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疆保卫祖国,谁来保卫我的父亲?
情感天地
一位现役军官的血泪控诉——
我在南疆保卫祖国,谁来保卫我的父亲?
作者:王散木
父亲因实名举报上司蒙冤入狱
就在我忠心报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种重大任务的时候,我父亲却因实名举报上司买官卖官而遭到打击报复,并蒙冤入狱。
父亲被迫害前,曾任职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人民法院。在我眼里父亲是一位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的人民法官,也是一位正义果敢、秉公执法、不畏强权的人。他曾经多次帮助他人平反冤假错案,在当地司法界和百姓中有着良好的口碑。然而,由于他实名举报时任利川市人民法院院长徐东海在任命、提拔和使用干部时买官卖官的事实,以及其官商勾结、贪赃枉法的部分证据之后,徐东海便利用职务之便对其进行了疯狂的打击报复。经过阴谋策划,徐东海便伙同其同学房晓军(利川市检察院检察长)和同乡谭志平(利川市委书记)以维护国庆60周年社会环境稳定为由,于2009年9月16日强行将父亲秘密关押,并成立专案组多次对住宅、办公室等地搜查,称只要父亲交出举报徐东海的相关证据和材料,便可以立即放了他。然而在遭到父亲严辞拒绝之后,他们便对父亲进行了一系列的刑讯逼供,更是强迫其在事先拟好的询问笔录上签字画押。由于父亲身患肝病多年,每天必须吃药,关押期间,家人担心父亲身体健康状况,多次要求探望、送药均被严厉拒绝。在被秘密关押期间,父亲遭到了非人的、无情的折磨。利川市纪委的一帮审讯人员不让父亲休息、不准吃药,父亲生命几度垂危。
州委书记肖旭明一个批示,父亲被关押530多天
利川市委书记谭志平担心将父亲放出来后会去北京上访,不惜欺上瞒下、栽赃污蔑,在给恩施州委书记肖旭明汇报工作时硬称2008年利川市人民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执行局”荣誉称号,经人举报其弄虚作假后被周永康书记批示予以撤销之事系父亲所为。随后,肖旭明便认为此举严重损毁了他在恩施州任职期间的政绩与形象,怒发冲冠、拍案怒斥,骂父亲是法院系统的害群之马,并气急败坏地批示司法机关要将父亲作为重点和典型严肃惩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2010年2月4日,在父亲被强行羁押141天之后,利川市检察院便以“贪污罪”对父亲实施了逮捕,并实行异地羁押,同时将案件上报到恩施州检察院,恩施州检察院旋即指派恩施市检察院管辖该案。此时,徐东海等人以州委书记肖旭明督办为由,不允许恩施州内的任何一名律师替父亲担任辩护人。因此,恩施州内的所有律师无一人敢接办此案,都是敢怒不敢言。最后,几经周折才在武汉聘请到一名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律师,然而就在律师到达恩施的第一天,就有人让其“不要趟这场浑水”,随后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也是受到重重干扰,可谓举步维艰。
湖北省高院明确批示父亲无罪,应立即释放
在父亲被异地羁押期间,恩施市检察院以各种理由延长羁押时间,在经过侦查、补充侦查、延期侦查之后,认为若以“贪污罪”起诉并没有胜诉的把握,于是便请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亦认为没有胜诉把握,又同恩施市检察院一起向湖北省高级检察院请示。湖北省高级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员在听取汇报和查阅了卷宗后明确指出父亲在本案中并不构成任何犯罪。但是,鉴于此案是恩施州委书记肖旭明批示督办,恩施市检察院还是硬着头皮于2010年7月16日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恩施市人民法院刑事一庭于2010年8月2日上午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结束之后,由于父亲在本案中根本就不能构成任何犯罪,致使主审法官迟迟未下判决、一再拖延。一方面要面对法律的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又要面对州委书记肖旭明的批示,主审法官左右为难,只能请示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同样,迫于州委书记肖旭明的批示压力,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也是进退两难,于是再次请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省高院审委会认真讨论、仔细分析、慎重研究之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16日给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明确批复,认为父亲在此案中并不构成任何犯罪,应予无罪释放。但是,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恩施州委书记肖旭明不但没有停止其行政干扰司法的违法行为,更是变本加厉,继续玩弄权术。他一面指派恩施州纪委的相关人员到湖北省纪委进行活动,请求省纪委给省高级人民法院施加压力,要求更改批复意见;另一面又指派利川市纪委对家属进行恐吓,不准上告、不准上访,更不准申请国家赔偿。在得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批复以后,家人和律师多次到恩施市法院询问,已经开庭快半年了,为何还不下判决书?最初得到的回答是“领导没有发话,我们判决难下啊”,后来又改称是要进一步进行补充侦查。
在我们国家,州委书记大?还是法律大?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这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明确指出的,州委书记肖旭明作为执政一方的百姓父母官,不但不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有所作为,反而知法犯法、以权代法、仗势欺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玩忽职守、恶霸一方,对国家法律法规熟视无睹,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于不顾,强行干预司法公平公正,责令恩施市人民法院强行判决。在开庭审理7个月后的2011年3月3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强行判处了父亲10年有期徒刑。然而判决书上赫然出现了开庭之后恩施市检察院再次进行补充侦查的内容和证据,这些内容和证据并没有经过二次开庭获得当事人及辩护律师的认可,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司法程序,其强行判决的意图再明显不过。
我在南疆保卫祖国,谁来保卫我的父亲?
父亲受迫害一事始于2009年9月,但是家人为了让我安心在部队工作,一直对我隐瞒此事。直到我得知自己2010年3月底即将远赴索马里执行护航任务,想和父亲道别却一直联系不上之后,家人才如实告知。得知这一消息后,犹如晴天霹雳,于是我恳求部队组织的帮助。随后我所在部队的政治部先后给恩施州军分区、恩施州纪委、恩施州人民政府等单位和恩施州委书记肖旭明个人发函,要求保护军属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都无济于事,发出去的公函也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父亲身患肝病多年,身体虚弱,我无时不刻不担心父亲的身体状况,2010年5月我向部队请假回家之后,先后多次到看守所探望父亲,均被当局以“领导没有指示,我们不敢让你们会见”、“领导有批示,不准会见”、“此事不归我管”等等各种理由拒绝。一直到2010年8月2日开庭审理当日,在法庭上我才见到了年迈的父亲。此时,离我上次休假探亲见到父亲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多,看着父亲苍老的面容,斑白的双鬓,虚弱的身体,我的内心无比的沉痛与愤怒。说句心里话,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海军军官,我肩负着保卫祖国和人民安全的历史使命,同时我也有保护亲人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责任。眼睁睁看着父亲受到如此惨无人道地打击报复,我身心俱疲,因此我不得不向部队申请放弃赴索马里执行护航任务。古人言:自古忠孝两难全!在2010年8月2日参加完父亲开庭审理之后,由于工作需要,9月我又再次回到了部队,并奔赴祖国的西沙群岛执行任务,为期100多天,2011年的春节也继续留守在军舰上战备值班,直到今年3月我又才再次踏上了返家的归途,然而这次到家接到的便是父亲被强行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书。
说句心里话:我已没有家!
拿着这份沉重的判决书,我内心无比的沉痛、悲恸和愤怒。自2009年9月至今,历时18个月,530多个日日夜夜,精神上的打击,心灵上的创伤,思念父亲的煎熬,难以描述与形容。10年前,父母离异,父亲深患肝病,我与父亲相依为命;10年后,我在南海保疆卫国,父亲却蒙冤入狱,被判刑10年。如今父亲已病人膏肓,生命垂危,怎能熬过漫漫10年铁窗。我深深知道,今生今世再也见不着我的父亲了!为了替父亲讨回公道,家里已经债台高筑,唯一的价值12万元的房屋仅以6万元出售,所有家具、电器也以8900元全部变卖。由于我在部队服役,替父亲讨回公道的事,一直是我的小叔——父亲的亲弟弟——为此上下奔波、到处求助、风餐露宿,看着原本150多斤的小叔瘦到了80多斤,我的内心深处犹如刀割一般痛楚。受党和祖国教育多年,我深深地知道作为一名军人,一名共和国军官,要时刻注意自己言行举止,但是迫于无奈,我才写下了这份交织着爱与恨、血与泪的控诉书,祈盼社会的正义人士能够扬起正义的大旗,还年迈父亲一个公道,还家乡社会一片和谐,还国家法律一个尊严!同时,也恳请相关部门敦促恩施州委书记肖旭明立即停止以权压人、干预司法公正的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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