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氏、李氏、梁氏家训各十则(摘自网络)

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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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氏家训十则 
 
一、 耕读:田必力耕,书必勤读,不耕不读,不如犬畜。 
二、 教子:家有子弟,教之成人,若任游荡,必害终身。 
三、 安分:为人在世,各安本分,利己损人,终必无用。 
四、 贸易:公平交易,童叟莫欺,奸媒巧诈,害己损人。 
五、 交接:与人交接,务必正人,此须茶酒,切莫吝惜。 
六、 嫁娶:男婚女配,为理之常,慎择贤否,门户相当。 
七、 慎终:父母丧亡,早宜思量,不称有无,尽孝尽忠。 
八、 追元:祖宗虽然,祭祀必诚,清明冬至,不是闲临。 
九、 修身:严以待己,恕以待人,花街柳巷,谨步莫临。 
十、 谨训:家训至此,句句格言,子孙恪守,世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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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李氏家训十则

一、孝父母。
  父母,吾身之本,少而鞠育,长而教训,其恩如天地。不孝父母,是得
罪天地;得罪天地,天所祷也。凡我族人,切不可失养失敬,以乖天伦。
 
二、和兄弟
   
兄弟,吾身之依,生则同胞,居则同巢,如手知足。不和兄弟,是伤残手
足;伤残手足,
难为人矣。凡我族人,切不可争户争财,以伤骨肉。 
 
三、睦宗族。 
   
宗族,吾身之亲,千支同本,万脉同源,始出一祖。不睦宗族,是不敬宗
祖;不敬宗祖,
则近于禽兽。凡我族人,切不可相残相欺,以伤元气。 
 
四、生祭祀。
   
祭祀,礼重报本,昭穆常情,所以动先祖之格也。苟不凛如;在之,诚是
渎先祖也。
凡我族人,切不寸怠忽,以渎先灵。
 
五、修坟茔。
    
坟茔,先祖之所栖,尽其祭扫,修其坟茔,所以妥化者也。苟任其颓坏
不修,必致他人之侵占。
凡我族人,切不可务费以露祖骸。
 
六、务农业。
     
农桑,衣食之必资,上可以供父母,下可以养妻子,所以奉生之本也。
苟不勤力耕种,
必致荒芜田无。凡我族人,切不可偷安懒惰,以致终身饥寒。
 
七、重敬贤。
     
敬贤乃吾族人之重望也,贤者为人之师,其学有所传,礼有所学。不重
敬贤,是人之愚昧;
人之愚昧,不得为人也。凡我族人,务必尊长敬贤,以
示文明。
 
八、慎婚配。 
     
婚配为人伦之始,结婚合配,当审其人品性格,究其清浊明白。苟婚配
不择淑女,
非特为终身之害,而且倾家声之不小。
 
九、禁非为。 
     
家风之坠,邪淫者,十恶之首;赌博者,倾家之源。凡我族人,务宜告
诫子弟,
切不可放僻邪侈、生平甘受沾辱。
 
十、正人伦。
    
人伦,九族之源,人生所当,存于方寸之中,而尊卑长幼,各得其序,
纲常伦纪,
各得其次。凡我族人,要必伦正名顺,万世不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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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氏家训十则
 一、奉祖先 
   
水源木本,理不可忘。但思身所自来, 则由吾父而吾祖,一一追溯,
 
虽十世、百世固不得以为远也。奉先思孝,古训昭垂,帝王且然,况大夫

、士庶哉。 吾家自远祖以来所立家规:凡先世考妣生日、忌辰,家中必当设
祭之礼岁首、岁除、端午、中秋亦如之。
 新岁暨清明,必相率扫墓,古人所
谓上冢也。各家无论老幼,必当亲诣墓前,
行三叩首礼。
 
虽大风雨雪,不得
惮劳。此乡族所
同,子孙宜永永循守。庶几因时感慕,不至忘春露、秋霜、
之恩
乎。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但有心知,亦可共明此理也。
 

二、孝父母
 
属毛离里,怀抱恩深;择傅延师,劬劳念切。苟或不孝, 禽兽何别。但不
孝匪一端,如《孟子》言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大略该之。而好货才防、私
妻子,
 尤为乡俗通弊,不可不以为切戒。至于违犯教令,律有明条。凡子孙
于父母及父母,骂者罪即绞决;
 殴则斩决;杀者凌迟处死。例禁森严,虽下
愚亦当知畏。苟念生我、鞠我、抚我、育我之德,
 则服劳、致敬、就养,无
方天性所
流,自有不能已者,何至尚有忤逆哉。倘有不孝之子,合族须预为
教戒,俾知悛改。庶免酿
成枭
 ,贻累族人。
 

三、和兄弟 
  长枕大被,天子且然;让枣推梨。 昔人称美。但人家兄弟,当幼小时无不
十分友爱。其后之不睦
者,大抵因
 妻子、争财产而已。抑或此贫彼富, 
求莫应,若秦、越人之相视
 
。同气参商,半皆由此。夫一父之子,即非同胎
共乳,有前后嫡庶之别,
 亦属一气所生。骨肉至亲,尚成嫌隙,子孙尤而效
之,有不破家者乎?堂从兄弟,尚宜和睦,况在同气乎?
 族中宜相教,
 
共笃友于
,
出入怡怡,家风不陨,亦同宗之光矣。
 

四、睦宗族 
    贵贵贤贤,义无偏诎亲亲长长,分有常伸。凡子姓之分支,皆祖宗之一脉
尊卑之分
,轶然.长幼之情,
蔼然相浃喜则相庆,忧则相吊贫弱之一 
 
,富实者宜时周恤之。愚鲁之徒,贤智者 
时教导之。 
总以相扶、相助为念
。至干尊长,
尤不得与卑幼戏谑,致为有识者所笑。此吾乡之陋俗,不可不
切戒矣。 

五、和乡邻 
   岁时款洽,谊笃比邻;患难扶持,世称会里。我先世以忠厚传家,凡属子
, 务必谦虚乐易,与人无争。
不得恃血气以凌人,逞奸诈以滋事,徒害邻
里,终累身家。若有不肖子弟, 恃
强恃诈,或倚仗族人之势,
欺侮乡党者长
辈亟戒责。尤宜念睦 任恤之风,
实为古道,待人务从乎厚,处世毋涉乎骄。
至于修桥、补路、
拯溺、救饥、恤寡、 孤、劝善、教不能诸事,凡有益于桑
梓者,量力行之。生长聚族之邦,其亦共有所赖也夫。
 
六、教子弟 

    子弟以读书明理上,为父兄者必延聘名师,慎择益友,俾得朝夕渐摩,
 
学问有所成就。遇则掇科取第,不遇亦不不失为通人。光前裕后之图
,计莫
逾此。其有资质不能读,
及力不能读者,则为农、为工、为商,即佣雇营生,
亦属正业。总当责以勤俭
,教以安分,令其学为好人,切不可任令游手好闲,
习致败坏家声。至于富贵之家子弟,性质即
 有琰刘,亦当以师为约 
 
切铁骄养溺爱,终受必家之富。
 所谓子孙虽愚,经书不可不读也。
 

七、戒习染 

   习俗之坏人子弟, 事不一端。其显者则嫖也、赌也、洒也、烟也、而近
年尤有入会、结盟等恶习也。
江湖无赖随处煽诱,年轻子弟每为所牵。轻则
有玷行为,重则显干法纪,
其祸不可胜言。
 即轻薄之行,狷利之语,戏谑、
骂詈、
欺诞
 狂佻,市井 恶少情形,为大雅所深鄙,亦 当引为切戒。至于
干预
词讼,习以为能,亦非立身之道,歇若不人公门之为愈乎。又隶卒贱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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