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散记》之猪朋鸡友

个人日记

    赋闲在家,无所事事,就养了一猪,一狗,以及肉鸡若干。

    在东北农村,每逢春节,家家户户都要杀口肥猪吃肉。把肉卸成小块,用碎冰埋于 院子一角,随吃随刨,等到开春冰消雪化的时候,肉也吃的差不多了。整个冬季,悠悠 
哉哉的从猪头吃到猪尾,很是惬意。独特的气候环境造就独特的风俗习惯。在很多传统  习俗被逐渐淡忘的今天,养猪为过年依然在大部分东北农村被延用着,足以说明其符合
人们的生活需求。

    和猪肉一样自家产的还有肉鸡,那种吃粮食长大的肉用鸡,肉质鲜美,高大硕壮,最大的能有十几斤重,味道接近于农家笨鸡,很好吃,在农村,是待客上品。

    农村养狗都是用来看家护院的,但我的这条狗若是委以此任实在是勉为其难,因为太小了,把尾巴拉直了算也就一尺多长。一身短毛,雪白发亮,耳朵和尾巴总是竖着,显得异常机警,腿虽短,但跑起来却似电掣一般。无论我在家里进进出出或是走东家串西家,它都跟随左右,有时候甚至不领孩子却领着它,呵呵。

    按部就班,先往家买雏禽。鸡崽是去孵化场买,倒是简单,就是选猪崽稍麻烦点。在农村买猪有这样一个说法-----抓猪随人。就是说抓来的猪崽和挑选这个猪崽的人食欲一样。所以,买猪崽的时候一般都让家里食欲好,饭量大的人去。这是个迷信的说法。但因为是第一次养猪,宁信其有。在我家,我吃东西比较挑剔,而老公属于胡吃海塞型的。所以,当我和老公站在卖猪人的猪前,人家问我相中哪个猪崽的时候,我因为满脑子想的都是猪,竟脱口而出:“让我老公挑,他上食。”----------后果是: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而老公坚决要罢工,说不然也专挑小的弱的抓,以此来报复我。吓的我是极尽温柔之能事,方博老公消气,勉强配合我把满意的猪崽抓回家。真悬,呵呵。

    有了猪就得有猪圈。老公三下五除二就在墙外搭了个工棚似的简易猪圈:一面靠墙,两面用砖垒,敞开的一面对着大街,就是门。里面铺上松软的稻草,上盖两块水泥瓦。这个猪圈就算OK了。看着这个所谓的猪圈,我不满意,质疑:“若有贼来偷,比顺手牵羊还顺手呢。”老公白眼相对:“你不是迷信吗,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是你的,贼偷不去。”知道抓猪的事对他造成了严重的心灵伤害,我也不敢多言,只能作罢,哈哈。

    没想到,就是这么个猪圈,后来猪气还旺盛的不得了。因为临街又没安门,所以,成了流浪猪的避难所。只要是附近离家出走的猪,几乎都是在我家猪圈过夜。而我家大
黑(我给猪取的名字)不知是寂寞难奈还是心地善良,对所有来投宿的猪一概来而不拒,热情相待。它哪怕是哼哼两声表示排斥,我们也能知道。往往是当我们发现的时候它都是和人家亲亲热热,甜甜蜜蜜的趴在一起,甚至当我们撵走那些猪的时候,大黑还要伸长脖子,满目含情地送出很远,大有恋恋不舍之势。每每这时,我都骂它:“你这个好赖不分的家伙,什么样的都不嫌弃,不怕得传染病啊。”老公也帮我:“是啊,这么没常识呢。”哈哈

    每天最忙碌的时候就是给猪鸡喂食的时候。“咕咕咕”,是叫鸡,“了了了”是唤猪,狗么,就直呼其名,曰“小不点”。只要我站在门口放开嗓子一阵大叫:“咕咕咕,咕咕咕,了了了,了了了”,不消两分钟,便四下响应,其热烈程度不亚于周杰伦的演唱会。那些雪白的生灵,从或树上,或墙上,或草丛里纷纷而出,身影婆娑,羽翅翩翩,如天女散花般向我聚拢,更有胆大妄为或飞技不高者直接落到我的肩膀上。大黑也晃晃荡荡,不遗余力地奔跑,边跑还边哼哼,仿佛在说:“别拉下我,等等我。”那一身的肥膘,随着奔跑上下颤动,在阳光下泛出油亮的光泽。小不点本来就活泼好动,受鸡猪的感染,更是兴奋的直撒欢,一时间,热闹非凡。我粗略点了一下个数,就领着她们浩浩荡荡的往家走,被簇拥其间,什么众星捧月、衣食父母的感觉都会油然而生。还真有一番我主沉浮的自豪感呢。

    吃饱喝足,都要小憩一会。就象我们人类午睡一样,三三两两的分散在院子的各个角落。这个时候,也是我能够细心观察它们的时候。散步似的,徜徉在它们中间,那种
田园的闲适便如和风般扑面而来。

    大黑腆着鼓鼓的肚皮躺在阳光下晒太阳,听到我的脚步声也不忘睁开一只眼斜睨着我,唯恐有什么好事落下它;几只鸡儿聚成一圈。或是打盹或是梳理羽毛。更有那只霸王鸡专门啄食别人沾在嘴巴周围的食物,尖利的喙一下下敲击人家,还不许对方躲避。被啄的那只鸡,耷拉着头,眯缝着眼,虽难受也不敢反抗。呜呼,真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达尔文说的真没错。

    达尔文也有说错的时候。

    某日,小不点找到一处向阳又避风的墙角午睡。一只鸡走了过来,它也在寻找午睡的地方,经过比较,觉得还是小不点这里最好,于是,就紧挨着小不点趴下,还把嘴巴
搭在小不点的尾巴上,以示友好。熟睡中的小不点被惊醒,回头一看,原来是一只鸡侵入自己的地盘,还靠近自己的隐私部位------不禁大怒,这还了得,自己本来就没有和别
人相拥而眠的习惯,更何况还是异类。试想我们人类谁会搂着阿猪阿鹅睡觉啊。但因为困意正浓,懒的理它,发个威吓走它算了。进入状态----目露凶光,张开嘴巴,露出锋利的米粒小牙,喉间发出低沉的怒吼。俨然一副不能再忍的样子。

    鸡发现小不点换了一副表情看着自己,目光还那么的专注,不禁好奇。礼尚往来,也伸长脖子和小不点对视。

    居然没被吓走!这可出乎小不点意料,看来不动真格是不行了,想到这,小不点用两只前腿撑起虎躯,吼声提高若干分贝,并把头伸近鸡的眼前,让它仔细看清自己满口的锋利牙齿,凭自己的威力,足以让这个为万物所食的家伙魂飞魄散,落荒而逃。

    鸡这个时候才明白,原来小不点是敌意而非友善,自己刚才是自作多情了。想到这,这个笨拙的家伙的第一反应就是------对着小不点那送到嘴边的,只有鸡蛋大小的宝贝天灵盖“当,当”啄了两下,声音清脆而响亮,动作洒脱而随意。宛若流水肆意走,恰似行云自在飘。可怜的小不点连还击一下都没有,就哀号着跑开了。呜呼,陪了地盘又受伤。孰强孰弱?

    狗太小了,而鸡又太壮了,以致一反常理,常纲倒置。

    所以,在我家,食物链是这样的--------猪怕狗,狗怕鸡,鸡怕猪,猪-------不怕我。呵呵,脸红。

    有实例为证。
   
    一日,我开着厨房门给房间通风,大黑来到门口,歪着头朝屋里觊觎。我一看不好,这个家伙要进屋。慌忙喊了一嗓子:“出去,走远点”,可它睨了我一眼,丝毫没有走的意思。知道自己一向威严不够 ,我也别拉架势了,慌忙拿起笤帚挡在门口,把笤帚头抵着它的脑袋警告:“敢进来就打死你”。没想到这个家伙非但没后退,反而哼哼起来,我一看坏了,这是它耍赖时惯用的伎俩,每当肚子饿了,它就对着我哼哼,走到哪跟到哪,声音是由低到高,由断续到连续,故意制造噪音骚扰人。而它这个办法也每每奏效,为了换它安静,我都是赶紧给它弄吃的。老公不只一次说让我给它改改这个臭毛病,可我哪里舍得,那分明是和我撒娇么,哪有撒娇还挨打的道理。但现在,我是那么后悔当初没给它改掉这个毛病,可也不能顺着它呀,总不能把猪放进厨房里玩吧。想到这,我狠了狠心,举起笤帚对着它抽了一下。别以为我下不去手打你,我的忍耐也是有限的。
 
    没想到,这反而给了这个家伙一个暗示-------这屋里一定有好东西,不然咋这么反对我进去呢。为了好东西,进。只见它晃荡了一下脑袋,四蹄一蹬,一个冲刺就串进屋里,生生把我撞到门后。

    看着它在厨房闻闻这,拱拱那,我是一筹莫展。怎么办,如果硬往外撵,它随便窜一下,后果都不堪设想,不行,得想个办法。

    毕竟是它的主人,我还是了解它的弱点的。除了贪吃,这个家伙还好安逸享受,喜欢人家给它挠痒痒。哪怕是它正在百米冲刺呢,只要你用手轻轻挠它的脑门儿,它就会
立刻放松全身,安静下来,老老实实地投入享受。对,有办法了。

    我轻轻走到大黑跟前,伸手挠了挠它的脑门,它立刻就停止了嘴巴上的活动,一动不动地站在那。我一看它上道了,心中窃喜,后退一步,同时手停止了抓痒。刚引起的瘾又没了,这多难受,它抬头找我,见我没走,只是离它远点了,就哼了一声,主动向我靠近,并把脑袋伸到我手边,又哼了一声,仿佛说:“继续挠”。我就继续给它挠,挠了几下,我再后退一步,它就再跟上。如是几次,我就把它引出厨房,而这个家伙已完全沉浸在享受中,全然不觉。看它整个身子都走出门外了,我急忙转身跑进屋,随手关
上了门。

    只可智取,不可强攻。和我斗。切

    有个词叫日久生情,是形容人与人相处的,放在我和家禽这,也一样有道理。几个月的朝夕相处,和她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我心目中,她们的身价远远高于她们的实
际价值。打个比方,我对一只鸡的关心甚至多于对家里那只古董花瓶的关注。

    刮风下雨,我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经管它们进窝,生怕被雨淋生病,或被风吹迷路。每个季节都按时给它们防疫,一年要请负责防疫的卫生员吃好多次饭,原因有二,一,我家家禽打针的次数多于别人家 ,二,自己舍不得亲自动手给它们打针。

    凡离家,必给老公打如下电话:

   “老公,别忘了喂鸡和猪,水槽里千万记得添水,勤过数”。

    “恩,知道了”。------

    “表现好回家有赏”

     悬赏暗示他。

    “恩,都是跟家禽沾的光”老公酸酸地说。

    “对了,你也要注意身体哦”。

    “切,假惺惺”。老公愤愤然。呵呵。

    由于我的精心照料,无论鸡猪都长的壮壮实实。用农村的话说,溜光水滑的。比左
邻右舍的都好。别人见了就夸奖,我也很自豪,仿佛那是自己的孩子,出色是因为父母
调教有方。

    端午节的时候,肉鸡都有五六斤重了,各个膘肥体壮的,失去了鸡崽时的灵动与
活泼。可能是长的太快的缘故,羽毛反而不及肉长的快,稀稀疏疏的几乎难以覆盖它们圆乎乎的身体,粉红白嫩的肉皮隐约可见。看着特别讨人喜欢。

    过节了,家家都杀鸡,满街飘荡着诱人的香味。“我们也杀个吧,够大了。”老公眼巴巴的商量我。“让我杀了这些水灵灵的生命而去填肚子,先杀了我算了”。许是被我歇斯底里的反应给说的没食欲了,老公没再勉强。于是,当初养鸡为过节的计划就这样夭折了
 
    可想而知,我家来的客人是绝对享受不到杀鸡待客这种待客方式的。也因此,在亲戚朋友中对我形成了吝啬的评价。
 
    我根本不在乎这些。

    就这样,我一边享受着家禽带给我的乐趣,一边又为它们最终的宿命担忧。随着它
们的长大,一股无形的阴霾也在我心中弥漫。 虽然我竭力保护,不敢面对,但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面临了早就令我恐惧的抉择。那就是,或杀,或卖。

    这时已是下过几场雪的深冬了。北方的冬天,彻骨的寒冷,生活展示给家禽的已然不再是美好的一面。零下30多度的严寒让鸡、猪即便趴在窝里也都冷的不住打哆嗦。甚至吃食都不愿出来,要我再三往外赶才行。大黑已感冒两次了,体重也明显是负增长了。

    “全村就咱家还养着一个300多斤的大猪,一群10多斤的肉鸡,你真是全村第一啊”。老公第N次和我抱怨。

    我无声,但泪水早已顺着脸颊滑落。

   “现在的猪不但不长肉,反而掉膘了,越往后越赔钱,肉鸡也是。有这么养的吗?”

    我无言以对,也实在再找不出借口了,只任泪水横流。

   “天多冷啊,家禽活着也是遭罪,你也辛苦,这么冷的天还要给它们端食送水。”

    我宁愿辛苦,如果能换它们不死。这百分百是我的心里话。

   “又哭了”----------老公无奈地甩了一下头,“早知道搭钱搭功的却换来你整天哭泣,还不如当初不养了。我后悔死了。”只养却捞不着吃才是他后悔的真正原因。

    “怨我啊,你要是有足够多的钱,咱就当宠物养着它们,国外就有养宠物猪的。”我带着哭腔虚弱地反驳。

    “宠物猪?亏你想的出来,人家那是特殊品种,长不大的。有养着300多斤重的宠
物猪吗?这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

    我再度无语。

   “想想吧。要么杀了吃肉,要么卖屠宰场。我们不是小孩子,由着性子来。任何事情都要遵循客观规律,就像我们人类无法掌握自己的生老病死一样。养猪没有马拉松,你如果花两年甚至三年时间养成个500斤重的猪,却不杀,人家就会认为你有毛病了。”

    最后的通牒。

    我知道自己保护不了它们了。我曾经自诩是它们的主人,可以保护它们不被别人伤害,但最终却无法避免自己对它们的伤害;曾经以为精心饲养它们是出于爱护它们,却原来都是为了我自己的利益。称它们是“猪朋鸡友”我究竟配不配。

    我不会残忍到能够亲手杀死它们后还暴殄其骨与肉。

    卖大黑那天,我一直都躲在屋子里,整个人像虚脱了一样。

    老公和屠夫结完帐后进屋告诉我,大黑装上车了,马上拉走了。

    我抑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几乎是狂奔到车前的。大黑夹在满车的猪中间,看见我来了,马上挤到我跟前,隔着高高的护栏朝我哼哼,声音尖利刺耳,也许它已预感到
什么了。所以,仍向它的主人求助。它知道,只要它放赖地叫唤,这个人都能满足它。

    我伸出手,最后一次轻挠它的脑门,熟悉的感觉来了,还是那 只手,还是那样的轻柔,挠的还是那么舒服。戛然的,它止住了叫声,一如既往地投入享受中。

    世界上最内疚的事莫过于背叛信任!

    这一刻,我感觉自己虚伪的有如一束罂粟花,在毁灭它的最后时刻,仍然绽放着恶毒的美丽。

    大黑被拉走了,是带着我的安慰,安安静静地走的。我不知道,在屠宰场上,面对明晃晃的屠刀时,它会不会依然四处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来保护自己。

    我是被老公搀扶着回来的,路过鸡架时,看着那一只只瞪着无辜眼神望着我们的雪白肉鸡,老公慨叹:“唉,哪天把鸡杀了就彻底省心了。”

    这个冷血的家伙,都是他造成我和大黑今日之离别。除了利欲熏心,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刚卖了大黑,转身又打鸡的主意。今天一定要给他点教训。我把对屠夫的憎恶一
并发到他身上,双目直视向他,仿佛他就是屠夫。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样的一种眼神,以致老公和我对视一眼之后,就慌忙挥着双手说“别生气,鸡咱不杀了,留着下蛋。不杀了。”

    算他识趣。

    第二年春天,全村第一枚肉鸡蛋在我家诞生了。

    我从此再不养猪.
 

文章评论

逸飞

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真挚的感情耀然文中,很感动。

星空守望LH

[ft=#ff0066,5,楷体_gb2312]好文章,洋洋洒洒几千字,都是农家村舍之事,但读来丝毫不觉繁缛枯燥。这就是美文的魅力所在——把最常见的小事写的很有趣味、很耐人寻味,给人以心灵的共鸣。[em]e160[/em][em]e179[/em][/ft]

星空守望LH

[ft=#ff0000,5,楷体_gb2312]我丈夫几年前养过一对小兔,开始也是当宠物养着,看了那小兔温顺乖乖的样子,也是喜欢的了不得。后来,母兔生了一窝小兔,特别好看,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丈夫不得已把它们送人了。清楚的记得那一天:看着我可爱的兔宝宝们被人带走那一刻,我眼圈红了... ...[/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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诙谐幽默的语言,扬扬洒洒,无处不弥漫着浓浓的田园美景, 寓意深刻的笔端,妙语横生,到处都演绎着醇厚的乡土风情。 阁主通过对猪朋鸡友的深情描写,充分反映出对生活的热爱与追求。刻画出不仅存在于人的那份真挚、那份感动、那份情怀... ... 期待阁主的下一篇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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