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温信祥副所长眼中的电子货币
个人日记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温信祥副所长眼中的电子货币
根中国电子银行网2014年11月26日报道,2014中国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在京举行,本届论坛以“支付变革与互联网金融发展”为主题,重点研讨了支付变革的创新、互联网金融治理等热点问题,为行业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温信祥副所长出席论坛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研究部门及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等领导也做了主题演讲,来自银行、保险、中国银联、非金融支付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基金公司等企业负责人及科研院所的国内外专家都做了精彩的分享。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温信祥副所长以从货币角度看第三方支付创新与监管为题,从三部分数字货币的概念,典型的非现金支付形式,支付创新的挑战与监管介绍其研究内容。
温信祥副所长认为:回顾货币的历程,人类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及电子货币四个演化发展阶段,电子货币是否具有合法的地位取决于该种货币发行机构是否得到所在国家或者所在地区法律的认可。
为了讨论问题的方便,温信祥副所长这么说:“不想在概念上做一些多余的争议。我们将数字货币分为电子货币和虚拟货币。电子货币又包括法定货币的电子化或者电子化货币两种;虚拟货币,如Q币、比特币,电子货币,银行卡,这是法定货币的电子化表现形式,第三方支付,法定货币的电子化,发行机构都是金融机构,还有一些非金融机构发行的也是电子货币,可以归纳为电子化的货币。对于电子货币,各国都在加强监管,2012年,欧盟巴塞尔委员会以及国际清算银行对电子货币做了一些定义,巴塞尔委员会认为电子货币是通过各种类型的销售终端、电子设备、公开网络上直接支付的产品和预付机制,对虚拟货币也做了监管,欧洲银行业监管局也对虚拟货币做了定义,虚拟货币是价值的数字化表示,既非央行或公共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者交易。
借用温信祥副所长的话,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中国其实可以如欧盟那样对电子货币的进行定义。这样一来,类似威宝币这样的电子货币,就能除了现在的投资氛围上更上一层楼,走在人们的市场消费当中,成为一种日常使用的另外一种消费交易性质的货币,这样货币的使用,其灵活性就变得更大了,所以我们对威宝币的未来是充满期待的。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