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

个人日记

梦鸽女士:
       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的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还是一个孩子。但。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因为轮奸被抓,我会羞愧至极,因为我没有给他正确的性教育,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更不会固执的告诉孩子,你没有错,都是别人的错。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责任,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者的谅解,我会告诉他做人最后的道理:男人要敢作敢当。
       梦鸽,你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你是支持的,在他的眼里,你不是支持他开车,而是支持他犯法。法律对他来说是儿戏,出了事情爸妈会替我摆平。
       梦鸽,你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劳教,出来后,你又给他买了一辆新车,在他眼里,劳教不是惩罚,而是还可以得到奖励。
       梦鸽,你的儿子不满18岁就流连于酒吧,你是支持的,因为你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喝酒玩女人。
       梦鸽,你的儿子拒不认罪,你是支持的,因为我看见报道,你最近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是妓女,是酒吧在陷害你的儿子。在他的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去评价。相信法律会给出最后的答案。
       还是那句话,把李天一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律,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文章评论

雪儿

作为父母,言传身教是很重要的哦!支持友友的言行!赞一个!

梦鸽应当认真读一读这位父亲的信,并进行深刻的反省和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