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侃中国参战军人待遇政策究竟如何定位?

个人日记

 文·赵训泽的博客 2015-01-06 15:44:49

侃侃中国参战军人待遇政策究竟如何定位?


   对比中美英三国参战军人待遇,侃侃中国参战军人待遇政策究竟如何定位?  


  斯​大林曾经说过:“一个在军人待遇上精打细算的国家,实际是在为下次战争赔偿做准备。”


   奥巴马2009年11月11日在签署新【军人权力法】时说“如果没有几代美国军人愿意承担艰巨、最危险的重任为国效力,我们享有自由和繁荣就不会存在。但我们也知道,我们的军人脱下军装时,他们为这个国家的贡献并没有结束。我们对所有服过役的军人都有所亏欠,当我们向这些最勇敢的人们还债时,也是在对我们自己的未来进行投资。”


   国家把对参战军人优抚的政策与国际接轨,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就更有话语权。就更能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更大的贡献。如何对待参战退役老兵?前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生前曾说过,流血的比流汗的值钱,据说邓小平也说过这样的话。可见党的领导人,历来都重视这个问题。,下面这个中美残疾军人平均三百倍待遇对照表,发人深思:美国为何敢肆无忌惮地称霸世界?与他们世界一流的参战军人高贵待遇,也就是平均高于中国参战军人三百倍待遇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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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各级官员从总理到乡长,其工资待遇基本上是按十一个档次分级,企事业单位多数也比照执行,在职人员达到什么级别就拿什么级别的工资,沒有争议,没有扯皮,干脆利落。我们称这种分配现象叫待遇定位。如果有人要把省长和乡长的工资混为一谈,大学教授和小学教师的工资混为一谈,人人都会指责你荒唐无知。可是竟然沒有想到这种荒唐之事,恰恰就发生在国家有关部门对参战退伍军人待遇问题的处理上。


    这些部门从上到下,都是这样的一种思维定式:参战退伍军人就是退伍军人,退伍军人就是多穿了两三年军装的普通老百姓。自1955年7月30日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年年征兵,岁岁退伍,现在的退伍军人遍地皆是,多如牛毛,叫国家政府拿出钱来都搞补贴,谈何容易,这话说的看似也有一点道理。


    但是,在这里犯了一个偷换概念的错误,与都是公务员,省长与乡长该拿一样工资的错误是同等的。所以这就导至了参战退伍军人待遇定位的严重缺失。争取补贴,没有标准,给多少合适?各省凭自已的意愿或多或少给一点,这就是现在实行的对参战人员有退休金的分文没有,没有退休金的毎月拿100元。有了退休金,参战的概念荡然无存。    


   我​们要说,参战退伍军人与非参战退伍军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他们有质的差别,不可同日而语,不可同题并论。1954年11月1日是一个杠杠,从这以后国家全面进入和平建设时期,大规模的战争不存在了,要打也就是在边疆与周边少数邻国打了屈指可屈指可数的几场小战和援越援老抗美战争的介入。   


    这几场小战,投入的军力与整个国家军力相比是微不足道的,而正是这些微不足道小战,却培养训练了一批不可多得的具有实战经验,且军事素质一流的武装力量,这是和平时期国防建设的无价之宝,是国防力量的稀缺资源。美国很重视这种军力的培养训练,在越南伊拉克等战场,服役军人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次,通过这个"学校"建立了一大批具有实战经验的后备武装力量,人员的待遇非常高,你们自然知道。  


    从上述情况可知,参战退伍军人是无价之宝,是稀缺资源,这並非言过其实,不信从现在的退伍军人中找几个出来看看,比较一下。所以提高参战退伍军人的待遇是应该的,因为它是无价之宝不可多得,实行待遇定位是可行的,因为他是稀缺资源,人数并不多。  


   ​中国参战军人待遇政策究竟如何定位?其实也很简单,我们要求,凡参战退伍军人(1954年11月1日以后的),一律按行政最末一级即十一级(科级付)靠齐,愿意务农的如数发给作为补贴,自已创业致富的照拿不误,有能力升迁的在同岗位同待遇的基础上再加50至100元叫参战补贴。退休后一律比照离休待遇“也就是e政广场去年的26885#提案和前年4743#提案《http://ezheng.people.com.cn/prop... iew=1&id=601006建议主题:向党的十八大谏言:中国参战军人享受特别贡献待遇理所当然!》发给养老金”。


    所以我们再此提议:请求政府给这些14类参战人员“实行特别贡献津贴待遇和特别贡献抚恤待遇”如下:
1、在政治上确定参战人员对国家的特别贡献和卓越贡献,在经济上政府对参战人员颁发:
(1)特别贡献抚恤《相当于离休干部待遇标准》待遇。
(2)特别贡献津贴《国务院一级津贴每年三万元》待遇。
2、男满六十岁女满五十五岁者,享受离休干部同等待遇。
3、男未满六十岁女未满五十五岁年龄者,享受《准离休干部待遇标准》。
4、享受特别贡献抚恤待遇和特别贡献津贴待遇人员覆盖范围:泛指建国以后的所有参战军人,即2007年8月1日国务院文件中规定的14类人员。
5、建立中国军人国家公墓,妥善安葬境外作战牺牲军人,同时对其后代、家属实行特别抚恤待遇。 这种做法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经济上的意义,而且有一个深远的政治上的意义。  


首先,他给现役军人一个精神上的巨大支持,一旦面临战争,他的第一反映是为国参战会给他带来无尚荣誉,消除了后顾之优,因而奋力拼杀,一往无前,这是比连队指导员战前动员一千次更具有号召力的榜样力量。


其次,国家有难,人民会有巨大的凝聚力,因为人人知道,为国家出力或献身的人,人民不会忘记,政府不会忘记,国家不会忘记,共产党不会忘记。建国六十五年来,抗美援朝、援越抗美、援老抗美、对越、对印等边界自卫作战的参战军人们,是在和平时期所发生的战场上作战,不能让他们当年在战场上流血,如今在家中流泪。因为他们是在烽火连天的战场,明知是牺牲还去冲锋陷阵;是在和平时期用自己的生命去保卫着祖国人民在歌舞升平、祥和气氛中生活;他们是用鲜血和牺牲生命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对党对国家对政府对人民对中华民族的无限忠诚。


所以,应该理所当然地确认中国参战军人是:“为国家作出了特殊贡献和卓越贡献”的人。难道还有什么理由说,这不是对国家做出的特殊贡献吗?完全有充分和充足的理由说:参战流血牺牲,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政府、对中华民族的特别贡献!(齐鲁燕赵 )

 


来源·侃侃中国参 战军人待遇政策究竟如何定位?_赵训泽_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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