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分钟让你看懂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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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如果同一个人或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法律权和裁决私人争讼权,则自由和民主便不存在了。”──摘引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

  自私是人的天性本能,一但有条件必然为自己捞好处,因此人们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总结出了一套防止个人利用权势为自己捞好处的制约机制——民主。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人的简称,也是目前防止腐败的最佳方式,它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选举制:镇、市、县、州等领导至总统,都由人民选举,只能任期四年(美国),如特殊好的经人民选举可连任一届就不能再当了,且亲属不能续任。这样就避免了一些无能之辈通过关系、靠山、金钱、后门等登上领导岗位,这样就促进了政府部门的正常运作而避免了不正之风带来的腐败。

  二、罢免制:人民既能选出镇、市、县、州等各级领导和总统,又有权力罢免任职中领导不利或有错误的镇、市、县、州等各级领导和总统。如前N届总统尼克松的水门事件,只因安放了窃听装置便被迫辞职下台;日本前N届首相竹下登只因内部分点股票也导致下台;台湾的陈水扁也能被法律制裁。这些事件在独裁国家是不可思议的,如此事发生在独裁国家不但不能下台,还要说这是工作需要,谁敢去揭发制裁最高领导呢?所以在民主国家中,人民主宰着权势者的命运,迫使权势者必须努力地为民、为国工作,却不敢为己搞贪、搂、腐,不敢欺压百姓。

  三、三权分立制:即指由行政(总统)、司法(法院)、立法(国会)共组的各自独立平等又相互制约的政府机制。它避免了权势者独揽权力、滥用权力、用权力为自己服务,它是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的重要一环。其内容如下:

  1、行政制约:立法者(国会)与司法者(法院)对行政者(总统)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总统的重大行为、决策,必须经国会多票通过与法院验证无违法行为时才可施行,迫使总统排除个人私欲遵守法律做出利国、利民的正确行为、决策,以避免总统的错误行为、决策给国家、人民带来损失。如毛发动文革,因没有国会的否决,故可滥用权力打倒大批老干部,使国家遭受空前浩劫。所以说国会是筛筐,正确的放过,糟粕的被阻住。再如总统触犯法律后,法院是敢于以法律对总统进行制裁的,因法院与总统的权力是平等的,制裁总统后,总统无法对法院进行报复。市、县、州都是如此,故能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2、立法制约:行政者(总统)与司法者(法院)对立法者(国会)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迫使立法者(国会)抛弃私利,使其行为、政策,利国、利民。

  3、司法制约:立法者(国会)与行政者(总统)对司法者(法院)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迫使司法者(法院)抛弃私利,使其行为、政策,利国、利民。

  四、多党制:国家实行多党制,使各党间有对比、有竞争、优胜劣汰。因民主国家的执政党是由人民选举的,人民是不会选一个腐败的党执政的,所以能永远保持一个优秀的党执政。而一党制就不同了,好了执政、坏了也执政、腐败了还执政,弄的全国都腐败。

  五、法律人民制:立法后的条款,须经人民通过,如未通过者必须重新修改,直至通过为止,因而它体现的是人民的意识。而独裁国家的法律是权势者或几个老头子为维护自己利益而确立的,它反映的是少数权贵者的腐朽旧意识,行不行就这玩意,不随同就收拾你。

  六、军队国有制:军队属国家,其行为必须经国会通过,而不归权势者个人调遣,因而它避免了充当权势者维护个人利益的工具。而独裁国家的权势者可任意调遣军队,谁对本权势有威胁可随意派兵镇压。

  七、言论自由制:人民可用媒体(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直接对政府或权势者个人的错误进行报道、揭发、批评而不遭报复。如权势者错误严重而被媒体揭露,便可导致权势者下台,这样就敦促了权势者为国为民努力进取而不敢出现纰漏。

  总之,民主机制对执政的权势者进行了横向制约、纵向制约、层层制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防腐环绕链接,使贪腐者无机可乘,基本剔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或将腐败减少到了最低限度。历经宪政国家多年的实践证明,民主制度是当今限制权势者利用权势为自己谋利益的最科学的制约方式和社会结构。以上诸条款中缺少任意一项,便构不成真正的民主,如果硬要说是,那也只能是假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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