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凉不过人心(未完待续)

个人日记

文/灵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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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背着行囊,路过你的城,一个人完成我们的梦想。可是,陆暮秋,不管我走到哪里,路过哪座城,我始终都摆脱不了你如影随形的影子。

---题记


再次见到你,竟然是你身边有她,而我,身旁无人,这种情形,多可笑。
很久以前,我曾以为我们会牵手走到最后。可是,当在现实生活面前,才明白,我们的过去也不过只是故事,没有开始,没有过程,只有一个结果。


(一)
陆暮秋,两年了,时过境迁,我还是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当初毁了我们的爱情。
二零一二年的大年初六,是最好损友艳飞的婚礼,所以,我理所当然的成了当伴娘的最佳人选。而你,则是新郎官的最好哥们,所以,你也顺理成章的成了伴郎。


在还没见面的时候,艳飞就跟我说过,你是一个很有型,很有青年范的人。


初五晚上,是我初见你的第一天。我印象中那时的你,就像是一个阳光少年,白色衬衫配黑色牛仔裤,一双灰色运动鞋,左手还戴上一个纯银色手表。我实在郁闷,为什么一身再也平常不过的衣服穿在你身上,怎么就显得这么白净,白净到连我这个女生都嫉妒。我甚至怀疑,艳飞说的人是你么。怎么跟你本人都不靠边。


你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你好,我叫陆暮秋。我当时就朦了,这年头还有像你这么有礼貌性的点头之交,实在是稀少。说真的,陆暮秋,我开始好奇,你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了。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破天荒的跟你说了同一句话:你好,我叫晨希。说完,便转身离开,但是,你的眼光并没有随着我的离去而闪开,而是跟着我的背影移动,直至我的背影渐渐消失在你面前 。这些都是艳飞后来告诉我的。


当天晚上,刚刚洗完澡出来,艳飞的电话就来了。明天就是她的大喜日子,新娘说的话,我这个做姐妹的,不得不听。


她说明天就要结婚了,大家今晚出来聚聚。但是,我很想抓狂,在这个南方冬天气温为5~8度的夜晚,出来简直是折磨,要不是来参加婚礼的,我铁定会破口大骂。


当我穿上一条玫红色外套,裹着一条粉色围巾,穿着一双黑色平底靴,匆匆忙忙如时赴约时,她一见到我就噼里啪啦的说个不停,晨希啊,老早就叫你了,拖到现在才来。你这样的乌龟速度,哪个男人敢跟你约会啊。


我还未开口,艳飞就找了一个烂借口离开了。陆暮秋,晨希就交给你了呐。才顿觉过来,我被朦了,原来她所谓的大家聚一聚,不过就是我和你,还有她三个人而已。


很冷吗?一直看着我一举一动的你,突然蹦出了这么一句话。还未等我反应过来时,你就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


我低着头盯着你,脸上闪过一副复杂的表情,但还是说了一句,谢谢。


还会冷吗?晨希,我想跟你做朋友,可以吗?你开门见山就说了这么一句话。


可以吗?可以吗?我在心里不断的反复着你这句话,但就是问不出答案。陆暮秋,记不清是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当一个男人问一个女人可不可以做朋友时,是一个故事的开始。


我低着头不敢作任何回应,直至到你失望而转身而去。
陆暮秋,你大概不知道吧。我的拒绝是为了你好,为了你不被我伤害,至于为什么,或许,以后,你会懂得。


(二)
艳飞的婚礼如期进行,那天的她很美,就像是一个仙女,站在阳光下好耀眼,给人一种很幸福的感觉。我当时看傻了眼,而你站在一旁,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看,好似我是什么神奇人物。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就像是早上的太阳,带给人希望。站在我旁边的你,突然附在我耳边嘣出了这么一句话。头一回被人这么夸赞过,我不争气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半边,我用力的撇了撇嘴,说,陆暮秋,你这人是不是有病呀?老盯着我干嘛?


尔后,你捧着腹在拼命的大笑,我不好气的看着你,顿时就有一种想掐死人的冲动,但因为艳飞的关系,硬是忍了下来。笑吧,最好是能笑死你。当然,这句话我只是硬生生的吞在肚子里。
当天的婚礼,除了艳飞和她的新郎这一对新人之外,最耀眼的就是我们这一对陪衬了。伴郎和伴郎娘好般配耶。来客都这么说。而听了流言的你,竟然还一脸笑靥,唯独我一人恨得牙痒痒。疯子,你绝对是一个疯子。我咬紧齿轮,不好气的说,只差没破口大骂。


敬酒的时候,来客都说要伴娘替新娘喝酒。我都还没有说拒喝的话,你就拿过我的酒杯二话不说,替我饮了。这一饮便是无法收拾,因为所有本应该是我要敬的酒,你全都代我饮了。而听闻酒量特别好的你,因为红酒、白酒、啤酒的混合,也醉得不醒人事。


我看着你,突然就觉得于心不忍,毕竟罪魁祸首的人是我,我怎么能撇下你一走了之。所以,在我想溜走之后,又转了回来。


我用浸过冷水的湿毛巾敷在你的额头,并端来冷水,替你换过几次。呕,你一声不吭就突兀的吐了我一身。我顿时火大的很想揍人,厚,陆暮秋,我上辈子一定是欠你的,才来受这罪,恶心死了。


忙完婚礼的艳飞看见这一幕,捂着嘴笑笑说,晨希啊,我以为你是冷血动物,难得你佛心大发啊。本来想用语言反驳她的我,想到今天是她的婚礼,硬是把到嘴边的话给吞了回去。
我看着因为你而狼狈的自己,顿时哑然失笑,原来,别人眼中是冷血动物的我,也会有心软的时候。

陆暮秋,今天过后,我们大概没有任何交集了吧。

(三)

在我以为跟你没有了任何交集之后,才发现,这个世界好小,小到不管我经过哪条路,走到哪里都能碰见你。
第二天,当我踏进我常光顾的图书馆时,便看到你站在那里,一面像是捡到金钱的笑脸。你远远的就跟我打招呼,嗨,晨希,我们又见面了。我皱起眉头,脑袋排山倒海过后,仍未想起你是谁。


通常我不认识的人,跟我打招呼,我就当他是一个疯子,所以,你也不例外。而你,像是一副很失望的样子,说,看来你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这么健忘怎么行,亏我昨天还帮你喝了那么多酒,有你这样报答恩人的嘛。


后知后觉,原来你就是昨天吐了我一身的混蛋。想到我那一身新衣服,我就火大,那是我特意买来参加艳飞婚礼的白色连衣裙,被你吐的东西溅到惨不忍睹之后,我就狠心的直接丢了。而你现在还好意思说你是恩人,可见你脸皮还真是厚啊。


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我相信你绝对被我的眼神杀死了。但是,我对你似乎没有任何杀伤力,因为不管我怎么骂你,怎么白眼你,你总是一副事无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无痛无痒的。
你轻伏在书架,双手插在裤袋,吹着口啸,离我就十米远的距离,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头一回觉得看书就像是犯人一样,被人盯着一举一动,这种感觉很让人抓狂。


你离我远一点!!!我站在你的对面,一字一句咬牙说道。
你不但当我的话是耳边风,可气的是,你还走近来我站的位置。拍拍我的肩膀,说,原来你这么喜欢夏七夕,这么爱看她的书啊。果然是一个小女生啊。


我踮起脚尖,小心翼翼的放好书,说,关你屁事,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去。因为我实在不喜欢看书的时候,还有一个疯子盯着。


当我迫不及待逃开陆暮秋,从图书馆走出来的时候,却因看到了一对背影,停住了脚步。那是他和她的背影,原来,他已换了新欢。真是快啊,今天才是第七天,他就换了新欢。在我因为他要生要死的时候,他竟然换了新欢,这是一件多么讽刺的事。

我站在他和她的后面,远远凝望,眼睛顿时就像是刹到了芥茉,泪如泉涌,一发不可收拾。
我抿紧嘴,用几厘米长的指甲用力掐进手掌心,竟然没有任何痛觉。那时候,我就像是一个迷路的孩童,找不到出口,好想放声大哭,却始终发不出一点声音。


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面前的你,抓着我的手,说,朱晨希,把手放开,你他妈的在自虐个什么鬼?
在听了你骂的那一句粗话之后,奇怪的是,我竟然真的停止了所有动作。换之是眨着刚刚哭过的大眼看着你,就像是一个做错事在等着你批判的孩子。
你喜欢他?最终是你开了口打破了沉默。不,我恨他。我望着他的背影,站在原地,对你说。
不,你骗不了我,你的眼神已经出卖了你,它告诉我,你爱他。我尾音都未停,你就回了我这么一句话。
你用指尖拧灭你口中的烟,深深吐出一口气,蹲在我旁边,像是一副被遗弃的样子。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有人用指尖熄灭烟火,我想这可能是疯子才会做的事。
如若再遇见,就当作不认识我吧。你不过只是一时好奇心兴起,才会看上我,那并不是钟情,更不是爱情。
最终在离开的时候,我还是背对着你说了这些话。
陆暮秋,对不起,不要怪我,只有这么做,才能让你死心。

(四)
远离你的视线过后,我蹲在无人行走的街头,把头轻伏在双膝上,用手环抱着自己。

没有我的这段时间,他得到快乐吗?他身边的她,对他是否百般万好,我做不到的,她有没有做得更好。

我告诉自己,一个人也要好好过。可是,我好不争气,总是忘不了他的样子。

朱晨希,你他妈的又在哭什么鬼。你到底是不是一个女人,三更夜半的你就不怕鬼?
我不知道自己蹲了多久,也不记得自己哭了多久。唯一记得的是,我蹲到双脚撑不住的时候,你就像一个救世主,出现在我面前。
我看着对我百般无奈的你,失去了言语,心里就像是破了一个洞,百般疼痛。
你看着我,不发一语,只是不动声色的坐在我的旁边,点起一支烟,叼在嘴里,像极了一个非主流少年。
然后,你用右手手指在街头写了几个字:朱晨希,替我爱你自己。
我看着你不留痕迹的字,突然语塞,陆暮秋,心里有一个地方,因为你,而暖了一片。

朱晨希,你为什么总是把自己弄得像是一个被遗弃的少女?他既然又牵了她的手,你又为何抓着回忆不放?你为什么不能放过他,也放过你自己呢?为什么不能呢。你吐出一口烟波,对我说。

“朱晨希,你知道么?曾有一个女子,足足在背后爱了我两年,她为我付出了好多,总是以匿名的方式。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爱吃什么;我爱哼的歌;我适合穿什么样的款式衣服;我喜欢穿什么鞋。我所有的一切她都记得一清二楚,她甚至比我还了解我。

每次我失落的时候,不管是在哪里,无论有多晚,她总会在接到我电话之后第一时间赶到。然后,她就坐在我的旁边,不出任何声音,只是静静的陪着我。

每次我喝烂酒的时候,都是她忙里忙外的照顾我,不惜熬夜。只是担心酒醉之后的我呕吐或者口渴。

每次我打球扭伤脚的时候,都是她为我擦的药,也是她照顾一拐一蹩的我,没有一点怨言。

我总是把她给的一切当作理所当然,然而,有一天,她离开了,什么也没留下。当我挽留她的时候,她却说,陆暮秋,总有一天,当你回头看我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
后来,她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在我的世界。那时候,我周转在不同的城市,步过无穷尽的街头,找遍了所有角落,只为寻找她的影子,却始终遥遥无果。
她曾不顾尊卑守护了我两年,不管我如何伤害她。我以为她会不顾一切爱下去,才摧毁了她给的爱。

当她离开的时候,我才懂得,她所说的那一句:陆暮秋,当你回头看我时,我已经不在了。
可惜当我懂得时,她已离去,为时已晚。朱晨希,你知道么?很多时候,一个转身,就是一辈子,最后陪着我们的那个人一定不是最初爱的那一个。”
最后陪着我们的那个人一定不是最初爱的那一个,陆暮秋,这是多么痛的领悟。

(五)
那之后,我跟你之间的距离又迈进了一步,也顺理成章的成了朋友。

所谓是朋友,而其实这只是我一个人的说法,因为我知道陆暮秋想要当的并不只是朋友,而我,却不能给他想要的名份。

当我再次见到顾梓铭的时候,我没有了当初那种汹涌澎湃的感觉,甚至是心无翻波。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上来。

“好久不见,你还是那么固执。”这是顾梓铭见到我说的第一句对白。

对啊。如果不固执,怎么会爱你那么久。明明很多话要说的我,却在见到你之后,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刚夺口而出,我就想扇我自己的嘴,我说的是什么混话……

话音未停,就听到尾随你而来的她,走在我面前说,你就是朱晨希吗?

她伸出表示友好的双手,跟我握手。我当时就傻了眼,这是演的哪一出?

他以买香烟为借口离开,只见她趁他离开之际附近我耳旁:我不管你跟顾梓铭以前多相爱,但是,我警告你,离他远一点。要不然,有你好受的!!然后吐出一连串我听不懂的粗话,随即离去。

末了,我蹲在路边,灵魂像被抽空了一般,她的话回响在耳旁,却狠狠的揪在心口。

已不记得这是第几次,我独自一人,夜深人静,蹲在伸手不见五指的街头,无声哭泣。然后,看到的是,自己看似惆怅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堪比被遗弃的小孩,无人慰问。

你找到我的时候已是凌晨两点。

文章评论

诺漫

啥時候更新[em]e113[/em]

诺漫

啥時候更新[em]e113[/em]

星期八嫁妳

难过了,不要告诉别人。难过了,静静的蹲下来抱着自己,让眼泪尽情的洒落。难过了,拿着镜子看看此刻的自己,让真实浮现眼前。难过了,默默的将自己隐藏起来,让空虚掩盖一切。有谁不曾难过,有谁还会记得,过去的不再重来,又何必去苦想。

C。

两年多没写文了,我都写不出一个句字了。

]向日葵[

看了这个就知道什么叫作家···文采太好了!

夕阳红

总是不舍得让过去的都过去,[ft=#ff0000,3,][ft=,4,][/ft][B][ft=,4,]网络空间课堂,每天上千人免费学习如何利用互联网创业,一部手机,一台电脑,一根网线就能做全国市场。项目好不好,口号不重要,重要的是事实,了解清楚,好不好您说了算!天雨虽大不润无根之草,项目虽好只渡有缘之人! 详情[em]e198[/em] [em]e198[/em][em]e7362[/em][em]e7362[/em][em]e7368[/em][em]e7371[/em][em]e7367[/em][em]e7368[/em][em]e7371[/em][em]e7365[/em][em]e7368[/em][em]e7369[/em][/ft][/B][/ft][ft=#9933cc,,]因此惹了许多心苦。_____mLO6fpDFG[/ft]

 

一个app有人写了类似这个标题的一个系列 记得好像是耀一

還在發神經?

]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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