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夜话74--你“发论文”吗 !

个人日记

   

周末正在核对资料,来了两个人,自我介绍说是某杂志社的,来收集稿件论文之类,说是有助于今后评职称,笔者一听,这是好事啊,接过名片一看,是一家从来没听说过的什么《XX信息》,来人自称是编辑,还带来厚厚一本杂志样本给笔者看。

编辑亲自上门约稿,待遇可不低哟,笔者信守翻了翻带来的杂志,装订精美,目录清晰,从外观上看确实不错。编辑热心地介绍说,这些都是刊发的稿件,如果今后你们有人想发稿,直接和我们联系就可以了,现在评职称都要求有论文发表,我们杂志社就专为这个成立的。笔者一介普通老百姓,很讲究实惠,随口问了一句,发稿件稿费怎么算!编辑正色到:“哥,你落伍喽,我们的杂志不付稿费,你要是想发稿件和论文,是你付钱给我们”。笔者闻言愕然,自己写稿发表还要倒贴钱给杂志社,这可是新鲜事。不过,换个角度看,也许笔者真的是孤陋寡闻了,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过去写文章投稿刊用了出版社给钱,那是因为更多的人要看,摆在地摊上也有人买。现在满大街都有人发杂志,只要你愿意收,保管上一趟街就是一大摞,这些杂志中,信笔雌黄、满嘴跑火车的人实在太多了,这些杂志上的文章抄袭早已见怪不怪了,肯定看的人少,或者根本就不想看,这样的杂志做得再精美要想卖钱谈何容易哦,只能送了。 笔者最先接到这样杂志还浏览一下,后来也随手就扔了,或者干脆不接。

笔者再问他们:对于专业论文,你们怎么把好审稿这一关呢,如果是抄袭的论文你们也发!?编辑回答;我们只管刊发不管是否抄袭!哦,笔者明白了,一个词语飞快闪进脑海---“野鸡杂志”。这样的“杂志社”他要是不收作者的钱,靠什么养活他们呀!你可知道,编辑们编出来也很辛苦的呀,所以,你想发稿就当然得付钱,这也是赚钱方式之一哟。

有网上新闻透露,那些貌似猥琐、穷困潦倒的乞丐其实很富有,他们每天的收入至少数百元,也是大城市人口稠密地区收入越高,他们白天四处乞讨装可怜,回到家则焕然一新道貌岸然,这可是不劳而获的收入哟,甚至传言有乞丐靠乞讨在北京居然买了两套房!那时什么概念,身价数百万耶,乞丐们真是装猪吃象哦。所以,为什么国家专门的救助部门对他们的救助他们不愿意接受,因为乞讨真的是一条便捷的发财之路。

笔者感觉,这家上门约稿的野鸡杂志社,和乞丐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乞丐是利用了人们的善良和同情,每当获得一份施舍,乞丐们心里一定在乐:这些憨包! 这类野鸡杂志则是换一种方式利用了人们的功利心,丢下诱饵,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当有人给他们投一份稿就等于送给他们一份收入,他们肯定也会乐:又宰到一头猪!笔者不知我们的职能部门如何监管这样的杂志社,不知道他们存在是否合法,如果合法,他们的手续是怎么办下来的,如果非法,根本就没有手续,有关部门又为什么要允许他们的存在。

笔者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他们说:以前投稿编辑部精挑细选后再发表,发表了还有稿费,稿费不管多少,也算是出版社对作者辛辛苦苦写作的报酬和认可,今天你们亲自上门约稿,服务虽然到位了,但是味道变了,看来你们是不管稿件的品质如何,更不会挑选,只要付钱就刊发,你们其实不是约稿是约钱!

本来,写文稿靠的是灵感和生活的结合,写论文是知识的积累加技术上的再发明再创造,只要不是抄袭,都是作者的心血,都是需要得到尊重和认可的。要是辛辛苦苦写了稿件交给他们,刊发后反过来还要倒付钱,肯定干饭涨多了,脑子进水了,与其这样,还不如将稿件自由地发到网上,网上又不收钱又随心所欲,只要自己的良心保证不去抄袭,多自在。如果是专业性的东西,与人分享也算是乐在其中,有心人因此得到启迪和收获,那也是自己的一点小贡献。如果是随笔杂谈,也是情感的释放,聊以自慰。于是对他们说:你们走吧,不送了,我们这里好像没有人想靠这种方式来评职称。

编辑尴尬了,感到失望,但还是不甘心地坚持要留下名片,说是有机会请帮助联系其他人。他们走后,笔者随手将名片(也可理解成明骗)丢进垃圾桶,因为笔者不会做这样的帮助,这样的帮助无疑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无疑是对歪风邪气、对假冒伪劣的助纣为虐。


文章评论

孤鸟

可悢!亵渎了文学,把人类灵魂的精髓变得龌龊。这样的人和事侮辱了作者,变味了文化。让人愤怒!你做得很好,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