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对比历史上的两个中苏友好条约
个人日记
对比历史上的两个中苏友好条约
当前网上关于爱国与卖国纷争有加,有一个叫王清风的在自己的凤凰博客中说1945年蒋介石与前苏联签订的是一个“不平等条约”,出卖了中国的利益,而毛泽东与前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条约纠正了蒋的错误,收回了“特权”是最大的爱国。事情果真如此吗!
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之后其政府在1917年和1919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就是说把外蒙古归还中国。
1945年八月十日苏蒙向日本宣战以后,中共在《解放日报》上全文转载了宣战书,并令所部在内蒙的所有部队“配合外蒙古人民共和国军队进入内蒙及绥热察等地作战”。
其实,在1939年12月《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伟大领袖已经蒙古算成一个独立的国家(正北面,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伟大领袖多有先见之明啊!
《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45年8月14日中华民*国政府代表王世杰和苏联政府代表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订,此条约最大要点是关于中国北方边界的问题,尤其是外蒙古的主权问题。
再着,看两份条约内容:前一份,即中华民*国政府签订的那份以■标注,后一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订的那份以★标注。
一、有关外蒙古:
■苏联承认中国对蒙古的宗主国地位;苏联必须在1950年内撤走在外蒙古境内的所有驻军。苏联同意中国政府对蒙古的驻军,但其驻军不能用来反对苏联。苏联强烈要求25年以内中国政府同意外蒙古举行公民表决,由联合国监督表决的公平性。
■中华民*国政府声明对外蒙古有不可争辩的主权,中华民国政府1950年10月10日恢复对外蒙古驻军,用于保护领土完整,不用于反对苏联,在同一时间实行蒙古高度自治。中华民*国政府同意100年以内让外蒙古人民举行公民表决,由联合国监督表决的公平性。公民表决的先决条件是1911年被苏联用武力驱逐出去的原外蒙各族居民迁回原地,参于投票。中华民国政府认为,公民表决是决定自治,不是决定独立。
■双方同意就蒙古问题继续进行谈判。双方同意就东蒙问题继续进行谈判。
二、有关海参威与江北六十四屯等:
■苏联同意无条件撤走苏联驻东三省所有武装力量。同意中华民*国政府恢复原殖民地大连主权。
■苏联承认中国对海参威的主权,苏联同意在50年以内撤走苏联驻海参威所有武装力量。
■中华民国政府将在1995年恢复对海参威的主权,对苏联免税。
■双方同意就海参威问题继续进行谈判。
■苏联承认江北六十四屯为中国领土。
■苏联承认图门江出海口是中国主权。
■中国声明图门江出海口是中国主权,为了中苏友好,图门江对苏联开放。
三、有关乌苏里江流域:
■中苏两国一致同意江面主权中苏各二分之一。
四、其它:
■中国政府保留继续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权力。
■苏联拒绝中国对科叶岛的主权要求,但愿意同中国政府就所有领土纠纷进行谈判。
就以上条件,国*民政府立法院说是卖国,没有批准。
至到1949年国*民政府迁至广州,苏联大使馆也迁至广州,让立法院同意此条约,立法院还是没批准。
蒋介石想通过:我同意了,但立法院没同意,所以条约不能生效。的方法调戏苏联人,没想到中国人的后代多以为是蒋介石出卖了蒙古。
在国际关系问题上,宁可傻一些,怎么说就怎么做,不可玩一些小伎俩,不可以按李鸿章所说的痞子理论,丧失信誉、玩痞子理论最终害的是自己。
由于国民政府拒绝批准该条约,使得苏联政府在1946年2月转而支持毛。
看马英九背后的中国地图
如果立法院同意该条约,就应该互派大使或临时代表处,什么时候才互派大使或临时代表处的?
1950年7月3日,毛泽东接受蒙古人民共和国首任驻华特命全权大使呈递的国书,中蒙两国正式成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如果蒋介石签约后,如香港,毛没有必要第二次签订卖国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本着国际共产主义精神,同苏联签订以下条约:
一、有关外蒙古: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条件承认外蒙古独立,取消中华民国政府关于外蒙的不平等条约并愿意根据联合国民族居住权原则把南京政府用武力霸占的外蒙领土还给外蒙。
二、有关海参威与江北六十四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海参威(包括海参威所辖的郊区)是苏联固有领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江北六十四屯为苏联领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图门江出海口是苏联主权;"新疆北郊"是苏联领土。
★承认清政府关于大连的协定,承认苏联在大连地区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欢迎苏联在新疆,东北,内蒙驻军,兄弟互助关系。
三、有关乌苏里江流域:
★乌苏里江流域靠苏方三分之二属于苏联主权,靠中方三分之一属中国主权。
四、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停止1945年以来南京政府所有索土要求;承认清朝政府代表1850年以来所有领土条约。
★苏联政府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土的声明。
对蒙古独立的态度,1950·2·24《人民日报》上登载着:
蒙古的独立,就是在民族自决的原则下,一个新国家的诞生,给世界的和平民主阵营增加了一份力量。承认蒙古独立,不但是伟大领袖毛主席英明指示,同时对每个真正爱国的中国人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值得欢呼的事。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痛恨蒙古独立,事后又大肆造谣,侮蔑人民的蒙古,侮蔑苏联与伟大的世界领袖斯大林,并说:蒙古独立是中国领土的丧失。反动派这样说原也不足为怪,可怪的是,我们人民中有的人居然也有宗主国的情绪,似乎蒙古也非得划在中国版图上不可以似的,这实在是中了大汉族主义的毒。
郭沫若: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外蒙古独立?(人民日报)
这些歪曲中的另一个例子是关于外蒙古的独立的。在这一点上我想多说几句。反动分子企图煽动某些中国人的大汉族主义的感情,反对外蒙古人民建立自主的人民国家。但是请问。外蒙古附属于中国的时候,中国人对于外蒙古人民究竟给了些什么福利呢?难道不是某些中国的侵略主义者,派兵攻入外蒙古,在政治经济方面压迫外蒙古人民,这才激起外蒙古人民脱离中国而独立的要求吗?我们自己在封建主义与帝国主义双重压迫之下差不多不能自保,难道一定要强迫外蒙古人民跟着我们殉葬吗?我们在双重压迫之下,稍微有点觉悟的人便知道要求解放,难道外蒙古人民就不应该有点觉悟,不应该有解放的要求吗?
认真说,倒是外蒙古人民比我们争气些,比我们觉悟的早,比我们更清醒地能和社会主义地苏联做朋友,因而得到了帮助,而比我们早解放了。我们假如是站在大公无私地立场,我们倒应该向外蒙古人民告罪、向外蒙古人民致敬、向外蒙古人民学习地。更那里有什么理由跟在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反动地后面,来对苏联“愤慨”呢?再请问,由于外蒙古的独立,在苏联方面究竟得到了些什么呢?岂不是和我们一样,仅仅得到了一个邻邦?
问题应该是——外蒙古脱离了我们之后,外蒙古人民是不是更加幸福了?事实告诉我们,外蒙古人民是更加幸福了。前几年国民党政府派到库仑去监视公民投票的一位姓包的,事毕回重庆,曾经在报上发过谈话。“库仑街头差不多每家人家都有了无线电。”这是国民党说的话,而且是有报可查的。在得到解放之后,外蒙古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不是都已经充分地提高了吗?
人民中国和人民蒙古今后应该是亲密的兄弟,我们不能够固执着那种宗主和藩属的落后观念了。那是丝毫也不足引为光荣的!
今年四月,我们中国代表团到欧洲去,在捷克的布拉格参加拥护世界和平大会的时候, 外蒙古代表团的团长齐登巴而先生,曾经为我们革命战争的辉煌胜利向我们致敬。他说:“日本帝国主义在远东称霸的时候,蒙古人民是寝息不安的,今天民主中国做了东方的盟主,我们蒙古人民就可以放心了。”
请看看蒙古朋友们的这种坦白的风度吧。难道我们不应该有同样坦白的气概吗?
以上文字摘自郭沫若《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四周年纪念日在北京新华广播电台对全国的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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