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新闻!!太可怜了!!女孩才3岁就死了!黄色片!!对刚发育的未成年人来说是危害………!才十岁就杀人!就强奸……犯法………
个人日记
一个3岁女孩的离奇死亡,改变了罗洪涛一家的生活,他年仅10岁的小儿子小强(化名)被警方认定为凶手。
2014年1月23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的一处在建楼盘内,发现一个小女孩被电线吊在窗边,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
通江县公安局侦查后认定,小女孩的玩伴——10岁的小强就是凶手。但因其未到刑事责任年龄,该案结案后被撤销。
警方的结案报告称,小强的作案动机是,欲找人模仿在黄色录像中看到的情节,后害怕事情败露遂将女孩杀害。
但小强如今推翻了在警方处所作的有罪供述,称当时是因为“害怕”。而罗洪涛也坚信自己的儿子不是凶手,开始不断申诉,称警方调查存在很多漏洞。
通江县公安局办公室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本案没有问题,但不便透露侦破过程。巴中市公安局法制处警官陈阳则表示,在罗洪涛申诉至市公安局后,已前去调查,并未发现问题,按程序已经移交至通江县公安局。
目前,罗洪涛已经将申诉材料递交到四川省公安厅,截至发稿,罗洪涛尚未收到答复。
警犬在命案现场积木上嗅出小强的气味
2014年1月23日,祭灶节,离除夕还有7天,大巴山深处的沙溪镇也沉浸在过年的气氛中,一个3岁小女孩的离奇死亡打破了小镇的宁静。
下午1时许,当地村民何晓扬等三人在沙溪镇一处在建楼盘内看房时,发现一个小女孩被电线吊在窗边,前来围观的村民确定她为住在对面的何小红(化名),送到医院后证实已经死亡。
通江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结案报告显示,经初步走访调查和警犬鉴别,租住在该在建房对面的男孩、何小红的邻居小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当日将小强带至通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详细讯问,小强供述了于当日杀害何小红的事实和详细作案经过,并于24日下午亲笔写下了《检讨书》,对作案经过进行了叙述
2014年1月23日,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沙溪镇的一处在建楼盘内,发现一个小女孩被电线吊在窗边,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
通江县公安局侦查后认定,小女孩的玩伴——10岁的小强就是凶手。但因其未到刑事责任年龄,该案结案后被撤销。
警方的结案报告称,小强的作案动机是,欲找人模仿在黄色录像中看到的情节,后害怕事情败露遂将女孩杀害。
但小强如今推翻了在警方处所作的有罪供述,称当时是因为“害怕”。而罗洪涛也坚信自己的儿子不是凶手,开始不断申诉,称警方调查存在很多漏洞。
通江县公安局办公室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本案没有问题,但不便透露侦破过程。巴中市公安局法制处警官陈阳则表示,在罗洪涛申诉至市公安局后,已前去调查,并未发现问题,按程序已经移交至通江县公安局。
目前,罗洪涛已经将申诉材料递交到四川省公安厅,截至发稿,罗洪涛尚未收到答复。
警犬在命案现场积木上嗅出小强的气味
2014年1月23日,祭灶节,离除夕还有7天,大巴山深处的沙溪镇也沉浸在过年的气氛中,一个3岁小女孩的离奇死亡打破了小镇的宁静。
下午1时许,当地村民何晓扬等三人在沙溪镇一处在建楼盘内看房时,发现一个小女孩被电线吊在窗边,前来围观的村民确定她为住在对面的何小红(化名),送到医院后证实已经死亡。
通江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结案报告显示,经初步走访调查和警犬鉴别,租住在该在建房对面的男孩、何小红的邻居小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于当日将小强带至通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详细讯问,小强供述了于当日杀害何小红的事实和详细作案经过,并于24日下午亲笔写下了《检讨书》,对作案经过进行了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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