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牛文召神父的书信》(四)

个人日记

在第一条诫命的范围内包括:对天主的钦崇怎样?是否尽到这钦崇、敬爱他在万有之上?对他的圣训、道理、及教会的规定有无不信、怀疑、不满、违犯或反对?有无对异端邪说的信从?做过什么迷信事没有?信过什么迷信、邪妄事没有?第一诫上特别提到“一”天主,这样就要考虑:是否对别的什么假神也以为他们是神?说过或做过什么背信德与背教的话没有?有过什么凌辱圣物或不利教会与害教的言行没?是否对天主常有钦崇之情或总是想不起天主?对他淡然、漠然、不知报爱,甚至还有时埋怨天主、抱怨天主或恨天主,仿佛叫自己这也不顺心那也不如意?有时对天气干旱、冷热、雨量过多等自然灾害,虽没有码天主,而是怀恨这些灾难,实则也是指向天主,有无这种心情?等等。在第二诫上违犯的人少,因为中国教友向来没有这种坏习气。


对第三诫足不由自己,不过每当星期天或几个大瞻礼日,如:圣诞瞻礼是每年的冬至(阳历12.22日)后第三天,即阳历12月25日;复活瞻礼:没固定日期,多是清明节前或后的一个星期天;复活瞻礼后40天,就是耶稣升天瞻礼(常在瞻礼五那天);升天后10天,就是圣神瞻礼;8月15日是圣母升天;12月8日是圣母无染原罪瞻礼;1月1日立耶稣圣名;1月6日是三王来朝〈主显节〉;17日圣安当;21日是圣女依溺斯;2月2日是献耶稣与主堂;3月是若瑟月,19日大圣若瑟;5月是圣母月;6月是圣心月,21日圣类思,28日圣伯多禄、保禄;7月1日是宝血,16日是圣衣圣母;8月16日圣亚敬(圣母之父);9月8日是圣母圣诞;10月是玫瑰月,1日护守天神,3日圣女小德肋撒,4日圣五伤方济各;11月是炼灵月,1日是诸圣,2日是追思已亡。这里所写的,不过是提醒教友,虽然现在看不到我们的礼单(注:当时牛文召神父正在监狱里劳改)。但是每逢主日天及到这些日子的时候,特别是五大瞻礼(圣诞、复活、降临、圣母升天及无染原罪),一定要在思想上过这些瞻礼日,那就是回忆这些瞻礼的意义与神望弥撒、神领圣体等,并记得这些日子,特别要将我们的心归向天主与专务灵事。四诫中包括下等对长辈的孝敬,也包括长辈对下辈的管理、教育和平时没在救灵方面的关心等,不然就尽到自己的本分。因此,该说的就说,在这上不能马虎,否则到审判时,他〈天主〉是要追查责任的。在五诫上应特别注意从心里宽恕仇人这点,我们当教友的是不能记仇的。尽管仇气是有对方来的,我们都应当为了爱天主而真心宽免我们的仇人,否则天主就不赦我们的罪。我们念的“天主经”上不是说吗?“尔免我债如我亦免负我债者”就是说:天主求你宽免我们的罪债,就如同我们宽免那些对我们有罪债的人一样。有一天,圣伯多禄向耶稣说:“主,如果我的兄弟〈指别人〉得罪了我,我可宽免他几次?是不是宽免他七次就够了?”耶稣说:“要七十个七次”。意思说:有多少次就宽免多少次,决不能记仇。再者看了耶稣被钉于十字架上,正受者极大痛苦时,他头一句就是说:“我父,请你宽免他们(指那些钉他与正在骂他的恶人)吧,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做的是什么事”。又比方古经上记载:当达味圣王带兵打仗时,有天有个人居然敢当着面骂他,他的卫兵中一人听了后实在忍不着了,就对圣王说:“我主,请你允许我去把这个疯狗杀了”。可是达味怎么说:“不要,让他骂吧,这是天主准许他骂我的”。因此,这真心爱仇是我们教会最特殊与高尚的品德。因此,在省察时要好好想想是不是为了泄恨有过报仇的行为,或报不了仇就心中有泄恨的心,愿人得祸、愿人早死、或巴不得仇人下地狱等等。或者有时自己不顺心,就抱怨天主、抱怨别人、抱怨自己、不如不生好、不如早死了好,……等等。在六诫方面包括的也很广,如:非正式的夫妇,在别人身上恶意的乱动手动脚、怀恶意的乱说些污秽之言以及诱人等等。在七诫上该注意不义和不公道之财物等。八诫上不冤枉人。九诫上是六诫的思想犯。十诫是七诫上的思想犯。对四规也是一样,可酌量省察之。此外,还要按着自己的身份、地位、职务和各自的性格、脾气、毛病与“七罪宗”(骄傲、懒惰、忿怒、嫉妒、迷色、贪饕、悭吝)等逆天主、害别人、害自己等等一切思、言、行为所犯过的诸罪。
这里是略略提提对省察应注意之事,各人应按自己实际犯罪情况好好省察。另外,对大罪次数和加重的罪也应注意。



一个教友只要尽到了自己的力量,详细地省察过了,心中不要挂念:是否还有啥罪没有省察到。只要不是有意、马虎、故意漏掉什么罪,就应自信是全省察到了,就当放心,更不要心乱。
省察后,则应及时转到告解最重要的第二阶段:痛悔。什么时候要发痛悔(只指上等痛悔)?一是在省察之后,还没有到神父跟前,就要发痛悔;二是在神父跟前告罪后,神父临念赦罪经时,再发痛悔。因为上等痛悔只要按着那四个条件,那就不论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随时随地发出这样的痛悔,就随时随地赦罪。那么省察后就应把这痛悔发出来是对的,并且为能发出真心痛悔,并不是谁念那端经:“天主耶稣……”就轻易发出的,就得费三、五分钟,按着上面说的:怎样才能真心是得费点力才行的。在省察后,有较长的时间可以充分激发爱主与悔罪之情,因而不是轻松与短时间可行的。所以在省察后,就得先好好发痛悔。有的人在痛悔是甚至恸哭流泪,但这也并不要紧,不在留下眼泪,因为天主只看人的心。平常教友在发痛悔时都习惯念:“天主耶稣基利斯督……”那端经,只要是按上等痛悔的四个条件发出真心痛悔,也同样是发了上等痛悔。那端经不过是把四条很概括的包含在其中,帮助教友发痛悔。所以,对这端经就要明了它的意思。为什么提天主耶稣?因为他是天主第二位圣子降生成人,有为我们的罪受了万苦万难,被钉死于十字架上,为我们牺牲自己,流尽了自己的宝血,很容易激发起我们对天主的热爱,而痛悔自己的罪过。因此,“天主耶稣基利斯督”:是呼喊他的圣名,就是我们的天主基利斯督啊!“我重罪人”:我是一个有重大罪恶、犯罪的人。“得罪于天主”:我犯了罪,得罪了我的慈父、天主。“而今为天主”:现在成了天主。“又为爱天主在万有之上,一心痛悔我之罪过”:我一心一意的痛悔、恼恨我的一总罪过。“定心再不敢得罪於天主”:我下定决心以后宁愿死,也不敢再犯罪得罪天主了。“望天主全赦我之罪”:我乞望仁慈的天主把我的罪过,全给我赦免了吧!“阿门”:愿望是这样。
一个教友,不管用不用这端经文,都要用几分钟尽量发出爱天主与悔恨罪恶的真情。如果用这端“上等痛悔”经,那就要慢慢地按每个字、每句话的意思,一面念一面想,主要是心里能够真诚的爱主与悔罪。在这端经中也全包括了那“四个条件”,首先是呼求天主耶稣,承认是犯了罪的人,因为已省察出很多罪,怎能不是罪人和得罪了天主呢?“而今为天主,又为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就是:①“一心痛悔我只之罪过”这就是;②因为“一心”就是用极大的心情,一心一意为了爱天主而悔恨自己的罪。“我之罪过”就是;③这“我之〈的〉罪过”就是一总的罪过。不论告过的、没告过的、忘记的、想不起来的、以及那些认不清是罪不是罪的。总之,凡是由我犯过的和一总自我开明悟所犯过的一切大小诸罪统统、完全痛悔;④那行告解、发痛悔,必然得用信德的眼光看,这是在天主台前作神圣的救灵大事,而不是没关重要的俗事。因而,这心情必然当是诚心诚意,而慎重的以超性的心情发出痛悔。

在问答上,好像痛悔与定改是分不开的,因而就把定改列到第三规程,实则痛悔与定改是不可分开的。在那端“天主耶稣……”中“一心痛悔我之罪过”后,马上就说“定心再不敢得罪於天主”。什么是定改?就是下决心改过,以后不敢再犯了。这种决心一定要下的很坚决,决不能三心二意的或犹豫不决的,在这上面绝不能含糊,是应当实心实意的,不然连发的痛悔也不真切了。因此,真心的痛悔必定真心的定改,这是很清楚的道理,不必多说。如果谁说是为了爱天主痛悔自己的罪,就是不愿意改,马上或遇到机会又去犯罪,这能够说他是真心爱天主吗?真爱天主就不敢再犯罪伤天主的心,可是他又随便犯罪,不怕伤天主的心,这不是明明不爱天主、故意凌辱天主吗?就不爱天主随便犯罪,这能说他的痛悔是真的吗?既不是真的痛悔,他的罪能赦吗?所以,痛悔与定改是连在一起不可分开的,因此说“宁死在不敢犯”就是表示最大的改过之心,这时人再发上等痛悔时,同时应向天主保证改过的决心。但是人是软弱的,以后不幸又犯了罪,那只好发上等痛悔与定改罢了。不过千万不要这样糊涂想:反正有上等痛悔或告解圣事,“犯罪没关系”有这样想法的人,那他发的痛悔无论怎样都无用,并且在思想上还犯有妄用上等痛悔,或污辱告解圣事的罪。因此,他靠天主仁慈之心的方便来更加犯罪,这不是罪上加罪吗?所以,万不要上魔鬼的当而有这种糊涂想法!
人省察后,就要发痛悔。除了有时间外,这痛悔不是发了一次就够了,而是要多发几次,越多越好。能够这样连续发痛悔,就是连续的发爱天主与悔罪之情,这样的情天主是很悦乐的,天主越悦乐,则对我们的宠爱也越增加。因此,洗个热心的教友是会时时处处不断发上等痛悔的。也不准这样想:我早发过痛悔了、早办过神功〈告解〉了,罪既然已经赦了,何必一直还要发痛悔呢?要知道:虽然已经痛悔过的罪、已经告过的罪,谁也不能肯定自己的罪就一定赦了。因此,就得常常的不断再统统痛悔才好,尤其是上了年纪、病重的人、以及不拘遇到生命危险的人,则更须发上等痛悔。为什么说这样的痛悔发的越多越好?这是因为悔罪的心越真切,则爱天主的心也越真切,人真心热爱天主,则必然得到天主的欢心,如果得到了全能仁慈天主的欢心,那么还有什么可怕呢?由此可见,常发痛悔是如何的必要。
告解的第四条规定是告明。什么是告明?就是把省察出来的罪,一一在神父跟前告说明白。在这方面要特别注意魔鬼的诱惑,万不要有不敢告、不老实、隐瞒、致使神父听不清、或用欺骗的口气把罪缩小、……等等。因为天主是全知的,哄了神父也是瞒不了天主的。所以,要不要冒办神功〈告解〉,致使罪上加罪,如果再领圣体,又是犯冒领圣体的大罪。如果真的不敢告,干脆不办告解还好些,再不然就预先给神父说明,自己有难告或害羞不敢告的罪,请神父帮助战胜魔诱。

到神父跟前,如果(像过去)面前有苦像或圣像,可向之下一跪或鞠躬,然后跪下、请个圣号,向神父说:“我在天主台前、神父跟前告我的罪,我是xx〈什么〉时办过神功〈告解〉的”。接着就不慌不忙、简明地把省察出来的罪一一告明,至于大罪的次数及加重的罪也要加以说明,一切都告明之后,就这样说:“神父,还有省察不到的、和我忍不出是罪不是罪的、以及忘了告的、告过了痛悔不真切的、我自开明悟到现在的一切大小诸罪,全求神父赦免”。这时,神父会简单的教训几句并定补赎,接着神父就把右手稍稍举起念赦罪经。赦罪经可分前、中、后三部分,最重要的是中部分,前、后部分有时应〈假如〉告解的人多,神父壳子随便念不念,可中部是绝对不可缺少和不念的,至少,其中几句是不可少的,否则不成圣事。前部分是:“望全能天主怜悯你及赦免你的(诸)罪后,导引你至常生,阿门”;中部分是:“望吾主耶稣基利斯督赦免你,我也以他的权柄由出通功、及绝罚的一总锁链中把你释放出来。凡我能够做到的与你需要的,最后,我因父、及子、及圣神赦免你的罪,阿门”;后部分是:“望吾主耶稣基利斯督的苦难及真福童贞玛利亚和诸圣人的功劳,凡你做过的善功与你忍受的苦痛,都成为你增加圣宠及永生的赏报,阿门。”神父用拉丁文念着赦罪经时,行告解的教友也应同时发上等痛悔,慢慢的念:“天主耶稣……”。教友在发痛悔、念这端经时,不要注意也不要管神父念赦罪经,因此就低头闭目再好好地发爱天主与悔罪之情,就是废点时间也没关系,就是〈算〉神父念完了,也会等你好好发完痛悔,不会催你的。就算他〈神父〉以为你发完了痛悔,或者说:“去吧”,你也不要管他,还是把痛悔发完了才是,万不要一听他说“去吧”就分心。为啥不要管神父念赦罪经呢?因为教友不懂,神父在念到“因父、及子、及圣神”时,是要举手画个十字的,画十字并不是神父降福教友。可是教友一看到神父画十字,就想是神父降福自己,于是也马上画十字,实际是个错误,不应当这样做,所以不要你注意神父,就是为此。不过过去在圣堂中有神功架,或者有时为了女教友,用什么东西隔开神父,可能神父不易看到教友是否发完了痛悔;在这种情况下,教友为了有时间发好痛悔,也不妨在发痛悔前给神父说:“神父,我为发好痛悔得些时间的,请神父等我发完痛悔,在叫我走”。最后神父念完了经,你也发完了痛悔。如果还有什么想给神父说、还有什么疑问,都可在这时提出来,请神父答复。平常在教友临走时,神父还习惯用拉丁文按圣经上他〈耶稣〉说的:“你平安回去吧,以后再不要犯罪了”。可是教友不懂拉丁文,所以神父只说“去吧”或“你回去吧”、“走吧”。这是你就再画十字〈请圣号〉,然后站起来向神父鞠躬表示感谢,退下。退下后,如果神父罚的是别的补赎,都要按着去做。教友除了做神父罚的补赎外,还要自己罚自己。到这里,告解的五条规矩就全完了。


如果一个教友是好好的、真正全做好了这五条,心中定然有莫大的神乐,这时就要心中再次默默的谢主恩,小心以后再不犯罪。这时当注意的事是:既都办好了,就不要心中去想我办的神功〈告解〉到底妥当不妥当、还有啥罪没想起、或者省察后在办告解时告完了没,这样就会有引起心中不安。如果真的还有啥欠缺,对这点也不要心中不安,只要不是故意的不省察、不告,那么这些没完了的罪,也就同别的罪一起赦了。如果是些较严重的罪,在下次告解时补告就是了。为此,万不要心中不安,又上魔当。
上面说过,大罪的次数要得说明,如果记不清,可估计大约有几回。可能有的教友不明了什么是加重的罪,比方:杀人犯五诫,如果杀的是自己的父母,则又犯四诫。
这里本来是光为痛悔而写的,但是借机连告解的规程一齐写上了,这也是好的。这样为教友办神功〈告解〉也是有好处的,主要是想让教友门明白什么是上等痛悔、如何发上等痛悔、上等痛悔的重要性、及它与救灵之关键,并劝教友们时时处处多发上等痛悔。(……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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