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琐忆

随笔

     我对于自己的家乡,是十分隔膜的。这或者是由于我一直生活在这座小镇上,不曾有过那种背井离乡的颠簸体验。在我的头脑里,自来没有那种借地域来定位、定义自我的习惯,也从没想过要去赞美家乡,甚至从来都不曾去了解它,我只是无言地和它共同生活。据说这里的人以会读书和会养猪而出名:首先是出过不少状元,其次是盛产某种花猪,被誉为全国四大名猪之一。将出产猪和出产状元这两件事并排在一起,倒是颇能让人看透人生真相。

所有的城镇都是有记忆的,但这记忆多半在年深月久中遗失了,只剩下些残骸断片,来不及解读。在我儿时穿行的那些小巷子里,有许多老旧的土砖房,挤在狭窄曲折的过道旁,房屋一个紧挨着另一个,那种空间的层叠衍生,蕴含着深奥的人生拓扑学。它并不是小区房的那种鳞次栉比、齐整有序的密集,而更像是朽木周围长出的一圈真菌。一个小空间仿佛细胞那样用力地从另一个小空间里分裂、挣脱出来,然后它再分裂出更多气泡般的空间,而彼此又仍然紧紧挨贴着,拥抱着,好像无法真正决绝地分开,最终疲倦地停留在连体中了。日后我在凤凰、婺源这类保存较好的古镇里,看到了类似的空间结构。我想那时候人的生活大约也如这空间一般,是从一个家里挣出另一个家,一种人生里头长出另外的人生,它们因为疼痛而分裂,却又始终连成一片。

我极小的时候,便被寄养在这样一间屋子里,屋主是个姓傅的老太太,但我还未及懂事,又被送进学校,所以对她的一切都不了解。我只记得那屋内窗户都很小、大约是为了防寒起见,数量也极少,于是屋内透光便十分差了,即便大白天也是阴森森的。地上也没有地板,只有黑色的硬泥土,凹凸不平,但踩踏了那么多年,也踩得像黑石头那样,光滑而又坚硬了。黑漆漆的房屋,摆着几件老旧的木家具,床和衣柜原先应当是刷过红漆的,也许是做嫁妆搬过来的,红漆早已经凋落磨光了,抵挡不住那浓重的黑暗无情地侵蚀,露出木质的圈纹来。很难想象这样的房中也曾涌出过一股鲜艳的红:红家具、红床被、红灯笼、红对联。红色是一种退场了的颜色,和这里发生过的许多无声的事件一样,它早已远去了,只是留下些许残痕。


   
红色似乎曾被人们认为是美丽的象征。我们这里若说一个人外貌好看而内心草包,就贬称为“红漆马桶”。那个年代的人,尤其是女性,名字里有红字的着实不少。那时还有风靡全国的戏曲《红灯记》,但“红灯”二字,如今已有了截然不同的含义。我对于故乡的另一重记忆,便源自工厂机关院里盖起的红砖房。它将构建自己的基本单元裸在外面,并无任何修饰,也不粉刷水泥,像是直接将皮下组织暴露在外。只有走廊的长栏杆,有时会用灰色的水泥漆出简单的花纹样式,作为建筑物唯一的审美的元素。房子清一色都是灰黑瓦盖成的硬山顶,那种瓦片十分粗糙易碎,在房子垮塌以后,经常被孩子们捡去打水漂。在这类屋的侧面,接近尖顶的地方,通常有个白色五角星,好像盖的一个印章,印章下面写着1970这样的年份。

有时候天气晴蓝,四周绿树婆娑,红绿相映,红色砖房也会令人觉得赏心悦目,但它印刻在我心灵深处形象,是那种奇特的单调。房子不可能建高,但往往又居住着大量人口,所以就会排成一线很长,像砌麻将牌。门和窗都是那样整整齐齐,毫无例外。偌大的红砖房里头,每层只有一间的公厕,私家没有卫生间,所以要如厕,常要冒着撞见熟人的尴尬。在一楼的走廊外,总是有条水沟,水沟的上面,常可见到一排水龙头和水槽。每天清晨或傍晚,都有一排男人在那里洗漱、擦背、拿水桶从头顶淋下去,一排女人坐在台阶上搓着衣服。红砖房外面,经常砌着一张洗衣台,台面的高矮大小都和乒乓球桌差不多,人们就在台中间码上一排砖块,打起乒乓球来。中国的乒乓球之所以能称霸世界,兴许就和这无处不在的洗衣台有关。

读初中的时候,我经常去一条叫朝阳巷的小街道里,那个巷口便有一排陈旧的红砖房。在一楼长长走廊上,摆着小书摊兼小杂货柜。我便整天掇一张小板凳坐在那里,看五毛钱一本的武侠小说,这是那个年头为数不多的娱乐之一。我不记得自己在那里读过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却记得那种气息和触觉——每本书都被无数人翻阅过,书边早已是黑乎乎、毛茸茸的了,纸面上蒙着一层油垢,那年头,似乎是看书看得心跳时,手心都容易出汗,年长越久,纸张便被镀上了一层“金”。这样的旧书捧在手上,总是散发着奇异的气味,并不难闻,反而好像和亲热的伙伴靠在一起时,从他的臂弯上传出的熟悉味道。书摊老板一家人都认识我,也认识我的父母。老板娘还经常叫我“妹郎”,——在我们的方言里是女婿的别称。但我始终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和身份。

在我住的那个大院里头,还有一座很大的废弃吊车,锈迹斑斑,好像从记事起就搁在那里,就像恐龙之类的野兽遗留的骨架,孩童们常在那里爬上爬下,我们还曾在里面发现过一个马蜂窝。黄昏的时候,大人都下班了,老年人也从外头颤巍巍地散步回来,各家门里就传来清一色的炒菜的滋滋声,孩子们在屋外的平地里呼叫玩耍,他们的声音像夜色翻飞的蝙蝠,显得空荡而荒凉。后来我去北京798艺术区,那个地方原来是个厂子,特意保存着这种红砖房,那些巨大的机器也同样留着,甚至连墙上的标语也留着,等到我开始明白红砖房所蕴藏的某种生活,它们已经被拆迁了。

抗日战争的时候,县城打过三次仗,祖母还向我提起过城里遭轰炸的场景。在靠近老镇医院的山头上,据说有许多的死人骨头,有时还能挖到金牙之类。但我从未见过。山头上有许多防空洞,我就读的小学和中学里都有。点起蜡烛照进去,里头阴森森的,深不见底。这些洞四通八达,犹如迷宫,我们从未走到过尽头。念小学时,有同学居然从防空洞里搜出一整箱避孕套,孩子们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抢着当气球吹,我还记得当时校园里飘满白色气泡的场景。避孕套何以会藏在防空洞里,实在是历史之谜了。

说起古迹,离县城大约七十多公里,有一座唐代的寺庙很有名。我十来岁的时候,陪祖父和祖母进山来避暑,独自进去逛了一圈。当时还不曾搞旅游开发,门口守着个肥矮黝黑的小光头,面目丑陋,看不出是尼姑还是和尚,收了我四元门票。据说文革时破四旧,寺庙已被毁坏一空,地上的砖都是一步一坑,杂草丛生,檐角折损,窗棱破败,真有深山古刹的意味。里头有个万佛殿,中央立着三座很高的佛像,大概是三世佛吧。宝殿四壁有无数佛龛,密密麻麻,每个里头都坐着一尊小佛像,寺况虽残败不堪,但走入那殿中,自有股肃穆雄壮的气势凝结其中,好似过去未来恒河沙数的佛,一齐在寂静中现身,低诉着因缘起灭,人世沧桑。我喜欢的一句悟道诗“自从一见桃花后,直到如今更不疑”,就是落蒂于此庙,可桃花又在何处呢?我不由疑了又疑,于是始终没有再去过。只记得路过旁殿时,瞧见着一个披着黑色缁衣的女人,双肩削瘦,静静地跪守在佛像前,那幅孤寂凄清的画面,令我印象很深。

还记得那一次避暑,祖父跟我说过一句,他原想写一本自传,因为目力不行,最后便作罢了。他从来不说自己的过往。是不是有一类人一生沉默,只愿意通过文字来记录自己真实的存在呢?我日后颇感遗憾的一件事,就是没有帮他把生平记录下来。许多来不及讲述自己的旧事物,都被房地产和宽大的水泥路冲得七零八散了。在老城区,剩下的一些短小的巷子,就像墙角弯里未曾拔干净的一根野草,还把根留在老去的光景中。我并不关心这里出过多少历史名人,那些人是属于全中国,甚至是全世界的,他们走出去了,不再属于这座小小城镇。我更关心的是那些被围困在城里的小人物,他们吉光片羽的悲喜来不及讲述,便被淹没在岁月的洪流之中。而我的记忆也还不及留下雪泥鸿爪,便被推弄着走向前方。我想,故乡,应该是那种可以让情感扎根的地方吧。


2015211日星期三完稿





文章评论

月月鸟

这描写功夫下不得地[em]e100[/em]

枫叶如丹

很真实的描述。文字里面夹杂的类比与淡淡的情感流露,使文章读起来很生动。南方的小镇大多是没有什么特点让人记住的。不只是小镇,就连我们中国的无数京都,现如今的表现形式也都是没有记忆的模样。没有深厚的审美底蕴,是无法知道一些存在过的事物有多么需要我们去努力保住和记录的。。。

兰若

学术论文、诗歌、小说、随笔,琢月的笔触所到之处皆星光闪耀。最读得懂还是你的这种随笔[em]e120[/em]

小猪暖融融

引人入胜之后是意犹未尽!略少了点人影的感觉。

古道西风

文字的纯熟,犹如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文章读过,带给人一种久长的回味。

五月平原

我觉得你的散文之所以写得能这样好,也是源于诗歌的促炼,以及哲学的理性认识一直以来的濡养,我想它们相辅相成。

苏笛

我时常感觉回忆是一把钥匙,既开启自我的往事之门,又开启了阅读者的记忆之门。我在阅读琢月的记忆片段之时,又揉合进了自己当的一部分记忆,尤其是关于阅读和被寄养的屋子那段描述。

枫落吴江冷

细细读了方兄的这篇文章,我似乎又读到了民国时期一些散文大家的沉香味道,文字在方兄的笔下被赋予了各色灵魂,仿若行走世间的生命,在久远的岁月里鲜活起来,那些散落的家乡印记以立体的姿态被心灵触摸,如同触摸一座老屋与灰瓦,在视线之外,所有的城镇都是有记忆的,或密密麻麻,或结绳纪事,无论多么久远,都如同海水冲刷的礁石,那么固执的存在着,方兄在极小的时候寄居的那间老屋,那些退场的红色,那些喧哗过的岁月,令我们遐想起在陈旧的箱箧底下,或者有主人当年的红稠锻衣裳,也曾端然的坐,嫣然的羞。那段描写是极丰蕴而具有大化的沧桑意味的,再至后来的古老寺庙,好似过去未来恒河沙数的佛,在寂静里现身,低诉着因缘的起灭,人世沧桑。再后来,我们看见了一个穿着黑色缁衣的女人,那孤寂凄清的景象让人陡生伤感,只寥寥几笔,却刻画如此深沉。真是经典啊

枫落吴江冷

再至后来那些走出去的和走不出去的家乡人,感叹里有着人生到处知何似,知是飞鸿踏雪泥的人生况味。每个人都有一片故土,那片土地上的人与建筑,构成了童年的所有世界,不可翻版与复制,杨明在《我以为有爱》中说:其实,所有的故乡原本不都是异乡,所谓故乡,只不过是我们祖先落脚的最后一站。但对于我们来说,那些赋予我们最初的印痕的家才是永恒的故乡。我记得前苏联诗人阿赫玛托娃写过一篇《故土》的诗:我们不把她珍藏在香囊里,佩在胸前,我们也不声嘶力竭的为她编写诗篇,她不扰乱我们心酸的梦境,我们也不把她看成天国一般。我们的心灵里不把她看成可买可卖的物体,我们在她的身上患病,吃苦,受难,也从来不把她挂念。是啊,对于我们来说她是套鞋上的土,是啊,对于我们来说,她是牙齿间的沙,我们踩她,嚼她,践踏她,什么东西也不能把她混杂。可是,当我们躺在她的怀抱里,我们就变成了她,因此,我们才如此自然的把她称为自己的家。这首描写故土的诗不知方兄喜不喜欢,冒昧在方兄的文章后面评论,恐怕见笑了[em]e160[/em]但真真欣赏方兄的文章的。

小辣椒

在小方回忆的文字中,爷爷和奶奶总让我记忆深刻,诸如爷爷的传奇和他偷偷塞给你的那几个字:不鸣则已,一鸣惊人![em]e100[/em]

忧子

我更关心的是那些被围困在城里的小人物,他们吉光片羽的悲喜是如何来不及讲述,便被淹没在岁月的洪流之中。[em]e100[/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