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法则无处不在

个人日记

酒又多了,到后院给花草、菜果浇水,手背无意碰到蕃茄叶,一股刺激性异味染在手上,苦瓜也是这样。我吹气到蕃茄、苦瓜叶上,一点点味道都没有,手指轻轻一触,手指即有强烈异味。是我违背了丛林法则。


丛林法则是自然界里生物学方面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规律法则。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一是它的自然属性;另一个是它的社会属性。自然属性是受大自然的客观影响,不受人性、社会性的因素影响。自然界中的资源有限,只有强者才能获得最多。它体现在植物界方面。社会属性一般体现在动物界方面,在此暂不叙述。
自然界中任何一种属植物存在都有存在的必然。顶端优势、向光性、向地性、向水性、向营养物性是植物的普遍生存特性。桉树、土豆、大蒜等等植物通过根系向土壤分泌特殊物质,毒害其它植物的生长。椰子、蒲公英、苍耳子、柳絮、女贞、坚果等等植物以特殊的方式传播遗传物质。食人树、含羞草、食蝇花、雪莲、番茄、苦瓜、长刺的等等植物以特殊方式驱避、驱赶、防范天敌。苋菜、莎草、芝麻等等叫不上名字的小草都以节节高的方式生长结果,顶端还未开花,下面果实(种子)已成熟,已具备发育生长子代的能力。还有我们想不到的生存能力。




尊重、遵循丛林法则吧!我所说的法则是符合自然属性。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丛林法则的社会属性……不胜酒力了,眼睁不开,睡觉……

文章评论

捻茶儿

这是植物界的生存法则,相比之下,现在的人类还算文明和谐多了。至少政权基本稳定,战争少了。

ruirui

堪称半个植物学家了。

ruirui

这种的瓜果不是一般的好。

ruirui

酒喝高了思维特别敏捷,只是最后一句貌似真的喝高了。

如水

我也觉得最后一段被易先生"喝高"了!

笨小妞

西红柿炒蛋,苦瓜排骨汤,今晚吃这个真好 [em]e328513[/em]干爹

一抹阳光

蕃茄和苦瓜归我了,物尽其用,这是自然法则[em]e104[/em][em]e192[/em][em]e195[/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