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瑶文化研究与保护座谈会上的发言
个人日记
魏佳敏
尊敬的各位领导,学者与老师:
大家下午好!
作为一位来自江华瑶族自治县的与会者,今天能够有幸参加此次座谈会,我感到很高兴,也很荣幸。首先请允许让我先做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我叫魏佳敏,现供职于江华,是湖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广西瑶学会会员,发表过瑶文化题材的文学作品,也撰写过一些瑶文化论文,今年五月,本人受邀到永州市电视台“潇湘讲坛”栏目,作了两期瑶文化的讲座。
在这里我首先要特别感谢在座诸位领导、学者与老师专家们多年来对瑶文化的潜心研究与积极关注,今天能召开这样高规格、高水准的瑶文化研究与保护座谈会,真正体现了湖南科技学院对江华、对瑶族文化的高度重视。随着近年江华对瑶文化保护与开发的越来越重视,据了解,江华县委、县政府目前已从全县发展的战略高度作了一个长远的发展规划,我坚信,在诸位的深入研究与大力支持下,瑶文化的发展前景将越来越广阔。下面,结合自己在江华工作中对瑶文化的一些了解与学习,就瑶文化在我市文化场域中的地位与意义,浅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不妥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瑶文化在永州文化场域中的地位与意义不容忽视
从历史维度看,瑶族是一个起源于黄河、长江中下游的民族,其主要来源是远古的九黎和三苗,是从九黎部落集团和其后三苗部落集团的一个分支发展而来,与苗畲两族同源异流。我们永州的瑶族正是来自蚩尤部落分化后的尤人,不仅保持着瑶族自身的显著民族特色,也正是永州大地最早的拓荒者与原住民。因此,瑶文化正是永州文化场域中最具原生、本土价值意义的文化。正是经以屈原为首的一些古代士大夫,由北向南浸淫过来的楚文化,在被中原文化所边缘化之后,与我市这最具本土与原生性的瑶文化互相融合杂交,才得以诞生了今天这博大精深的潇湘文化,也成了湖湘文化最早的渊源,足见瑶文化在我们永州本土文化场域中所占据的重要位置和意义。面对当下的后现代性与文化资本时代,就如何坚守本土文化,如何进一步拓展我们文化寻根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以更好地将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资本,重新构建我们的文化传统,激活文化的新能量,将是当前文化创意产业与创新旅游文化的一个重要趋向。因此,瑶文化在永州文化场域中的地位与意义不容忽视。
二、瑶文化保存着中华文化最原初的精神原型与现代人文基因,极具研究价值
因为瑶文化是湖湘文化的一个源头,是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南蛮文化的一个原核。这是一个具有着独特的“游耕”生产方式与寻根情结的民族,正因它被中国正统文化所边缘和异质化,它便更加保持了一种野性的原初特质,也更加符合人性法则,因此,瑶文化绝不是常识所认为是一种封闭蒙昧的文化,相反,而是极具开放与包容性。例如,江华瑶族中至今都还保存着对花的信仰崇拜习俗,据本人的田野考察与民间走访调查,比如他们不仅一直自认为伟大神明的英雄盘王才是他们的始祖,还认为盘王的妻子,正是赐予他们生命的圣母,被他们尊称为“花神娘娘”。在他们的瑶话里,小男孩一词之意是指“白花”,小女孩一词之意则是指“红花”,在他们看来,人的灵魂正是一朵花,人的生命正是由花神娘娘用一朵神秘之花托送而来的,人死后,还要把灵魂之花送还给那住在花园里的花神娘娘。因此,他们也遗存了许多至今都还传续着的关于花与生命的诸多巫术习俗:譬如孩子生病或是受惊吓了,为消灾辟邪,必请一位巫师来家里念咒作法,或是到路上某个坎洼小沟处,去搭一座小小的木桥,桥板系上一朵红绸花,这叫“收花”与“搭花桥”。孩子长到五六岁了,还会请巫师来家中实施一种叫“还花”的仪式。甚至小孩子睡入梦中或哭或笑,都被看成是因为孩子在梦里摘拾他的灵魂之花,摘住了便会笑,没摘住则会哭。他们平时喝酒时,还会唱起《盘花歌》来助兴;人死后还会唱起《散花词》,歌词是:“轻轻接过花枝来,花在园中四季开;今夜将花绕棺散,从此亡灵上天台。你散花,我收花,收到花神娘娘家;再等来年春三月, 春风吹动又发芽。”等等。这正是一种把花比喻成人的生命、对花极其崇拜的观念。根据甲骨文的考证,中华民族的“华”字,便是“花”的同形同义字,泛指地上所有的花朵,也包含了一切发光明亮的事物,如太阳与月亮。据著名的巫傩学者林河先生,与著名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分别对长江巫傩文化与红学文化的深入研究,他们都得出了一个共同的观点,即都认为花朵,正是我们中华民族最古老的一个精神图腾,我们中华民族正是一个崇拜花的民族。而根据荣格的集体无意识心理学的原型观认为,全世界的各个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心理原型,这便是一个曼陀罗之花的图案。从这个角度看,瑶文化的花崇拜情结无疑还触及到了人类本性与生命的本质,正蕴含、遗存着一个人类共同的精神与文化基因。因此,瑶族文化这一独特的文化模式,对当代人类的文明走向将有着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和范式性的启发价值。
又例如,瑶族民间流传的重要文献《过山榜》,不仅是瑶族诸多文化信息和历史记忆的载体,记录了本民族神话般的民族起源史、种姓支脉谱系、迁徙寻根路径和伟大的民族英雄盘王先帝的丰功伟绩;同时它也是一部瑶族的“心灵秘史”,凝聚着瑶族群体的精神特质、文化基因和性格特征,几千年来,《过山榜》以其独特的魅力,将一个四处漂泊迁徙的游耕民族从精神和文化上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但它同时也是瑶族同胞世代相传用以争取民族平等、捍卫民族权益的凭证和保护自身利益的“护身符”,《过山榜》又暗合契约文书的内在品质和文体格式。我们从文体“榜文”的释义来看,无论是“榜文”、“敕书”、“券牒”也好,还是“榜书”、“文录”和“敕牒”,都其实就是一种官方的公文,一种权力(集体生存权和发展权)凭证和政治契据;而从现在发现的许多《过山榜》文的内容看,其与“租佃契约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其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详细记录当时“评皇”的敕令,即有对瑶人的授权和赋予责任,也有对汉家官府的权力限制和职责安排。如“许各出山另择出处,途中遇人不作揖,过渡不用钱,见官不下跪,如果采样取所属乡山水源地,离田三尺三锹,水戽不上之地,俱是瑶人所管。……”等等,从本质上看,这已是完全具备了一份现代契约的雏形和意蕴的原始文本了。而从一个民族群体共同生存权益的层面上与国家政府进行“签约”,这在世界历史上都是非常罕见的,在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封建专制史里更是绝无仅有。传统的法则,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瑶族人们却将自己祖先争取来的权利典籍化、神圣化并据以向国家朝廷和汉人伸张自己本民族的权利,这已透露出了与后来西方的“契约论”完全类似的信息,即把国家的产生说成是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治者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结果,国家即是共同协议的产物。这其中彰明的显然就是一个民族追求自由平等的可贵精神和勇气。现代契约精神包含的平等、自由、公平和诚信原则,与瑶族的始祖舍对抗和求和平的精神,与《过山榜》中瑶民和官府约定权力的契约性质的文本,古今呼应,一脉相承。因此,《过山榜》中现代人文的“原始基因”与全球化的当代文明极其相融合,也与当前中国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有着惊人的诸多契合点,这必将为促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促进人类社会文明的大发展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
三、本人将对瑶文化的研究工作进一步深入下去,为瑶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
今天老师们极有见地的发言,让我对瑶文化有了一个更为多元与多维的深广认识,受益匪浅。本人今后将继续深入瑶山瑶寨,为获得瑶文化第一手原始资料而积极进行田野考察,也将继续多创作一些瑶族题材的好作品,为宣传瑶文化而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此也欢迎大家多来江华进行文化考察与莅临指导!
最后,让我再次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4年11月5日
湖南科技学院党委书记陈弘先生亲自颁发聘书,聘任本人为学院瑶文化客座研究员
与会者集体合影
文章评论
情有独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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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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