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个人收集

 银行卡年费、人事档案费、居民大病医保、中考招生录取费……今年以来,我国先后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今天,我们整理了年初以来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让你心中有数,别再花冤枉钱。

银行卡年费、管理费取消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目前,在各家银行,持卡人持身份证提出申请,便可免除一个账户的(不包括信用卡)年费和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据估算,每人每年由此可节省约22元。

但是这个银行是不告诉你的,也就是说,你不去申请,是不给你取消的!记得拿身份证去申请取消哦!

居民大病医保个人缴费取消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大病医保不需要个人再缴费啦!成人25元/年,小孩8元/年,大家可以省下买咸盐啦,够买一年呢!

而且最开心的是,钱虽然个人不缴了,但居民大病保险年报销限额却由33万元提高到40万元。

办理公积金贷款各收费取消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就这么算吧:一笔贷款期限20年、总额8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至少能省下14000元。而贷款50万元则至少能省下8750元。去办公积金贷款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哦!

人事档案费不用再交了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大学毕业了,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每年都要交档案管理费,真心麻烦有木有!好消息来啦!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问:能省多少钱?答:120元的档案管理费将全部免除。

问:之前欠费的怎么办?答:是否需要补缴,相关部门正在商榷中。

航空燃油附加费取消啦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目前,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已停止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去年同期,800公里以上航段的征收标准为120元。

记得买机票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哦!120元,不小的一笔钱呢!

办事不要钱!13项行政项目取消收费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取消交通部门收取的3项收费项目:

1、驾校证件工本费;

2、道路货物运单工本费;

3、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工本费。

取消卫生部门收取的2项收费项目:

1、医疗机构校验、评审费;

2、医师资格认定费。

取消人社部门收取的2项收费项目:

1、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费和定点医疗零售标牌费;

2、技工学校招生录取费。

取消教育部门收取的6项收费项目:

1、中考招生录取费;

2、各类成人学校毕业证书费;

3、成人高校预科班收费;

5、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费;

6、学位论文答辩费。

领结婚证,免费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各地已经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同时,结婚证照相和材料复印等一些服务性收费不是强制性的,居民可以选择自备照片,自行复印材料,所带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

试行九种轻微交通违法“首次免罚”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轻微违法行为”包括:

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且能当场改正的;

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

5、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6、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且能当场改正的;

8、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警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

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

开车前15天内退火车票,免费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2014年12月,铁路部门公布了新的退票改签规定:客票延长预售期至60天,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再收取任何退票费。

注意:开车前15天以内退票的,仍按原有的阶梯退票方式执行,即开车前48小时以上至15天以内退票,按票面价值的5%收取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至48小时,按10%收取,开车前24小时以内,按20%收取。

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

别被忽悠!这些钱九月起不要再交了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政策红利带来了小微企业的春天。

免征相关政府性基金收费的小微企业,具体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中国经济网)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