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夜话72--这叫神马!

个人日记


笔者对律师是有偏见的,觉得律师的最大功劳是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咬文嚼字,断章取义,甚至有说成无。因为法律是不讲道理的,只注重证据,对律师的信口雌黄要反驳就得提交证据。客观地说,律师这个行业是唯利是图的行业,他们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捍卫被告的合法权利,骨子里却是不择手段强词夺理。

前年为了笔者原单位厂址因为拆迁和房开商占地索赔款的处理就是因为律师的介入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本来房开商的赔偿款支付后,我们余下的工作就应该是如何处理的事了,然而,在还没有处理这笔款的时候,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一些很多年前已经离开的,曾经在单位里临时干过小时工的人跳出来也要分这笔钱,而这些人和厂里从来没有签署过任何劳动合同,从法律层面上讲是八竿子打不到。但是,从人情味角度出发,我们几个原来的厂领导私下商量决定说服厂里的工人,拿出一部分资金对他们适当补偿。然而,还没商量妥善的处理办法,这帮人就迫不及待地集中起来到各级主管单位上访,坚决要参加分钱,并到法院起诉,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然而,因为他们提供不出他们是单位职工的任何证据,主管部门在了解清楚情况后转告他们,你们无法立案,劳动仲裁部门也不受理,按说此事该结束了。但是,他们请的律师在收取了这些人付给他的前期费用后,给他们出主意:怂恿他们,只要你们形成群体事件,尽管你们缺乏理由和证据立不了案,但是并不等于你们得不到钱,只要你们集体去堵工地,不让开发商施工,然后不停地到政府集会闹事,政府就不得不管,结果自然是政府为了息事宁人,分管县长指令法制办和派出所协调处理。

随后,派出所的一个警官找到笔者单独谈话,笔者提出,这不合程序,应该有人记录,最后签字才行。警官说不需要,这是私下谈话!不过尽管是私下,也是政府的意思。谈话直入主题,警官直言,这件事情本来也不该派出所管,你们怎么分配补偿款是你们自己内部的事,但是政府指定要我们过问我们也不能不管,我们查看了那些人送来的所有资料,承认你们没有错,无理取闹的是他们。但是,希望你们为政府着想,为了维稳,你们拿点钱出来了结此事算了,这是政府的意思。

哦,为了平息这帮人的无理取闹,由我们出钱了事!对此笔者无语,只能说理解,愿意配合。尽管我们早先有这个本意,事到如今只能公事公办了,结果就是双方在派出所和法制办的见证下和对方律师的漫天要价进行讨价还价,就像在菜市场买菜,就像打发乞丐,价钱从80万降到25万成交。
   达成协议后我们提出,钱不能直接付给对方律师,要付给派出所,由派出所给我们出收据,由派出所出面善后才行。

试问这位律师,你以这样的方式收取律师费,你的行为光彩么!?符合你的职业道德么!?

   还有一件事,2014年春节前,因为笔者所在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不力,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另外聘请新的物业公司取代,消息一出,以住在小区一位律师为首的几位心术不正的业主便虎视眈眈,认为物业公司大有油水可捞,把小区老年活动中心办成赌馆每年可分数十万红利,于是网络了几个具有相同私心的业主,一心想自己组建一家新的物业公司进驻接管,为此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形成对立,于是又要举行新的选举罢免原来的业主委员会。

结果原来的物业公司撤走了,业主委员会和新的物业公司无法展开工作,小区顷刻处于瘫痪状态,短短的几天,垃圾遍地,小区业主怨声戴道,业主委员会无法只好求助社区出面干预,社区一方面迅速责令新的物业物业公司尽快恢复正常工作,一方面组织人手清理垃圾,同时出面按这帮人的要求重新组织小区业主对业主委员会进行重新选举,结果是参选人数不足三分之一,选举无效。

事情过去了几个月,这几个人居然恶人先告状,向法院行政法庭状告基层政府是违法行政,因为这位是律师,而这位律师数年前也曾经是法官,而丢掉法官位置的原因是因为其当初的肆意枉法被判三年徒刑并逐出了法院,刑满后当了律师,这样的人渣当律师可想而知是什么情景。

在法庭上自然是颠倒黑白,信口雌黄,当他自己请来的证人做出了让他自己感觉不符合其本意的证词时,该律师竟然当庭呵斥是伪证!而让人意外的是,后来的判决竟然是他们胜诉!呜呼,笔者不知道,是我们的这位行政法庭的法官水平太悲哀了还是中国的现行法律真容易被律师们钻了空子!

试问,如果基层政府当时的果断措施是违法行政,小区当时的治安环境卫生环境就任其下去乱下去么;如果承认你们几位随意发起的不足小区三分之一住户参加的选举,那么,原来按合法程序选出经过住建局备案的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何在!非法合法一目了然的事情我们的行政法庭却视而不见?试想,你的这纸判决贴出来了,是助长歪风邪气还是伸张了正义?如果因此再次引起小区骚乱,基层政府还敢不敢再管!?

试问这位律师,你虽然赢了官司,你的所作所为对得起你的八辈祖宗么!
    这个社会需要秩序 ,需要正气,需要公平。

笔者深深感到,在这类事情上,律师是唯恐天下不乱,扮演的就是一个混蛋角色,律师队伍的良莠不齐导致了这些基层律师就是这样的做派!有这样的律师存在,这个职业真有点悲哀!

这样的律师真是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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