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娘

个人日记

在荒郊野外被人丢弃的老太太,老太太在河堤坡地上,在高速路下面。靠好心人送些吃的喝的来维持生命。
老人的儿女们你们的良心哪去了,就是自家 喂养的小猫小狗走丢了,也是很心疼的,更何况是自己的娘?



看到这位露宿在荒郊野外的老人让人好心痛的。。。。
看看老人那张满是皱纹的脸和那双混沌的眼神,真的如鲠在喉。。。。。
为什么啊!!这就是所谓的老有所依吗??? 看了这幅照片我心情糟糕透了,感觉深深的无助和无奈,有人善良,有人可恶,大抵这人世就是这样吧!我们渐渐在长大,父母终有老去的一天,终有一天需要我们去照顾,就像小的时候父母照顾我们一样。给父母养老,做好精神和物质上的一切准备,当不幸发生的时候,要坚强的坦然面对并且接受,用爱心、耐心和细心照顾好老人。
让老有所依回归“孝”字最古老本初的概念:“我们不赞赏用承受苦难的方式来实现孝道,老人和儿女应该互相扶持,老人安度晚年,青年人兼顾家庭和事业,这样才能构成一个真正和谐的家庭。”
记得电视上有一则公益广告family,相信很多人都看过。故事中的F(爸爸)和M(妈妈)在I(孩子)小的时候细心呵护,可随着孩子的长大,当孩子有了自己的主见,却不断的与爸妈发生冲突,孩子企图冲破家长的保护与束缚来自由成长,可是爸爸妈妈却伤心的哭了。后来,孩子体会到生活的艰辛才发现爸爸妈妈已经慢慢变老,于是孩子主动承担起家庭的责任长成参天大树,让年迈的爸爸可以依靠,替年老的妈妈遮挡骄阳。广告简短,可内涵却极其深厚,并深深打动着每个看过该段广告的人。也许有人会说“自古忠孝难两全”, 兼顾家庭和事业太难了,但是,我认为有家就有责任,爱和责任必定能化解“难两全”的苦恼。
常回家看看是老有所依的精神保证。如今的家庭养老要比二三十年前改善很多,物质条件的相对富足,精神领域已经成为渴望相互扶持过这一世的父母子女的缘分。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福,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常回家看看……”言简意赅的歌词中体现出父母其实很容易满足,尽管家家都有儿女,但伴随老人们生活的,却是孤独、寂寞与空虚。他们把我们养育成人,他们要得其实不多,只是一通不那么快挂断的电话,一顿不那么匆忙的晚餐,有那么一天,一家人可以其乐融融地围坐在一起唠唠家常而已。
2012年“常回家看看”入法凸显我国法律对老年人精神关怀高度关注的立场。但是,“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入心,心里时刻装着老人,装着温情,才能真正化解“空巢老人”的寂寞与困难。面对那些空巢老人,看看他们寂寞的眼神,我们真的要多承担一些精神抚养的义务,多多体味老人的寂寞,老人的困难,老人的需要。新法增加了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同时也强调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作为子女赡养人有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抚慰,照顾老年人特殊需求的义务。
老有所依,可以依在充满乐趣和生机的老年生活。丰富老年人的业余生活,让夕阳依旧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老龄化,老爸老妈的房子缺少了敲门声,其实不光是孩子的问题,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缺少从生活到心理多方面的人文关怀,作为子女的我们希望所有的老年人都能老有所依,从而度过平静、安康幸福的晚年。
多年以后当我们回首往事,恐怕最大的遗憾是“子欲养而亲不待”吧!谁都有老的那一天,应该多站在父母的立场想问题!仔细想想,父母还能陪我们多少年,一把屎一把尿的把我们养大,我们是怎么爱我们的孩子,爸妈就是怎么爱我们的,父母为了我们倾其所有,辛苦一生,能够留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我们做儿女的让他们在晚年的生活里过的舒心一些,快乐一些,请善待我们的父母亲吧!
家和父母才是我们最温暖的所在!



文章评论

洞庭湖畔yj

孝顺父母,从我们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为老人准备一顿简单的早餐做起,从陪老人看一分钟电视,聊一分钟话做起。

絮语

午荷,当地政府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视而不见?

笑靥金

午荷小妹,最近我也在看老有所依,我也在思索这个问题,那些不肖子孙就不用说了。对于一些物质条件好的家庭,精神领域的问题也要提上日程,父母对于子女的精神渴求不容忽视,子女也要珍惜和父母相处的缘分,孝顺父母不仅仅体现在物质层面,让父母过得快乐一些,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责任。[em]e181[/em] [ft=,3,][/ft]

俺家君哥

先不说这个,就说说“常回家看看”入法,我不看好。常回家看看固然应该,但不能纳入法律,别忘了,我们国家农民占主体,尤其是农民工,多数人是身不由己,根本做不到的,有时候农民工的工资还是问题,拿什么来常回家看看,而且老板也不能给假呀,连法定假日都没有,回不了家,你要让父母去状告上有老,下有小的子女吗,唉,意义全变味了

闲云野鹤

[ft=,4,][/ft] 2012年“常回家看看”入法凸显我国法律对老年人精神关怀高度关注的立场.“常回家看看”竟然入法,不知是该感到高兴还是悲哀呢?[ft=,4,][/ft]

农民

我希望普天天下的儿女们在父母健在的时候,要多多的体谅父母,多关爱他们,关爱老人,从心开始。不要在老人走了以后去后悔,去忏悔。牢记“孝敬父母是儿女的福气”。问好午荷,安好!

农民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实施,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常回家看看”原本属于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道德问题,随着新法的修订,如今已正式写入法律。 “常回家看看”入法凸显我国法律对老年人精神关怀高度关注的立场。但是,“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入心,心里时刻装着老人,装着温情,才能真正化解“空巢老人”的寂寞与困难。

福祉

今天是2013年12月12日,我看到了午荷发表的信纸日志《被遗弃的娘》,又是一个十二月,又是一位让人揪心的老人在生命的冬天里,遭遇上了自然的冬天。记得去年的12月16日,午荷发表的日志《这个冬天谁来给你温暖》,记录了一位年事已高、穷困潦倒的老人,其实就是一个乞丐,蜷缩着躺在街的角落,寒冷几乎要使他冻结,被风吹落在街角,无声无息。同在这个季节不是巧遇,而是现实。这不是别人没有发现,而是善良的作者无法放下这件事。真的想不到,现在已经相对的富裕了,常回家看看也已经法。如果说儿女确有实际困难,那么当地政府就看不到吗。如果老人因饥寒而死,儿女包括父母官都难逃责任……。

简洁

一直希望,无奈一直有心痛。[em]e163[/em]

野梦龙

人民币是杀人的武器。有奶便是娘更令人含伤,更可悲的是如今社会的风气,爱已无奈,社会道德已经沦丧殆尽,这就是当今的文明,可悲呀。

泰山石

忘了什么也不能忘了爹娘。因为每个人的血管里流淌着爹娘的血液。尽孝吧,别徒留悔恨。

阿哥

怎么会这样?[em]e132[/em] 老人的儿女呢?是不是全都死了?[em]e132[/em]

轻风

哎,看看心疼,难受。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