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幼儿园“塌方式腐败”不奇怪

个人日记

 今天《现代快报》一篇题为《江苏一幼儿园陷“塌方式”腐败园长等七人同时受审》的文章披露,江苏省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园长张梅琴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受审,与张一同出庭受审的,还有涉嫌受贿罪的该幼儿园园长助理兼总账会计张霞,分园园长单燕、分园园长陈琦、副园长陆迎霞、副园长马熙华、副园长沈蓉等六人。

一个小小的幼儿园,竟然配了这么多的副园长,还有助理,行政机构真够臃肿的了。而一个由纳税人供养的臃肿机构,想他们不腐败,无疑是与虎谋皮。如此臃肿的机构,整个一官场缩影,难怪作家二月河在“两会”上炮轰教育,称“有的幼儿园小朋友和老师说,阿姨,我爸在煤电公司工作,你要是缺煤了就和我说一声。在小学阶段,一些小学生晋升班干部享受特权,可以免交作业。”

近几年,社会上一些人在呼吁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范围,笔者以为这是相当荒唐的想法。因为幼儿园几年,应该是让孩子的天性自由地发展,幼儿教育应该与小学中学9年义务教育的方式和方向恰恰相反才对。即使从形式上看,中国的中小学生已经够苦的了,仅仅看看那些背着沉重书包、明显睡眠不足的六、七岁小儿,成年人也该想到让幼儿少受几年罪吧?

不过,一些权力集团的后代一直都在享受着远超越“义务教育”的待遇,通俗地说就是这些幼儿也在享受“特供”。比如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文中就报道“一般只招市直机关干部子女,部分有钱有权者也能通过‘特殊途径’进入。南通一般市民要想将孩子送进机关一园,确实需要‘拼’。”

在一个讲究平等的国家里,平民的子女不能与官员子女在一起上幼儿园,小官的孩子不能与大官的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这在理论上似乎讲不通,但实际上却又存在了几十年,也算是怪事一桩了。

这些机关幼儿园,都是公共财政投资,但招收的却仅限于市直机关干部子女,明显是一种不合规矩的福利,是一个小集团窃取全体市民财富的一种“自制特权”行为。而这种特权又让市级机关幼儿园的孩子,从小就树立了“高人一等”的等级观念,长大后也更容易让“官二代”抱成一团,这就加剧的“官民割裂”,是一种无论当前或未来,都不利于社会和谐的做法。

而财政对机关幼儿园的投入究竟有多大?笔者给一个数据大家就可以窥见一斑了。广州市公布的2009年预算中,为上千万广州人服务的公交系统,一年得到的财政补贴资金才7000万元,可9所政府机关幼儿园一年获得的财政补贴资金就有6000万元!这9家幼儿园所招收的幼儿总数约3000名,每个幼儿一年人均可享受的财政补贴达2万元左右。笔者曾撰文《幼儿年均享财政补贴2万,皇子皇孙的待遇?》予以抨击,可2012年的预算中,广州8所机关幼儿园仍获7524万元补贴。

不难看出,机关幼儿园原本就是腐败的产物,社会还能让这个腐败产物的具体运行人员不搞腐败?这一点想通了,对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像山西省官场一样出现“塌方式腐败”,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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