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她(二)

飞越之创

        一转眼,到了他们上学的年龄,他们俩是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班,同一个老师。当然,这个学校依然是坐落在大山的怀抱,周围青山绿水,鸟语花香。
        玲上学的第一天,奶奶早早就起了床,把早饭煮好,把猪食备好,玲起床后,奶奶像变魔术似地拿出一个小小的,旧旧的帆布口袋,还是单肩的那种,里边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奶奶把口袋递给玲,玲知道,那是她的书包,而且这个书包还是当年爸爸用过的,虽然破旧了点,但特别结实耐用,而且细心的奶奶早就把书包洗得干干净净的,仔细闻,还有一股淡淡的重庆肥皂的味道呢。玲笑眯眯地接过书包,抑制不住内心地兴奋。爷爷也换上一身特别干净整齐的衣服,因为今天,爸爸妈妈要下地干活,能送玲上学的,只有爷爷,而且,这待遇不是天天有,哪怕他们家离学校有五六里远,路的四周全是小树林,没有一截是平路,还要过一条小河,而这条路,玲必须独立每天往返两次,且一走就是八年。
        玲的上学路上,永远不会有强的身影,她最喜欢的,就是和红走在一起。红与他们同龄,两家离得很近,上学时,红在坝子里吼一声,玲就能听见,玲会把剩下的饭三两口刨完,嘴也不擦,拎起书包,就冲出去了。因为这层关系,红成了玲最要好的朋友,她们永远是走在一起,玩在一起,像穿了连裆裤一般形影不离。
        那一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玲虽然读了一学期的书,但由于年龄小,班上的同学多,而家里也不是特别重视,所以,有时候也会迷糊,搞不清楚状况。玲和红的上学途中,要经过一块油菜花地,而这块油菜花地离他们家不到两里路。那天,不知是因为他们走累了还是别的原因,玲突然对红提议,我们今天别去学校了,我们就在这儿学习吧。红当然是响应玲的号召,于是,两个表现一向可靠的孩子,竟然神不知鬼不觉的,背着书包钻在油菜花的深处去了,还把书包放下,取出里边的书本,一本正经地读了起来。孩子是没有时间观念的,也没有多少智慧和心机可言,半个小时过去后,玲突然觉得今天到了放学时间了,然后提议回家,得到了红的大力支持,于是,两个小朋友背着书包,离开了金黄金黄的菜花地,背着书包屁颠屁颠地回家了。那个年代,没有电话,没有手机,即便孩子缺席了,家长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候内掌握讯息的,但她们回家的时间实在是太早了点儿,被玲的父亲看出了端倪,玲爸是特别心疼孩子的,但他对玲是寄予着厚望,孩子这么小就干起了逃学的勾当,他是万万不能忍受的。抱着祖祖辈辈黄荆棍下出好人的理念,玲爸也整来了一根黄荆棍,在玲的眼前一晃一晃的。玲从小到大,虽然家里的日子穷,但也是在大人们的万般呵护下长大的,哪里见过这种阵势,父亲的棍子还没有打在身上,她便哇哇大哭起来,玲妈老实,虽然心疼女儿,但也只有在角落里边悄悄抹眼泪的份儿,玲爸把棍子高高地举起,玲的哭声突然停止了,她睁大眼睛瞪着自己的爸爸,爸爸的棍子还没落在她身上,只见他突然把棍子一扔,转身又去忙活儿去了。虽然玲没有尝到被打的滋味,但也着实吓出了一身冷汗,从此,和红一道老老实实地上学,放学,从来没有闪失过一次。
        在玲小时候的记忆中,最好吃的,能够和小伙伴一起分享地,是自己妈妈腌的咸菜。那咸菜是卷心白菜的杆,剥了皮,丢在泡菜坛泡上一个月以上,再抓出来吃的,吃的时候,相当脆,相当细腻,在泡菜中口感算上乘的。玲吃饭的时候,偷偷放了一截进自己的荷包,因为她吃过红的粑粑,吃过红的桃子,玲虽然小,但还是懂得要礼尚往来的,于是这截泡菜便是她要和红分享的东西了。上学路上的小伙伴越来越多了,除了红,还有其他同学,今天玲可是办招待的人,说话相当的硬气,四个小伙伴在一起分一截短短的咸菜,没有小刀,怎么办呢?玲用指甲,费力地,尽量把咸菜分得平均一点儿,分好后,一人递了一点儿,大家伙儿迫不及待地把泡菜放起自己的嘴里,的确,咸咸的,脆脆的,蛮好吃的。他们还舍不得一口吞下去,用牙切了点下来,然后用舌头把之在嘴巴里顶来顶去的,好让咸味在舌头上的感觉保持得更持久一点儿。就那么短短的一咸菜,四个小伙伴分享,硬是被他们吃到了学校。那滋味,跟我们现在吃肯德鸡的感觉差不多。
        强是不屑跟他们一起分享咸菜的,强喜欢穿白衬衣,这种白衬衣有两个胸兜,强经常把零用钱对折得整整齐齐后,放在衣兜里边,还故意让钱露一截出来。兜里最初装的是一毛钱,后来是两毛,五毛,一元,五元,十元。要知道,那个年代,一毛钱也可以买好多东西的,如果是那种夹心饼干,最初一毛钱可以买胀鼓鼓的两荷包。所以,强在玲他们心目中一直都是富人。跟强走得近的那帮人,经常为了得到强的一点儿小恩小惠,而卖力地讨好强。(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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