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农中毒死亡,光明乳业否认相关,15吨含“保鲜剂”毒奶失踪
个人日记
奶农中毒死亡,光明乳业否认相关
15吨含“保鲜剂”毒奶失踪
#周筱赟爆料绝对靠谱#
【周筱赟语录】文学即垃圾,文人即流氓。粪青则是更低级的流氓。我写的不是文学,我只陈述事实。对我陈述事实不满者,欢迎跨省追捕,欢迎黑帮暗杀,欢迎对号入座,欢迎对簿公堂。我要永远做一个正直、善良、简单的人。
本文仅代表我个人立场,与发布网站无关,与本人供职单位无关。
文/周筱赟
核心提示:
1月16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奶农高景民,因误服了所谓“牛奶保鲜剂”中毒,在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重症监护室抢救8天后死亡。“牛奶保鲜剂”的主要成分,据曾为光明乳业收奶的马贞玲称是化工烧碱(即氢氧化钠),但当地有关部门至今未作检验,记者要求提取部分样品到省里送检,也被拒绝。涉嫌加入了工业烧碱的至少15吨毒奶,至今下落不明。死者妻子称卖给了光明乳业,但光明乳业和汤原县畜牧局均表示否认。对于如此重大的涉及公共食品安全的事件,当地竟然至今没有立案,没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控制措施,没有追查毒奶下落,也没有向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报。
光明乳业的官微发表声明,坚决否认光明乳业与此事有关,称该户奶农从未与光明佳原乳业签署供奶协议,并宣称对擅自发布虚假信息微博责任人报案并立案。这是赤裸裸的威胁。但本人周筱赟此次独家公布合同文本,显示汤原县吉祥乡黄花养殖小区(即死亡奶农高景民所在地)和汤原县政府签订了奶牛养殖协议书,其中明确规定,所产生鲜乳必须全部交售给光明乳业公司,否则视为违约。请问光明对这份协议书如何解释呢?到底谁在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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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周筱赟,系中国公民、广州市民、普通网民,作为网络爆料人,曾揭露中石化天价酒、卢美美中非希望工程、重庆选美、江苏阜宁贪官入编、铁道部12306网站亿元合同、中华儿慈会48亿巨款等社会重大公共事件,曾十天内扳倒厅级高官,曾遭悬赏一千万人民币。这次,我从黑龙江当地线人获得详细的书证和物证,还原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并用确凿证据证明,光明乳业的官方声明否认与毒奶相关,包含了大量谎言。
高景民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吉祥乡黄花养殖小区奶农,1月8日晚,他喝酒回家感到口渴,就拿起屋内炕上的饮料瓶喝了一口,当即口舌灼伤,被送往医院抢救,8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导致奶农死亡的,就是装在饮料瓶中的所谓“牛奶保鲜剂”。据事发后死者妻子韩凤霞在汤原县公安局所做的询问笔录,韩凤霞称她家的牛奶是和汤原县光明乳业签的合同,只能卖给光明乳业,马贞玲是代表光明乳业来她家收奶的。韩凤霞说马贞玲称她家的牛奶以前坏过,就给她一瓶“保鲜剂”,说加入后可以防止牛奶变坏,比例是一吨牛奶兑入一斤“保鲜剂”。韩凤霞称马贞玲说牛奶保鲜剂是光明乳业厂里给的,让她不要说出去,以后光明乳业还收她家的奶。
但是,曾为光明乳业收购牛奶的马贞玲和汤原县光明乳业奶源部经理纪春伟,在汤原县公安局所做笔录的说法,就与死者妻子韩凤霞完全不同。马贞玲称:她在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曾给汤原县光明乳业收购牛奶。在高景民家收购牛奶,是汤原县光明乳业奶源部经理纪春伟介绍,从2012年11月才开始,共计6吨。最近的一次是2013年1月5日。因为质量不合格,都卖给了“伊春市友好区青山村养牛的刘大发家、鹤岗市金山屯检查站养羊户老金那、乌马河公安警犬基地。”而致人死亡的那瓶所谓“牛奶保鲜剂”,马贞玲称,她从来没说过是“牛奶保鲜剂”,也没有让她往牛奶里添加,而是说高浓度碱,是她看到韩凤霞家的牛奶罐太脏了,她拿去帮忙刷罐子用的,用完就直接放罐子边上了。
汤原县光明乳业奶源部经理纪春伟则说:2012年5月开始汤原县光明乳业转型停产不收牛奶了。到2012年9月4日,又重新收奶。2012年11月奶农高景民确实请他去技术指导,但他认为质量达不到要求,光明乳业不能收,他帮忙联系完达山乳业,完达山不要,又帮忙联系了马贞玲收奶。纪春伟称,整个汤原县有8个奶牛养殖小区,但他们只收其中6个,唯独不收高景民所在的吉祥乡黄花养殖小区和另一个小区。纪春伟承认向全区的牛奶养殖户提供碱液,但是用于清洗设备。他否认向马贞玲和高景民提供过工业烧碱。
在此事的几个核心问题上,即导致奶农死亡的工业烧碱是否由光明乳业提供、工业烧碱是否添加入牛奶中作为保鲜剂、含毒牛奶是否供应光明乳业,双方的说法完全不同,我们到底应该相信谁呢?
其实,不管相信谁,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奶农承认往牛奶中添加了工业烧碱,而工业烧碱不属于正常的食品添加剂,绝对禁止添加到食品中。2008年实施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牛奶中添加了工业烧碱,显然属于严重危害公共食品安全的重大事件,而且已经有人中毒死亡,但奇怪的是,当地竟然至今没有立案,没有成立调查组,没有对相关责任人采取控制措施,没有追查毒奶下落,没有检验所谓“牛奶保鲜剂”的成分,也没有向佳木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报。
根据曾向高景民收奶的马贞玲在笔录中称,总共从高景民家收奶6吨左右。其实这个数字是严重缩小了。死者妻子韩凤霞明确说过,她家养了62头奶牛,每天产四五百斤奶。这个奶牛数和产奶量的比例才比较正常。那么,从2012年11月初到2013年1月初,时间长达两个月,添加了所谓“牛奶保鲜剂”的毒牛奶至少在15吨以上。
我大学时曾学过一学年的“无机和有机化学”,但从来没听说烧碱(氢氧化钠)还有防腐保鲜的功能。我专门咨询了一位熟悉当地奶业情况的人士,他告诉我,牛奶变坏会产生酸,用碱正好中和,添加了烧碱就可以让厂家检测不出坏奶。当年我的大学化学老师,可从来没教过我们烧碱还有这个功能。中国人在食品化工领域,真的太具有创新能力了!这就好比添加三聚氰胺让厂家检测不出蛋白质含量很低。该人士还告诉我,在当地,往牛奶中添加烧碱防坏的土办法已经有很多年的历史了。
2月4日,光明乳业的官微发表声明,坚决否认光明乳业与此事有关:“现郑重声明:我司下属黑龙江光明佳原乳品有限公司自2012年6月1日开始因设备维修已经停产,没有收购原奶,其次,该户奶农从未与我司下属黑龙江光明佳原乳品有限公司签署供奶协议。我们秉承严格的收奶标准检测每批原奶,不符合标准的原奶坚决拒收。另据汤元县公安局提供的信息证明:该农户死亡原因为个人误食烧碱所致。对擅自发布虚假信息微博责任人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呼吁广大博友拒绝不属实信息,共同努力净化微博环境。”并且,还说微博用户@王小三“因发布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我们已经向汤原警方报案。”中国网的报道称: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光明乳业,据其公关部一位张姓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警方已经正式立案。
光明乳业的官方声明,包含了多个谎言:
一,据我向汤原县警方核实,当地警方根本没有针对光明乳业所谓有人“擅自发布虚假信息”立案,请问光明是向哪个公安局报案的?能出示立案通知书吗?如果真的立案了,奶牛中毒死亡不立案、食品安全重大问题不立案,光明乳业一报案有人诽谤他们,马上就立案,这算什么事?
二,光明乳业强调“光明佳原乳品有限公司自2012年6月1日开始因设备维修已经停产,没有收购原奶”,但问题在于,根据汤原县光明乳业奶源部经理纪春伟的笔录,从2012年5月转型停产不收牛奶了,但到2012年9月4日又重新收奶。而曾为光明乳业收购牛奶的马贞玲是在2012年11月之后向奶农高景民收奶的,时间不重合。而且,不论是纪春伟的笔录还是汤原县畜牧局副局长杨亚智,都证明,虽然光明佳原乳品公司停产,但停产期间光明仍然在收奶,只是收的牛奶送到光明下属的另一家在富裕县的工厂去了。这是不是光明最不想让人知道的?富裕县属于齐齐哈尔市,事发的汤原县属于佳木斯市,从原料的新鲜角度,黑龙江是不支持跨区收奶的。
三,根据汤原县奶业管理办公室的要求,从2012年8月31日,将中止散奶收购。也就是说,从2012年9月1日开始,不存在奶牛养殖散户,所有散户转入奶牛养殖小区。而我手里已经掌握汤原县吉祥乡黄花养殖小区(即死亡奶农高景民所在地)和汤原县政府的奶牛养殖协议书,其中明确规定,所产生鲜乳必须全部交售给光明乳业公司,否则视为违约。请问光明对这份协议书如何解释呢?这份协议书同时也证明,汤原县光明乳业奶源部经理纪春伟笔录中称不收高景民所在的吉祥乡黄花养殖小区牛奶是在说谎。
2013年2月5日凌晨写,上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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