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不过执念,短不过善变

美丽,滑过

 


   你终究化为我心底一道刻骨烫人的伤。经久不愈,弥久不忘。


                                                                            文。暗蓝lucifer    QQ:260896803



 
   [  诀别 ]


    凉欢未料到沈砚会如此快找来,快得让她措手不及。
    她甚至承认,突然见到沈砚时,她是有过动摇的。门外的男子比三个月前明显消瘦,从南到北,长途奔波,疲累溢于言表,却在见到她的那刻,眼角眉梢生出灿然笑意。一把将她拥入怀中,紧到窒息。
    凉欢在他怀里微微的疼,才后知后觉的想,这个眉眼温润,待她体贴有礼的男子,原来也可以是一团炽烈的火,只因爱她至深。
    然而一切都太迟,她注定要辜负这片深情。她必须送他走,越快越好。

    一天之中,凉欢最喜欢夜色将至未至的时候。白日的喧哗退至尾声,夜晚的浮嚣尚未来临,惟有零星的灯火,晃悠悠映入眼,又如一开即败的烟花,迅速归于沉寂。
    摇晃的心亦随之归于沉寂。凉欢终于转过身来,坦然望向沈砚,目光清冷似水,淹没他满腔的期望。
    冷灰的天色下,沈砚只觉凉欢单薄的身体像一只折翅的蝴蝶,被囚困着,欲飞而不得飞。无边的疼惜缠绕上心尖,他伸出手说,跟我回去吧。
    跟我回去吧。与记忆中那人重叠的呼唤,让凉欢有片刻的着魔。
    她垂眸,沈砚那双骨节分明的手近在眼前,并不宽大,却是温暖坚定的模样。这双手曾在雨天帮她撑伞,在生病时哄她吃药,也曾与她的手十指相扣,密不可分。她知一旦牵住,便可牵住一个稳妥的未来,从此携手抵御这个颠倒的人世。
    可她如今又怎能牵住。眸底的凄迷欢喜一瞬幻灭,凉欢抬头,目光愈发清冷,她说,对不起。
    为什么?沈砚的手还不肯放下,在逐渐暗淡的天色下固执而僵硬的等待着。
    你还记得我曾说过,我心中有个谁也不能取代的人吗。如今我到这里,就是为了那个人。凉欢答道,声音里有几许抑制不住的颤抖。
    沈砚的手终于无力的垂下。他早知她心里藏了一个人,亦早知会是这样的结果,却还心存侥幸,千辛万苦赶来确认。委实可笑。

    如凉欢所愿,沈砚离开的很快。短短半日,她与他的再见遂演化成诀别。
    夜色渐浓,凉欢将脸深埋于膝盖,长发纠结散落,遮住了大半个身子,也遮住了她所有的歉疚与悲伤。她想起沈砚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他问,凉欢,你可有爱过我?


 
  [  凉欢 ]


    妍卿,你可有爱过我?
    十八年前,凉欢最后一次见到母亲的时候,她的父亲也曾问过同样的话。
    她那时尚且年幼,只记得母亲上挑的丹凤眼里尽是妩媚的风情,还有一种东西,她在懂事之后才明了,那是不屑。一个美丽女人对一个平凡男人的不屑。
    母亲没有回答父亲,她只说,我把凉欢留给你,已是对你仁慈。她看一眼凉欢,然后翩然离开,毫无眷恋。
    父亲坐在木椅上,久久没有动作。凉欢试探的唤一声,爸爸。父亲抬头,从来平和温润的眼睛里布满血色的狰狞。他   突然大笑着说,凉欢,凉欢,凉薄之欢,难怪当初她要为你取这么个名,真是薄情寡义的女人。
    凉欢惊恐,小小的心中就此立下誓言:长大后一定不要做母亲那样的女人,如此的伤害深爱她的人。然,许她身体里流淌的本就是凉薄无情的血液,最终她还是如母亲那般,为了一己之私,弃了相守多年,深爱她的沈砚。

    凉欢的一己之私,指的是江辰月。她想要得到这个男子,不惜一切。
    为了他,凉欢第一次正视起自己遗传自母亲的美貌。她将多年来捆绑规矩的长发放下,精致的小脸略施粉黛,换上美丽的长裙,最后去掉那副陪伴她多年的黑框眼镜,美丽的凤眼顿时脉脉含情。
    静时如一朵纯洁的小百合,惹人怜惜;动时又如一朵娇艳的红玫瑰,妩媚动人。这样的女子,没有哪个男子能够抵挡。江辰月爱上凉欢,亦不过两个月时间。
    说是爱,却也不尽然。虽然他常常捧着她的小脸,柔情似水的说,凉欢,凉欢,我爱你。
    每当这时,凉欢就会露出天真满足的笑,像被主人宠爱的小狗般不住的点头。她说,辰月,我也爱你,然后乖巧的投进他的怀里,笑意盎然的眼角却扬起一个怪异的弧度,似苦涩,又似嘲讽。

    爱情这场游戏里,谁爱谁多一点,谁就会是那个可怜的乞讨者。百般纵容,万般忍耐。
    凉欢的心清如明镜,江辰月对她还只能算一时迷恋。如果他真正爱她,那他就不会和其他女人纠缠不清。他看似多情,但其实天性里的凉薄,不比凉欢少。
    但她并不在意这些,如果爱情是一场博弈,她确信自己是最后的赢家。因为她不得不赢的理由,还有执迷不悔的勇气。


   [  情计 ]


    对江辰月执迷不悔的,又岂止凉欢一人。
    饶菁的电话打来时,凉欢正在天台上给仙人掌浇水。凉欢听着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对她怨毒的咒骂,听着女人最后咬牙切齿的说,辰月是我的,你休想抢走。从始至终,她都只是静静听着,不反驳,亦不生气。
    等到饶菁挂了电话,凉欢的嘴角不自觉扬起一抹明媚的笑。她轻轻拨弄着仙人掌的刺,喃喃自语,你外表那么多刺,内心该是不堪一击吧。

    凉欢与饶菁的正式碰面是在一个星期后。
    那天江辰月要到外地出差,临出门前叮嘱凉欢别总闷在家里,多出去走走。凉欢点头,说等下就出去见一个朋友。江辰月假装吃醋,你那朋友是男是女,老实交代。凉欢咯咯的笑,当然是女的,我有了你,怎么还会有别的男人。
    凉欢没有别的男人,江辰月却有别的女人。而在众多女人里,饶菁尤为特殊。
    饶菁的模样与凉欢设想的并无多大出入。显赫家世下娇惯出的独生女,样貌中等,却有名牌裹就一身的娇贵。她斜一眼凉欢,片刻的惊艳后是更浓烈的愤恨,红唇微启道,果然是只狐媚子。
    凉欢浅笑,眉眼间愈发生动妩媚,辰月可不就喜欢狐媚子。
    饶菁再斜她一眼,我是辰月的未婚妻,你算什么?
    凉欢还是笑,饶小姐自己也知道是未婚,就是尚未结婚,何况就算结了婚,不是还有离婚?
    故作优雅的姿态终于全数瓦解,午间的咖啡厅本就空旷,饶菁一扬手,巴掌声格外响亮,反手再抽回,精巧的订婚戒指便在凉欢脸上划下一道细长的痕。
   桌上的咖啡也被掀翻,灰褐色的汁液将饶菁精选的高级裙装染的狼狈,她也不顾,只死死盯住凉欢,眼里火光弥漫,像要燃烧一切。

   爱情果然是一剂凶狠的毒药,毒瞎人的眼,也葬送人的理智,骄傲,乃至生命。
   左脸上的疼痛浑然未觉,凉欢心中徒然空荡,无限的悲凉顺势汹涌而出,美丽的凤眼渐渐淹没成空洞。她望着饶菁,视线迷离,仿佛透过她看向未知的某处。那里,也曾有过一个女子,为爱燃烧了生命。
   为了那样的男子,值得吗?凉欢低低的问,也不知在问饶菁,还是在问她自己。
   饶菁轻抚中指上的戒指,冷笑道,你不也同我一样?
   凉欢微微摇头,神色惨淡如一朵凋零的白花,她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


    [  陷落 ]


   见过饶菁之后,凉欢便大病了一场。
   她将自己裹在厚厚的棉被中,满身的虚汗浸透衣衫,浑浑噩噩的挨了两日,意识迷糊间,感觉自己被人小心翼翼的抱起,耳边是急切又温柔的责备。
   江辰月回来了,凉欢如此想着,彻底的昏睡过去。

   等到她再次醒来,睁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果然是江辰月。他似乎正想着什么,微偏的侧脸轮廓优美,又有难得的静谧。他的右手还紧紧握着她的手,凉欢轻轻动了下,想要将手抽出,江辰月立刻回过神来,将她的小手抓得更牢。
   他盯紧她,无奈又宠溺的说,你呀你,怎么这么不懂得照顾自己,我才离开两天就弄成了这样。
   凉欢抬头看他,妩媚流光的眼此刻纯若清水,说不出的无辜动人,那道浅长的划痕却在白皙的脸颊上更加突兀。
   江辰月眼里的疼惜四溢,轻轻抚上她的脸问道,你见过饶菁?
   凉欢点头,却并不说话。
   江辰月叹一口气,将她轻轻靠在怀里,说,委屈你了。
   凉欢安静的躺在他怀里,良久,才小声的说,辰月,我爱你,可不可以不要和她结婚。那声音太过微弱而难过,江辰月的心不禁颤动起来,久久难以平息。他隐约的想,这次,他怕是无法放开怀里的女子了。

  
   再次见到饶菁,凉欢脸上的伤痕已淡不可察,而那枚制造伤痕的戒指也从饶菁中指上消失。
   相同的咖啡厅,饶菁依旧一身娇贵,语气却全然没了那日的跋扈,她说,凉欢,你离开他,好吗?
   你应该知道,就算没有我,他也不会爱你的。凉欢怜悯的看着她,淡粉的唇里吐出的话却清晰又残酷,如果不是需要你父亲的融资,他根本不多会看你一眼,更不可能和你订婚。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饶菁拼命摇头,眼泪簌簌而落。
   凉欢握住她的手说,别再自欺欺人了,相信我,我这是在救你。
   饶菁苦笑道,你的确与我不同,你,根本就不爱他吧。
   柔和的光线缠绕在凉欢细瓷般白皙的脸,她慢慢松开握着饶菁的手,静默片刻,又突然绽放一朵凄迷的笑靥,眼底却笼上一层令人捉摸不透的纱雾。
    —— 爱?怎么可能爱,恨都来不及呢。


 [  暖桑 ]


   凉欢做了一个梦,梦里的她还是十四五岁的模样。厚厚的刘海,小巧的鼻梁上架着副沉重的黑框眼镜,成日躲在高高的书堆后闷不作声,稍受打扰,便紧张的缩起身子。然后是一阵笑传来,少女凉欢抬起头,正对上一双异常明亮的眼,凉欢却怎么也看不清那双眼的主人,只听见笑声接着传来,颇有些令她羡慕的肆无忌惮的美。
   画面转过,是两个少女背靠而坐的场景。晴空万里无云,短发少女指着天空说,凉欢,天有多高,心就要有多自由,你不要再藏起来了,我会带你飞的。少女起身,对着空旷的四野大声的喊,许凉欢和付暖桑,都要永远幸福!
   暖桑,暖桑,暖桑。。。凉欢从梦中惊醒,捂紧的心口像是缺失了一块,疼痛铺天盖地。
   江辰月将她抱紧,怜惜的擦拭她脸上的泪痕,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凉欢看着他,泪水洗过的眼睛格外清亮,她摇头,神色间有些飘渺,不,是美梦,很美的梦。她接着说,辰月,我们结婚吧。江辰月吻了吻她清亮的眼,说,好。
   凉欢于是甜甜地笑起来,像每个沉浸在庞大幸福中的女子。然而幸福这种东西,最是虚无缥缈,上一秒还触手可得,下一秒却能变得遥不可及。就像她与暖桑在一起的那些年。

   凉欢是在婚礼的前一天离开的,只留下了一张字条,字条上有四个字:暖桑爱你。她想象着江辰月看到这张字条时的表情,错愕,歉疚,愤怒,抑或,他根本就已经不记得了,不记得那个叫做付暖桑的女子。那个天真疯狂,爱他如命的女子。
   那时,她与暖桑隔着南北的距离,每日的诉说着彼此的爱人。
   暖桑说,凉欢,他是我认定的人,我一定会和他在一起的,让他的眼里看得见我。
   暖桑还说,等我降服了他,我们就一起举行婚礼,我说过的,我们都要永远幸福,永远。
   凉欢在南方的城里微笑,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她对沈砚说,我心中有个谁也替代不了的人,你也替代不了喔。
   可是凉欢等来的,却是暖桑的死讯。
   那个带领凉欢从灰暗的角落中走出的女孩,那个天真疯狂,拥有令凉欢羡慕的恣意欢笑的女子,在陌生的城市对一个薄情的男人一见钟情,然后为那个男人留了下来,纠缠数载,得到的,也只是他与别的女人订婚的结局。
   她选择了最激烈的方式来结束这段爱,她要他永远记得她。她在电话里对凉欢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不起,凉欢,你只能独自幸福了。
   凉欢的世界在那一刻坍塌。所以,当她整理暖桑寄给她的照片,看到那张暖桑与江辰月的合影,看到照片标注的地点,以及那句“爱你,至死不渝”时,她做了一个决定。她离开沈砚,孤身一人,从南方来到北方,为的,是为暖桑讨债。
   所以,她把自己伪装成极致诱惑的女子。
   所以,她对江辰月一见钟情,死心塌地,为了他可以不惜一切。
   所以,她不惜激怒饶菁,获得脸上的疤痕,更不惜在冷水里浸泡半日,生病了蜷缩于床,只为让江辰月疼惜,歉疚。让他彻底的爱上她。
   这一场爱情原本就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计谋。他爱上她,结局惟有万劫不复。
   而这所有的一切,为的只是,一个叫做付暖桑的女子。

   暖桑,暖桑,你终究化为我心底一道刻骨烫人的伤。经久不愈,弥久不忘。


[  永恒 ]


   凉欢最后一次回到南方的城,是参加沈砚的婚礼。
   从春天到冬天,不过是一季轮回,那个曾经对她千依百顺的男子,就要同别的女子结婚了。凉欢不怨他,这样的结果毕竟是她自作自受。世间的情爱从来善变,只有傻瓜才会去相信永恒,偏偏她这半生就遇到过两个傻瓜。
   暖桑说“至死不渝”,于是真的用死亡来见证她的不改变。
   父亲说母亲“薄情寡义”,自己却为了那样的女人郁郁而终。
   她拿出那个永远不会再插入电话卡的蓝色手机,那里,惟一的一条短信是:
   凉欢,其实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是为何出现,我以为我有足够的能力同你玩一场爱情游戏,可是,最终我还是技逊一筹。我输了,因为动了真心,注定万劫不复。但我甘之如饴,永远。

   凉欢抬头望一眼迷蒙的天空,想到那一年,父亲过世,她漫无目的的游走在大街上,是暖桑找到了她。她固执的牵起她的手,对她说,跟我回去吧。
   跟我回去吧。可是,要回到哪里呢?哪里都回不去了啊。
   凉欢闭眼,温热的眼泪顺着脸颊蜿蜒落下,连同那些千回百转终成空的故事,转瞬,没入尘埃。





海德格尔说,
我们的在场,皆是由那些不在场控制。
零一年最后一月,一日,午后。






后记:首先对亲们说声抱歉,说是昨晚零点发这篇文的,但因为这两天降温,晚上实在寒冷,而本人怕冷到了一定程度,所以没能完成。现在是下午三点整,我几乎从未在这个时间段写过文。算是破例了。
上次写了篇都市小言的洗具,貌似很多亲不适应,这次还是来个文艺点的杯具吧,构思上有点复杂,写得比较辛苦哈。那天聊天的时候还在和小盲子说,真是不得不佩服两三年前的自己,有热情澎湃,文采飞扬的样子,两三下就搞的定篇文。反观现在的自己,基本处于懒得动状态了。哎,老了呀。
记得一年半以前我曾在某文的后记中写过,人与人的交往,不过是以心换心的过程。虽然到了现在,因为生活经历的不同,我对我说过这句话已经不能表示完全赞同,但至少,将它用在这个空间里还是恰当的。我是在用心经营这里,你们也是在用心的对待我。谢谢亲们长久以来的支持,关注和理解。念安。

PS: 关于这个题目的问题偶确实纠结了把,因为赶着往美文提交,时间不够的关系,偶和西凉妞在那里纠结了半响,又被乔乔否决了两个,最后弄了这么个题目,然后西凉妞又突发灵感想到个歌词可以做题目,结果那时我已经把文提交上去了,十天之后才能改了。表示十个字的题目确实很伤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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