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 “超过15年存款单”,从否认到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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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回应“超过15年存款单不被承认”:无此规定》报道:近日,有网民发布微博称,82高龄的母亲去中国银行徐州分行领取18年前的定活两便存款,存单尚在,却被告知“超过15年的存款单就不好承认了”。该微博一经转发引发众多网民热议。

   “超过15年的存款单就不好承认了”,之所以引发网民热议,窃以为感性因素,抑或大于理性因素。试想,对众多网民而言,对近乎朝令夕改的金融规定,不可能人人都知之甚详。譬如笔者,在读此新闻之前,对“超过15年的存款单就不好承认了”,是否就是规定,便一无所知。

   虽然网民可能不清楚,“超过15年的存款单就不好承认了”,是否就是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依据常识常理,作出自己的判断。假如这定活两便、且无明确时效规定的存折,超过15年就“不好承认”了。那百姓贷款,虽经银行反复追讨,甚至法院介入,若超过15年,是否也“不好承认”了呢?或许正是民心里这种感性评判,汇聚成了网络热议,促成了事件逆转。

    这不,21日18时左右,中国银行徐州分行通过微博对此事作出回应,称该行相关负责人已上门向客户致歉,将对客户存单进行兑付;此前在微博中反映“存款单超15年不承认”的当事人,也于21日晚间发布微博,称徐州中行工作人员已登门3次,很诚恳地就此事表达了歉意;22日,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相关人士说,只要是兑付真实、有效的存单,且确认该存单确实尚未兑付的情况下,不存在“有效期”的说法。

   “超过15年存款单”,由否认到承认。固然显示出银行方面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及公关的实力与能力。但从另一方面,是否也显现出网络新兴媒体的态势、特征、内在蕴含;显示了网络新兴媒体的作用和力量呢?

     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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