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系列(25):两大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概说
个人日记
世界两大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概说
文:滕 威
在大陆法系国家,证明标准实际上多从心证角度进行解释。自由心证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判断证据和认定案件待证事实普遍采用的原则。与法定证据原则相比较,自由心证原则能够使法官在很大程度上更有效地认识和接近案件真实。自由心证,并不意味着法官对证据的采信和对事实的认定是肆意的或随心所欲的。绝大多数人认为,法官内心确信对执行自由心证原则是必不可少的,该观点在大陆法系应当说是占主导地位的。法官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所形成的那种内心信念,当这种信念达至深信不疑的程度或者排除任何合理怀疑的程度,即“高度的盖然性”程度,便形成了大陆法系国家法官的这种“内心确信”。
在英美法系国家,尽管在立法上以及判例上有一整套体系完整、内容严密的证据规则,但这些证据规则主要是在法官采证方面受到约束和限制,而在判断证据证明力和认定待证事实方面,法官(陪审团)也是依照内心确信形成的倾向认定待证事实的。因此,英美法系国家在证据的收集上实行证据法定主义,而在证据的判断上也实行较为宽泛的自由心证。英美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盖然性的优势”。与之并用或者换用的词还有“盖然性的平衡”、“优势证据”等。其实,术语都是次要的,关键是看它的内涵。英美国家大致有两种做法:一是用百分比或分量的形象说法,一种是用一段话来加以刻画。前者经证据的证明力比喻为秤盘或砝码,由法官对当事人双方的证据总量进行权衡评估。如果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在证据总量上高于对方当事人,哪怕是百分之五十一和百分之四十九的状态,那么,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便卸除了举证负担。反之,如果双方当事人所举的证据在量上相差无几甚至对方的证据反而强,则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就可能会败诉。
就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明标准而言,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原则上适用“高度盖然性”标准,英美法国家一般适用“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标准高于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大陆法系国家没有英美法系国家的一套证据规则,全凭法官的自由心证,法官不仅要对适用法律负责,而且要对认定的事实负责,如果证明标准定得低了,司法的公信力度就会较低,从而影响当事人对司法的信赖。而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是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分开的对抗性诉讼,尽管在认定事实方面也采用广泛性的自由心证,但法官主要是适用法律。在认定事实方面,有许多证据规则的限制,缓冲了当事人对法官的不信任感,对司法信赖的影响相对较小,所以,英美法系国家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根本没有必要定得和大陆法系国家的一样。
总而言之,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对案件待证事实的认定多是通过对证据媒介的审查判断形成的内心确信,对其作出的真实、不真实或者真伪不明的结果。也就是说,是自由判断所形成的内心确信的一种心理倾向的结果。当认定待证事实存在时,其心证倾向于事实存在的判断方面;当认定待证事实不存在时,其心证倾向于事实不存在的判断方面。因此,当其心证倾向于或然性的判断方面时,待证事实就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由此可见,案件待证事实如何认定,取决于法官在对证据证明力大小的判断后,在其内心形成的倾向性结果。需要明确的是,自由心证主义绝对不是自由主义,并不是法官任意的心证。作为当事人,一定要把握法官心证的逻辑结构,观察其心证过程是否符合人的认识规律和诉讼的发展规律,至少可以做一个大致的判断,以制约法官的自由心证。如果法官不能正确运用自由心证,便属于滥用自由心证权,本质上就应当属于违法的范畴了。
另外,还要搞清楚的一个问题就是,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要求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要高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因为:
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其任务不同,刑事诉讼是解决刑事责任问题,而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主要是财产责任的问题。刑事责任错误往往不可弥补,而财产责任的错误可以补救。
2、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的性质不同。刑事诉讼需要证明的是具体的犯罪行为,处罚可以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剥夺人的生命,责任重大,而民事诉讼证明的案件事实是承担民事责任问题。
3、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对证据收集、调查、免于证明的要求上不同。刑事诉讼是由国家公诉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实行的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对被告人的口供,如果无其他证据证明,则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而民事诉讼是由当事人负举证责任,非特殊情况国家公权力不得介入当事人的举证活动,对一方当事人自认的对己不利的事实,可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从而径行认定。
4、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所追求的价值不同。民事诉讼所追求的价值不仅在于公正,而且还要考虑效率,有时甚至要考虑效率优先。而刑事诉讼则更注重公正,效率则在其次,且一般情况下不可能优先考虑效率而放弃公正。
当然上述原因,也并不是绝对的,有时可能会互有交叉。如果在民事诉讼中发现待证事实属于犯罪行为,就应当适用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同理,如果在刑事诉讼中遇到关于民事权益方面的事实问题,就应当按照民事证明标准来进行认定。
在此感谢江苏省淮安市滕威法官的无私奉献!愿朋友们学习愉快!
------漂零于2012年9月21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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