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助学群贫困学生救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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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星星助学的资助范围:

1、因家庭贫困未入学、失学、濒临失学儿童或贫困在读的品学兼优学生
符合前条规定条件的孤儿、女童和有一定自理能力的残疾学生;或者父母有病残者,生活困难的单亲家庭等优先安排资助; 
2
、孩子父母有一方体弱多病的或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因为父母主观不愿劳动、贪图安逸和虚荣造成的贫困失学,不予资助;
4
、由于父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致贫的原则上不在帮助之列;
5
、父母身体健康、家里没遇到大灾大难的不在帮助之列;

6、品行不好的不在帮助之列;

7、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二、助学的捐助形式为:
一对捐款、捐物、个人结对、团体结对等。目前捐助主体为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小学生因义务教育和政府救助,不是我们的救助重点,当然特殊情况例外。 现阶段,经多方了解,结合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暂定小学到初中每人每年一千元到一千五百元,高中阶段每人每年2000到3000元
三、助学申请的流程:
1
、贫困学生及家长自荐或学校推荐,也可以通过妇联、民政部门提供资料。
2
、组织成员考察申请人家庭实际情况,写出调查考察报告,考察过程中,不仅要深入家庭,还要深入到村、邻居,经多方调查了解。
3
、符合资助要求的,我们将考察结果发布在网站上,寻求各方资助,因考虑到孩子的自尊和隐私,孩子的照片和资料我们会酌情处理。
4
、受助学生每学期末应主动的将学习成绩及时反馈给资助人或我们,给资助人一个交待。
5
、因弄虚作假的,停止资助,并将追回资助款。
6、组织成员在调查走访和救助过程中,要求穿戴朴素,避免让孩子们产生被施舍的心理。 
7、任何成员、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以任何方式索捐、募捐,不允许将爱心物资据为己有,一旦发现,立即清理出我们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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