡导和号召完全一致,无疑对我是一种巨大的鼓舞,更坚定了我对法治的信仰。

法治已走进我的内心,融入了我的血液和生命,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名符其实的法治人。工作中我不会忘记抓住任何一次机会,真诚的不厌其烦的提醒,并与执法人员共勉:规范执法,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对执法风险的最好防范,为了你我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让我们破除侥幸,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路同行。

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已成了我生命中的一条主线,一条快乐的生命线,法律给我智慧,法治给我无私和无畏,一路有法律相伴,有法治同行,感觉很时尚很幸福!

2011年,由于成绩突出被河北省工商局授予“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有朋友曾劝我说,你别总在会议上吓唬人们,说诸如如果违法办案,就可能被追究责任,人家听了这话反感。对此,我一笑了之。坦率地说,我是不会拿他人的“反感”当回事,也不会往心里去的,我会依然“我行我素”,当然,我知道这样做会让个别认识不到位的人“反感”,但我觉得,做为法制科长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从工作,还是与同事关系,都应理直气壮地大讲特讲法治,大讲特讲责任追究,不讲,执法人员怎会知晓风险在哪里,风险有多大。做为法制科长,如果连旗帜鲜明的态度都不敢表达,那是自私,是失职,是缺乏责任感和没有担当的表现。提醒多了,大家风险意识增强了,执法的风险自然就会降低。从这个意义上说,哪怕有人不理解、反感,甚至背后骂娘,我也心甘情愿,只要你是安全的。

在处理与下级同事的关系上,我坚持依法管理,对部下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支持。要求同事对工作必须满腔热忱,认真负责,必须出于公心。我与同事约法三章:一是向我看齐,对我监督,二是绝不会向你发违法指示,三是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袒护、掩饰。我认为,严,是负责任,是大爱,松,是不负责,是老好人,是没有担当,是大害。

2014年初,我局接到《河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答辩通知书》:本委受理了田某(我局城关分局原雇佣清洁人员)与你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局长指示我准备答辩状,当晚我将材料带回家,经过对《劳动争议仲调解裁法》认真学习研究后发现,此案应由我局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管辖。为此,我向局长建议,向省仲裁委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定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审理。局长采纳了我的意见。期间,对方曾数次电话催促尽快提交答辩书,并称如果不按期提交可缺席仲裁。为稳妥起见,我向数位律师咨询,均答复说你们应当提交,但我坚持自己的意见。我想,按法律规定,省仲裁委无管辖权,既然你无管辖权,当然谈不上向你提交答辩书。领导再次采纳了我的意见。

之后,我局收到《河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决定书》。《决定书》称:被申请人在答辩期内提出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定兴定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审理。经查明,被申请人系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对方依据冀人社字《201124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设立省市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决定驳回了我局的管辖权异议申请。

之前,河北省仲裁委在通过我局提交答辩书时,并未给出其受理的依据,在我的要求下,对方不太情愿的发来一份迟到的受理依据文件。对此,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再次向局长建议,再次向对方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后来,省仲裁委没了下文。

 这是一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成功实践,这是一场权与法的较量,是法治的胜利,是信仰的胜利,是执着的胜利,是一次漂亮的法治践行“实战”。

带着责任、忠诚、执着和热情一路走来,虽然辛苦、劳累,有时还不被理解,甚至误解,但我从未考虑过改变自己,放弃自己对法治,对事业和对境界人生的执着追求。

可以无愧地说,在人生低谷时,逆境时,哪怕是承受巨大压力时,都从未动摇过对法治的信仰,从未冷遇、懈怠过工作。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也永远不会,因为法治的信仰,早已深深植入我的心中!

坦率地说,法治路上,并非一帆风顺,但我从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理由很简单,选择法治人生,让我充实、快乐,让我体会到了人生价值实现后的愉悦。今后,不管人生之路如何变幻,我将坚定自己人生的理想和信念,敬畏法度,一如既往地坚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正能量,一如既往地坚持“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

人生总要有目标和梦,如此,生命才有意义和价值,我追求事业上的潇洒,我认为,忠诚、干净、责任、担当是永远的美丽和时尚。

忠诚践行法治,与法治一路同行,是我永远不变的选择。

 

                                                                    201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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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心情散步

@{uin:107417435,nick:梦回唐朝,who:1,auto:1}谢谢!天天好心情![em]e181[/em]

心情散步

@{uin:289060466,nick:挥挥衣袖,who:1,auto:1}谢谢!快乐天天伴![em]e181[/em]

雨荷

永远都是那么正能量!

心情散步

@{uin:1577832359,nick:一杯清茶,who:1,auto:1}谢谢!快乐天天!

心情散步

@{uin:510171196,nick:秋風瑟瑟,who:1,auto:1}[em]e183[/em]周末愉快,天天好心情!

心情散步

@{uin:1192727866,nick:慕雨倾心,who:1,auto:1}[em]e183[/em]同行同行!

荷蕊飘香

还真热闹的,看来心情不错的啦,呵呵。

心情散步

@{uin:289060466,nick:挥挥衣袖,who:1,auto:1}谢谢!周末愉快!

尘伶

好久不见,问候心情大哥!

Dove

作为曾经的法律人,为你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