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啊,何不能诚信一点
个人日记
先说第一件:就是公司有一个离职的员工,在职时租了公司的房子做二房东赚钱,离职时欠公司半年房租,并且他把这些房子租给了别的客户,早收取了房租。客户不愿走。这件事就是个违约,作为公司对不交房租的。一,讨要所欠房租,二,收回所租房,至于第三人,你去找收你房租的人要。三,停供水电。无论打官司也好,别的也好,都在理。可公司负责人认为打官司讨不到钱。就把这件事说成:这离职员工当时是管理房子的,现在离职了,他就无权再管理房子了。(当时签合同公司存了一份,离职员工只有个草签,公司没盖章)他的用意是把这离职员工收第三人的房租而不交公司作为一种侵占,是一种犯罪行为。可这样一来,一,第三人住下来变成合法的了,是你公司委托他管理房子的,他收了钱没交,是你公司的管理问题!二,要定一种罪是要有充足证据的,就是他收款的依据。因为房子多情况复杂,收集证据不容易。三,定罪,要有一定的金额起点。在上海没有5万以上,司法系统都难受理。你看简单的事弄得多复杂。而做这些具体事的是本渔翁。嗳......。再说这位兄弟,我跟他说:前面的事我不管了,只是后几个月的事,你按合同价交了,也只有万把元。大家开开心心,我也好交差,可他不干,说公司欠他钱,公司欠你钱你得拿出证据呀,又拿不出,一会儿到劳动局去告,说欠他“五金”,辞退没给补贴(实际上是他自己走的,也没写辞职书)。一会儿到客户那里说老板不好,不给他工资,又拿不出充足的证据。本来挺简单的事,被两人弄得一塌糊涂。本来两人关系还不错,弄成了生死对头!都是不诚信造成的!
现在的人啊,见了钱,什么花头都使出来,唯独不把诚信放在眼里, 诚信是什么?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有章必循,有诺必践;否则,个人就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失去运行之规。。哲人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诗人的“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民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都极言诚信的重要。几千年来,“一诺千金”的佳话不绝于史,广为流传。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然而,近些年来,不难发现,诚信在消退,"拜金"在滋长。"利益"取代了美德、诚信让位于欺诈。在很多人的人生天平上,沉下去的那端是"美貌"、"金钱"、"荣誉",唯有"诚信"这端高高翘起。诚信,变轻了!且不说商场上尔虞我诈,风谲云诡;且不必说市场内小贩们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也不必说黑心米贩污油兑陈米,自来水掺甲醇;就是我上述的事也在时时发生,使用各种手段,你巴不得多挖我一口,我巴不得多吃你一餐,你不信我,我也不信你,你骗我我骗你,我防你骗,你防我诈。把一件简单的事弄得特复杂,把一个清纯的世界,变成一个污浊的泥潭。在此,我呼吁所有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提高公民诚信水平,是社会健康运行必由之路,提高企业诚信观念,是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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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雨轩
听你唠叨[em]e120[/em][em]e120[/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