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诗的六条标准

文学与写作

                                                                         作者/李小雨      推荐/陌上,栀子花开
      
1、有思想深度,能打动人,于普通的事物中开掘出不普通的意义。诗人应该是时代风涛的表达者。诗要有历史的高度、人性的深度。诗需避免平、浅、轻。

2、从平凡生活中发观诗。这种诗是真实的,也是虚幻的。它必须从生活体验中来,那怕是粗砺的、原始的,然后按情感取向重新组合,重新命名。它要从无意义找到意义,从有意义处看出无意义。

3、想象力、距离感、空间感。写诗要有新颖、奇特的感觉,由感觉而催发想象,与外物拉开审美距离,创造一个独立自足的诗意空间。诗应从似走向不似,又由不似回归本质意义上似。

4、形象性和细节。诗用意象说话,细节是意象真实的重要条件,因为细节即生活,即个人化,即独特性。没有深切的体验,就没有细节。细节有时是诗的生命的脉动和呼吸。

5、构思的智慧、巧妙、集中、凝聚。小中见大,出人意料,别出心裁,单纯而又丰饶。没有构思就没有诗,没有好的构思就没有好诗。

6、诗的语言,是抒情的、美的、有内在韵律和节奏的。而这一切在于气,在于流动。不同的词语形成不同的诗意风格,可以是朦胧的,可以是透明的,也可以是尖锐的、有磨擦力的。


李小雨,1951年10月26日生于河北省丰润县,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当代女作家。198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曾任《诗刊》常务副主编、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5年2月11日,因病在北京去世,终年6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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