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政协委员“建议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是吃饱撑的

社会锐评



漫画作者:朱慧卿


  政协委员“建议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是制造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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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宾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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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事年年有。雷人代表、委员,雷人提案、议案每年两会都会成为网民议论的热点焦点和G点。­

    这不,今年两会尚未召开,一位即将赴京的张姓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就准备了几十条议案,其中一条就是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说得通俗直白一点就是,这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议: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

    我相信很多老公是把工资交到老婆手上的。我认识的很多做老公的,也确实是把工资交到老婆手上的。­

    去年,宾语的廉政空间曾为此做过一个调查,有三项选择:A,工资交到老婆手上;B,各管各的工资;C,工资由老公保管。­

    在被调查的120人中,72人选择了“交到老婆手上”;20人选择了“各管各的”;28人选择了“由老公保管”。­

    在回答“当老婆做全职太太或者老婆因生孩子没有收入你是否会把工资交到老婆手上?”时,绝大多数老公选择了“是”。­

    实在有些不明白,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得很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关系续存,无论是老公挣的,还是老婆挣的,这钱都是夫妻双方共有的。­

    我们知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家庭关系的和谐,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而夫妻关系的和谐,是家庭和谐的重要构成。上下牙还会打架,喝凉水尚且会塞牙缝,夫妻之间有时为一些小事包括该花不该花的钱吵架闹矛盾,也是免不了的,但极端的例子毕竟是少数。这位提议案的张姓委员,一竿子插到人家家庭生活里横搅乱翻,要求“老婆做家务,老公就必须发工资”,表面看来是为操心家务事的老婆撑腰做主打气,实际上起到的效果可能是无事生非火上浇油。难怪绝大多数网友质疑:中国目前有那么多的社会问题,那么多的腐败问题,那么多的矛盾和民生问题,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放着这些大问题不思考,不想办法解决,而去提一个本来不疼不痒偏要挠出点痒痒来的几乎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对得起自己参政议政的神圣使命嘛?­

    老婆做家务,老公发工资,就形成了劳方与资方的关系,形成了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不知道这位张委员想到没有,这样一来,老公与妻子要不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要不要制定一个必要的规章制度?老婆去娘家或者在家休息,要不要扣除“工资”?老婆违反了规章条约,要不要通报批评或者开除?假如老婆要求朝九晚五并且是每周五天工作制,其他时间是不是还要再请个保姆来做?如果双休日是老公做家务,老婆是否该倒过来给老公发工资?男女平等嘛!­

    如是操作,老婆与老公的关系,与保姆和雇主的关系有什么两样呢?­

    当然了,夫妻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是家庭和睦的前提,一个整天和老婆讨价还价的人,一个连把工资交给老婆的勇气都没有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说“老婆我爱你?”同样地,一个总是觉得自己做家务比老公上班还要辛苦百倍一天到晚埋怨着要老公用金钱来补偿自己的怨妇,也很难得到老公持久的爱。­

    只是不太明白,假如当老婆的自己原本有份体面的工作,干嘛辞了不做甘当全职太太?难道她们不知道工作着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吗?假如原来的工作自己压根就不满意,自愿回家相夫教子的,又有什么好埋怨的呢?­

    无论老公还是老婆,没有独立的经济就没有独立的人格。【谢绝剽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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