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空同 《知》第二十讲:人道
《南山空同》
世有三道,为天道、地脉、人道。人道者,人生在世时的身心规律,其规律受两方面的人影响,一是天道,二是地脉。
人生而有之,人道的首先要义,是承认人生命权的天然存在,一个人的生命权,不归属于任何一个人或组织,因此,他的生命有着不可被合法剥夺属性,因此,无论任何剥夺人生命权的行为,都是非法的。除非这一生命正在侵害或必将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因此,人的生命权大于一切社会组织形式,什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可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权。
人生而有之,人道的其次要义,是承认人思想精神的天然存在,一个人的思想和情感选择权,不属于任何一个人或组织,因此,每个人都有权保持自己思想情感的独立性,并不能因此受到身体或物质上的损害。
人生而有之,人道的最后要义,是承认人言行权的天然存在,社会中每个人的言行,都需建立在相互平等、尊重和自由基础上,因此,只有在某破坏了他人享受平等、尊重和由由的权利时,他的行为自由才会受到适当的约束,但与此同时,他仍享有被尊重、平等以待的权利。
在此基础上,人道受三方面的影响:
其一,天道,也就是自然规律,人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因此,真正的人道是不违天道,要做到不违天道。要做的是两件事:第一件,认识规律;第二件,按规律办事。我们将其称为道德。
当天道与人道相应时,会产生相应的人道特性,包括:
1. 生生不息: 不可涸泽而光渔,不轻生不恶死,不奢杀不虐杀。万物相相生相克,却可以谐以长成。
2. 生长知节:顺势而为,自利利人,知止而行。
3. 生收克己:功成身退,克己养己,容纳不争。
4. 生藏无为:藏而生之,隐而居之,退而得之。
其二,地脉,也就是指社会发展规律,总指不同的自然历史经济等条件下,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人们主动参与社会规则的制定与形成,又客观被社会规律所影响和改造。因此,真正的地脉,最重要的四个字,是地脉从善。这里的善不是指善良,而是指“完善”,永远没有最完美的社会规则,而真正的良性社会规则,是根据天道、地脉和人道的变化,不断加以完善。
其三、人性,人性具有趋利避害、喜生恶死、知情喜爱、扬自喜众、好知近慧的特性。
在以上三方面的影响下,人道在不同程度上会得到体现或变化,并不断加以总结和表述,以其成为被大众普遍所接受的思想和行为价值,也就是人道思想,主要抱括:
(一)对生命权的尊重
1.对生命的尊重超越任何种族、信仰、地域或国家,只要有人的生命受到侵害,无论任何有能力阻止该行为发生的组织或个人,都有权加以干涉或施救,以确保人的生命权不侵犯。
2.死刑的废除,如若有人残害生命,在法理上,应当是罪罚相等,但不代表以恶制恶,所能做的,便是剥夺人生自由,无论短到几年,长者数百年。
3.对父母的赡养、子女的养育,是出于对关联生命的尊重责任,属于义务和责任。
4.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因财富争夺而伤人性命。
5.一个人的生命,和十个人,一百人,是同等重要的,认为十个人的性命比一个人的重要,是将人物品化,忽略了对生命的应有尊重。
6.尽可减少对其他生命的伤害。
(二)对思想和情感选择权的保护
1.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诱使或强力要求一个人为完成他人的理想或心愿而努力。
2.每一个人不会因为与其他人拥有不同的信仰、思想和情感,而受到任何人身、财产、择业等方面的损害和限制。
3.保护每一个人独立思考能力不被损害。
4.每个人对公众社会事物都应拥有完整的知情权。
5.每一个人都有对全社会发表自身思想和情感的通道,并且具有现实可操作性。
(三)、人道的基础
1.相互平等,人们无法实现理论意义上的绝对平等,但可以实现生活中的实际平等,主要指不同人在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拥有同样的权利,社会不存在世袭的阶级差别或专断的特权。
2.相互尊重,尊重,指的是人与人及组织间的精神平等。
3.自由,理论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将每个人在不损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情况下,完全行使自身所有权力的合法性,称为自由。
PS:严重被本文所折服,可为思想启蒙之基,作者:南山空同,有兴趣的可以到天涯、新浪微博去看他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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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停下了那前进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