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相见不相识”

个人日记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小的时候读《回乡偶书》,老师讲解“儿童”为“少年儿童、小孩子”,意为“村里的小孩子看见来了陌生人,因为不认识,就笑着问客人是从哪里来的”。一方面透露出“少小离家老大回”的陌生感,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儿童的天真烂漫。不过就贺之章的立意来看,原不会这么浅显。想想看,一个年老的陌生人“回”到了村里,小孩子当然不认识,也本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别说“少小离家老大回”,就是离乡七、八年,恐怕小孩子也不认识,不能不说这样解释过于浅显。去年春节回了趟老家,才真正体会到“儿童相见不相识”的深层含意。

母亲去世,按照农村风俗,当年春节全家必须回老家去。正月初一、初二陆续有亲戚邻居来祭奠——“烧新香”,我们只能呆在家里,不能到别人家去。初二这天,忽然想起有样东西要到车里去取(停车的地儿离老屋有很长一段距离),就走了出去。天很晴朗,视野很好。沿着荒凉的小径踩着枯草就这样走着,走着。在经过已经破败多年的旧村落时,猛然觉得前面有人来了。来人很胖,中年,发福,步子不快。这条路再过去就只有父亲家,这位肯定是去父亲家的。他是谁呢?我在记忆里全力的搜寻着(农村有讲究,对来客绝对不可怠慢,更不能说不认识),把所有认识的人在大脑里过滤一遍,以便先打招呼,可怎么也不能把以前的片段联系起来。对方也认不出我来,不过我敢肯定,他也在大脑的记忆库中极力搜索。就在我准备侧身让道时,突然有个名字跳了出来,啊!是他!就在我试探着叫出他的名字时,他也试探着叫出我的名字,声音都很小,有点发虚。这是我儿时多年的童伴!

因着父亲那一代上的关系,我们儿时一直在一起,形影不离,远比《故乡》中鲁迅与润土儿时的友谊要来得深刻。小学开在一个班,从小学五年级开始住校生活起到初中毕业,就一直挤在同一张床上;初中离家三十多里地,一起风里来雨里去。凡是有他的地方必然有我,凡是我被老师抓住训示,也必然有他陪站。我们曾一同在夜晚溜出校去挖过别人家的莲藕,一同借着月光在泥里刨过茡荠,一同打着手电筒摘过桃杏,一同背着书包采过松果勤工俭学,一同摸过鱼,捉过虾……那时最高兴的事莫过于每天饭后绕着学校周围的山岗闲逛直到上课。为此,老师没少告过状(当时的班主任也是父亲小时候的老师)。唯一不同的是他喜文,我喜理,他的作文常被当作范文在全班诵读,我的理化试卷也常是老师讲评的样板。中考时我们的分数也基本一样在全班前二,却因志愿填报,他去了县高选择了理科后来上了警校,我去了乡高选择了文科后来上了师院。尽管学校不同,可是一到假期必然会在一起切磋,讲着各自学校的新鲜事。他毕业后做了一名警察,我毕业后外出他乡做了教师。就此一别廿年有余,尽管一直音信不断,却也没在谋面,音容笑貌就此定格在大学毕业那年。

再看眼前的他怎么也难与儿时的他联系起来,当然我也自知银丝秃顶门头沟的我也绝不是他记忆中的我,自然也就是“相见不想识了”。至此,忽然明白贺之章所说“儿童相见不相识”原应是儿时的童伴相见不相识,那才真的是岁月催人老,他乡亦茫然,回乡亦陌然。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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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长亭

南北屏前聚,和曲为缘因。 解语偕贤友,留名是远亲。 凝香醉笔婉,耀眼琼花纯。 何故求相识,琴弦赋作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