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作协副主席抄袭事件
个人日记
腾讯新闻7月19日转《长江文艺》 报道:陕西省作协副主席吴克敬发表的诗作《户县赋》,仅仅205字,但却有192字,与陕西户县作协副主席李景宁的《户县赋》雷同。此事曝光后,引发轩然大波。而吴副主席却坦然回应:“户县就这几件事,所以会存在雷同的地方。”
看了主席大人的回应,不由想起了一次警方对某强奸犯的讯问-------警方问:“你身为有妇之夫,为什么还要强奸他人之妻?”该犯淡然笑道:“这女人与我妻子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所以,我把她看成我妻子,而与她发生了关系,这不很正常的吗?”
看看,二者事不同,身份不同,修养不同。但处事的观念,论事的逻辑,却是何等的相同啊!
读书人偷书,不算偷;诗人偷诗,不算抄袭---------与“监守自盗,不算盗”;“执法犯法,不违法”的逻辑,何其相似乃尔!
最后,想请主席大人评一下本人新近的诗作两首。看看是自创之作呢,还是抄袭人家的。但得提示一下:庐山就是一座,瀑布仅为一帘;春晓的情境大致相同,诗中若有雷同之处,也是在所难免的。切莫轻易断为“抄袭”啊!
一、观庐山瀑布 二、春晓
日上香庐生紫烟,遥观瀑布挂前川。 春眠不觉晓,四处闻啼鸟。
飞落直下三千尺,一似银河落九天。 一夜风雨声,花落应多少。
(此诗改了5字) (此诗改了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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