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殇
个人日记
雪花飘零
心在流浪
拂过岁月的痕迹
寻找梦的故乡
远方的风
吹起往事的薄凉
爱在张望
向着有你的方向
每片记忆
都被染上了寒霜
珍藏的好
却成了岁月的殇
今夜有暴风雨
男人拉上第38個客人的時候,已經是晚上9點。他的出租車輕快地穿過霓虹燈閃爍的大街,向着客人要求的郊區駛去。男人的心情不錯,一邊開車,一邊跟着廣播裏的音樂哼着歌,不時側臉看着方向盤右邊的那束玫瑰花。玫瑰隻有3朵,下面還有一盒蛋糕,他打算再拉兩趟就收工回家,因爲今天是他妻子的生日。
9點30分,男人送完客人往回趕,車裏空氣異常沉悶,他搖下車窗,黑沉沉的夜空像鍋蓋一樣壓下來,沒有一絲風。男人加快了車速,天氣預報說今夜有暴風雨,女人一個人在家,他不放心。女人膽小,每次一打雷,就像受驚的兔子似的,拼命往他懷裏鑽。想到這裏,男人的嘴角不禁浮出一絲微笑。
妻子是位教師,人漂亮,家庭條件也好。當初她父母曾強烈反對她嫁給他,出租車司機的工作苦和累且不說,單是那份危險,就夠她提心吊膽的。可她還是堅持嫁了他。她說,他愛我,爲了我,他會更小心地開車。他後來果然就将車開得很小心,不喝酒、不搶道,實在太累就停下來休息一會兒。每天夜裏,不管多晚,隻要他的腳步聲在樓道裏響起,她立刻像隻歡快的兔子,蹦跳着跑下來,撲進他的懷裏。兩個人相擁着,一起上樓。都說時間久了夫妻的感情會變淡,可他們結婚3年了,依然恩愛如初。
男人一邊開車一邊想,這時候女人一定做好了豐盛的晚餐在等他,也許有他喜歡的紅燒牛肉或者一瓶紅酒、兩支紅蠟燭,女人一向喜歡浪漫,很會營造氣氛……
明亮的閃電像銀蛇一樣劃過,一個雷,緊接着又一個,霹靂一樣不斷在他的頭頂炸開,頃刻間暴雨如注。街上的行人慌亂起來,一輛輛出租車像離弦的箭,從他的眼前一閃而過。他收起車前的空車标志,調了頭準備回家。
他拿出手機,準備給妻子打個電話,卻發現手機沒電了。這時候,一個女人攔在車前,蓬亂的頭發濕漉漉地貼在車窗玻璃上,急切地說:“師傅,麻煩送我去醫院。”他本想拒絕,可是他看到女人痛苦扭曲的臉和高高隆起的腹部,馬上打開了車門。
從醫院回來,雨越下越大。街上的積水已經淹沒了車的底盤,終于,在過鐵道涵洞時,他最擔心的事情出現了:車陷在橋下的積水裏,熄了火。
他看看四周,這個涵洞有些偏僻,很少有車輛通過,他也是因爲着急回家,才抄了這條平日不走的近道。已經10點半了,男人心急如焚。他知道女人一定等急了,他想象得出,女人怎樣坐立不安地一遍遍打他的電話,電話不通,更會加深她的恐懼,她也一定樓上樓下跑了好幾趟,望眼欲穿。她一定會以爲他出了意外……
不能再等下去了,男人決定拿上那3朵玫瑰和蛋糕,步行回家。就在這時候,他聽到一個熟悉的聲音:主持人你好,我想對我先生說幾句話……
他一動也不敢動,仔細聽着那個從車上收音機裏傳出的聲音:“我先生是位出租車司機……今晚下了暴雨,他到現在還沒有回來。我聯系不到他,隻好借助這個節目告訴他:在駕駛座下面,有一個小木盒子,裏面有手機的備用電池,還有一個備用手機,第二個格子裏有他的胃藥,藥盒下面有一個記事本,上面記着汽車修理廠的電話、急救電話、報警電話、火警電話等。其實這些電話他都知道,我就怕他一時着急忘了……我想告訴他:親愛的,不管出現什麽樣的情況,我相信你一定會回來,我永遠愛你。”
男人靜默了很久,突然手忙腳亂地去翻車座下面的盒子。他的手有點抖,裝了三次才将備用電池裝好。他正要撥出那一串熟悉的号碼,手機卻歡快地響了起來,她幾乎是一連串地問,你在哪兒?好好的嗎?怎麽不說話?讓我聽聽你的聲音……男人的聲音有些嘶啞,他說,這鬼天氣……
将玫瑰和蛋糕包起來,男人一邊打着電話一邊往回走。暴雨仍然下着,狂風狠狠地把商店的招牌揭下來摔得粉碎。走過第三條街,借着路燈的亮光,他看到對面有一個熟悉的身影,那麽清瘦、那麽惹人憐愛。雨水讓他的視線有些模糊,他對着手機喊道,是你嗎?聽不到回話,卻看到對面的人急急地向他奔來,由于跑得太猛,那個人被馬路上的道牙絆倒在地上。
他邁開大步跑過去,扶她起來。他說:“寶貝,生日快樂!”
李娟:种在妈妈心里的花 森儿一岁半了,只会说短句,我外出一周回来,奶奶带他在楼下玩耍,他忽然看见我,不说话,晃着大大的脑袋呆呆望着,我唤他,才恍然明白这个人是妈妈,于是摇摇摆摆直冲着我奔过来,像只小鸭子。我抱起他,他眯着眼睛只是笑。问他,想不想妈妈呀?他只说一个字:“想”。我的心就像雪花一样,在阳光下一瞬间融化了。
我问,哪里想妈妈呀?他于是腆着小肚子,像个小将军,拍了拍肚皮,郑重地说:“肚肚想”。一岁半的森儿,不知道心里想妈妈,他的思念,全装在肚子里,圆滚滚的,满满的,都是爱。
他三岁,在院子里玩累了回家的时候,不肯自己上楼梯,要我抱他。有时,我实在抱不动,就放下让他自己走。他不愿意,耍赖,蹲在地上不上楼梯。而后,就在我的脸上亲一下,口水汤汤的,还说:“爱是力量!”我抱起他健步如飞,直奔五楼的家。
一次,我外出旅游几天回来,问他,想妈妈有没有哭鼻子呀?他不说话,小皮球一样滚进卧室,抱来我的枕头,指着枕头说:“想妈妈的时候,闻妈妈的味道”。原来,世间最感人的话,不是那句:我爱你。而是,小小的森儿说,想妈妈的时候,闻妈妈的味道。
他十岁了,还是个真人。率真,纯净,没有遮掩。他在吃午饭,低着头啃馒头,很香甜的样子。我问,听说你在你们班里是“班草”,(漂亮的女孩子称“班花”,男孩子称“班草”)他头也不抬,继续吃,开口就说:“那纯属‘绯闻,我不是‘班草’”!我笑着问他:“什么叫‘绯闻’”?,他就说:“绯闻就是不真实的新闻呗!”笑晕!
我给他买了《中国上下五千年》一套书,他读得津津有味,我问:“你读到哪里了?”他回答到:“东汉末年,天下大乱。”他问我:“太监在古代皇宫是什么职位?他们是干什么的?”过一会,又来问我:“为什么古代的很多皇帝,都是由小孩子来当的?”
他六岁那年,一次,我和他爸爸在家里吵架,吵到肝肠寸断。忽然,他推开书房的门,瞪着一双黑水晶的眼眸望着我们,于是,我擦干眼泪,牵着他的小手下楼。他不说话,万分惊恐地望着我,一双大眼睛里都是不安。他问:“你们俩人为什么吵架?”我无言以对,千言万语哽咽在心头。
我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问他:“如果爸爸妈妈分开了,你愿意和谁在一起?”他沉默了,低头不说话。一只小手紧紧拽着我的衣襟,不愿意松手。好一会儿,才抬起头说:“电视里那个流浪的三毛说:‘有爸爸才是幸福,有妈妈才是幸福’”。我实在忍不住,一把紧紧抱住小小的人儿,泪雨滂沱,我咽下生活给我所有的委屈和辛酸,只为了,为了他这一句话。
他用小手擦我脸上的泪,一边安慰我:“妈妈,你不伤心哦,我让爸爸对你好一点-----”
他七岁的时候,我和好友一起带孩子出去玩,千千是好友的女儿,比他小一岁多,活泼可爱,口齿伶俐,语言极其丰富。他常常说不过千千,正在聊天的我们,就听见两个小人儿的争吵,森儿说一句,千千偏说相反的意思,森儿生气了,指着千千大声说:“你是我的反义词!”
傍晚,他和千千在广场的草坪玩耍,遇见一只小狗,毛茸茸的,头上有小白点,很小,几乎刚满月,十分可爱。小狗走路跌跌撞撞的,像蹒跚学步的孩子,他蹲下来摸摸它的头,小狗伸出舌头舔他的手,他和千千走几步,小狗就跟几步。他跑过来问我:“妈妈,我们可以收养它吗?”我说:“不可以,单位不许养宠物。”他说:“可是,它找不到妈妈了,会饿死的,它真可怜。”说着,他长睫毛上挂了泪珠。小狗跟着两个孩子,摇着尾巴,用小小的身体蹭他的腿,我们走出很远,远远望见那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他的眼睛里闪着泪光。
多年来,家里一直订着《读者》杂志,森儿也是每期必读。在2011年的11期《读者》上他看见我的名字,惊奇地问我:“妈妈,这篇《小名》的文章是你写的吗?”我说:“是啊!”他说:“今天我要去学校炫耀一下,我妈妈的文章上《读者》了”!他万分欣喜的样子,比我还高兴。我正忙着洗碗,他忽然我的脸上亲了一口,说:“哎!你真是我的骄傲,这才是我妈妈”!这是我时常夸奖他的一句话。
有时,他读我写他小时候的文章,一个人偷着乐。有时又迷茫地望着我,“我小时候有这样傻吗?”“是这样的吗?”“我怎么都不记得了?”我不说话,摸摸他的头,心想:亲爱的,你也许会忘记幼小的你,可是,陪伴你的十二年里,你的每一个小小的举动,你的每一句话,种在妈妈心里,就开一朵花,我用一生又怎能忘记呢?
一個紳士深藏的愛 他是个绅士,是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有着雕塑一般坚毅的轮廓和刚直不阿的个性。他举止优雅,气质谦和,纯净的眼神像个庄严的传教士。他能将笑容演绎得让人心动,柔肠百转而又分寸在握。他是全球数以万计的女人们的梦中情人,他的生命里有无数俏颜佳丽走过却没出现过一次绯闻。在过去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光里,他一直被全世界的影迷们作为偶像与道德榜样崇拜着,他的名字叫做格里高里·派克。
她是个天使,出身名门,会讲五国语言,举止优雅得体,气度非凡。她高贵善良,与世无争,柔美娇羞地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她的性格矜持内敛却又平易近人。她有着姣美的容颜和如花般的笑容,两只会说话的大眼睛如一泓高原的碧潭,清澈静谧,楚楚动人,长长的睫毛像秋日里飞舞的蝴蝶,薄如蝉翼的翅膀闪动着青春的 快乐与轻盈,她的名字叫做奥黛丽·赫本。
纤尘不染的豆蔻年华里,天使遇到了绅士,在浪漫之都罗马的那个假日里,一段尘世间最纯美的爱情悄然萌生。
那个时候的他,已是全世界尽人皆知的明星,刚刚过完三十六岁生日,而当时的她却只有二十三岁,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孩儿。她是他的影迷,对他有着近乎痴狂的崇拜,当她第一次遇到他时,她甚至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他亦如此。看到她的第一眼,他的心忽然就动了一下,一种异样的情愫从心底悄然涌起,感情像海潮刚刚退去的沙滩,柔软而湿润。眼前的女孩儿,敏感而脆弱,不为人知的心事藏在美丽的大眼睛里,安静而忧伤,让人陡生怜爱。那一刻,他分明感觉到了一个微妙阶段的开始。
那场戏里,他们分别饰演男女主角,忙里偷闲时,两个人便到河边散步,涓涓流淌的河水窃听着这对人儿的喃喃私语。他喜欢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可以让人柔滑的怜惜。她也喜欢和他在一起,听他说话,看他微笑。偶尔,她会将自己冰冷的小手放进他宽厚的掌心里,感觉着来自这个敦厚男人的温暖。
那个时候,他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他多么渴望得到她的爱情啊,可是,他是个不善于表达的男人,看尽了世事蒼涼的他已经习惯了将所有的喜怒哀乐掩藏在波澜不惊的表情之下。
她爱他,可是她不敢说。她很清楚,身边的这个男人,他是别人的丈夫,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幼年时破碎的家庭阴影以及她所受的教育让她对他望而止步,善良如天使般的她怎么忍心让自己爱的翅膀沾上别人濡湿的记忆!那个夏日,她的爱,在他的笑容里,一次又一次热烈而绝望的盛开。
许多时候,一朵矜持的花,总是注定无法开上一杆沉默的枝桠。于是一段故事在那个夏日戛然而止,再也没有后来。
《罗马假日》的公映,让她一夜之间从一朵山野间羞涩的雏菊变成了镁光灯下耀眼的玫瑰。很快,她有了爱情,梅厄·菲热,好莱坞著名的导演、演员兼作家。她很欣赏那个男人的才华,希望那个男人的职业可以给她带来更大的成功。
果然,那一年,她的事业和爱情双双丰收,她获得了当年的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并且和梅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他参加了她的婚礼。他还是那样温厚和宽容,用平静的微笑面对这一切。没有人知道,他不露声色的外表下,掩藏着是一种叫做无奈和任命的东西。
作为礼物,他送给她一枚蝴蝶胸针。那是1954年,爱情于他和她,是开始,也是结束。
那个时候的她,天真地以为自己一转身,便可以躲过千万次的伤心,可是她却不知道,如此也错过了一生的风景。
她结婚后不久,他便离了婚,然后又结婚,再次成为了别人的丈夫。想来男女之间的交往确实是很玄妙的,从友情到爱情仅一步之遥,但从爱情回到友情,要经历千山万水。试问,尘世间,当爱情华丽转身,还有几个人能心怀坦荡地重摆友谊的宴席?可是他们做到了,凭着对缘分的尊重和对友情的信仰,他们两个人将千山万水的距离浓缩为咫尺天涯,将所有的爱与情埋藏了那个夏天的《罗马假日》里。
梅厄的移情别恋,给了渴望爱情至终老的她一个致命的打击。她离了婚,后来又结了婚,又离了,再后来一个又一个的男人,从她的生命里,兜兜转转,走近又走远。四十年的光阴里,一成不变的陪在她身边的,只有那枚蝴蝶胸针。
无数次,她给他打电话,说到伤心处,忍不住任泪水涟涟。他轻声安慰着她,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没有人知道,于他而言,她的每一滴眼泪都如一枚跌落的彗星刺入大海的心房,表面风平浪静,内心却已是铁马冰河般的汹涌。
她至死都不知道,从他遇到她的那一天起,她便一直是他生命里的月光,日日夜夜的,灿烂在他心灵最深处。
1993年1月,天使飞回了天堂,他来了,来送别她,看她最后一眼。彼时他已是七十七岁高龄,拄着拐杖,步履蹒跚。
花丛中的她,微阖着双眼像一株夏日雨后的水莲,纯洁而安静。
岁月蹉跎了她的容颜,人们看到的是美人迟暮的悲凉。而在他的眼里,她依旧是那个娇小迷人、眼里流溢着无限悲伤的女孩儿。他轻声唤着她,她听不到了,永远听不到了,白发苍苍的他久久无语地看着她,老泪纵横。
送别她时,他低下头,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棺木,嗫嚅着:“你是我一生最爱的女人。” 他终于说出了埋在心底的那句话,可是,它迟到了,迟到了整整四十年。此时的他亦不知道,过往的岁月中,她一直将自己的头深深地低进尘埃里,可至死,她还是没能等到与他携手的前世今生。
十年后,著名的苏富比拍卖行举行了她生前衣物首饰的义卖活动。
又一次地他来了,颤颤巍巍。87岁的他此行的目的,又为那枚蝴蝶胸针。最终他如愿以偿地拿回了它。
捧着那枚蝴蝶胸针,抽搐的记忆,在时光的隧道里,迅速地流转,他仿佛又看到了,《罗马假日》里那个美丽善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正一路快乐轻盈地向自己走来......
四十年的光阴里,他一直没有告诉她,自己送她的这件结婚礼物,不是一枚普通的胸针,而是他祖母的家传。
四十九天后,他微笑着闭上了眼睛,手里握着那枚蝴蝶胸针,就像握着她的心跳,握着无法回头的岁月和岁月深处那段永不再复的青春之恋。
送别他的那一天,人群举着鲜花,从四面八方涌来。他的葬礼,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全球直播。那一天,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成千上万的影迷们默默祈祷,祈祷绅士在另一个世界里,找到天使,还她一个在尘世间曾经错过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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