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国家领导人逝世会降半旗

个人日记

图片

 

2015年6月14日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乔石同志在北京去世。

为悼念乔石同志,19日,首都天安门、新华门、人民大会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各边境口岸、对外海空港口,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下半旗志哀.

据探针统计,截至目前,天安门广场的国旗下半旗52次,其中31次系为中国国家领导人下半旗。

任弼时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组织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卓越领导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

1950年10月27日12时36分在北京逝世。

罗荣桓

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造者之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奠基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党、国家和军队卓越领导人。

1963年12月16日在北京逝世。12月19日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向罗荣桓遗体告别。

谢富治

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曾任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八路军第129师385旅政委、太岳军区副司令员、晋冀鲁豫野战军第4纵队政委、第8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三兵团司令员等职。建国后,曾任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昆明军区司令员、国务院公安部部长、副总理、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北京军区第一政委等职。“文革”时指使“砸烂公、检、法”,制造一大批冤、假、错案。

1972年3月26日在北京病死。

何香凝

女权运动的先驱之一,民革主要创始人,国民党元老,建立民国的功臣,“三大政策”的忠实执行者,抗日统一战线的一个方面军,也是新中国创始人之一。

1970年9月1日凌晨3时,何香凝在北京医院与世长辞,终年94岁。

邓子恢

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农业工作的卓越领导人,是闽西革命根据地和苏区的主要创建者和卓越的领导人之一,历经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解放后曾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邓子恢同志为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道路倾注了毕生精力,被誉为党内的农业、农村工作专家。

1972年12月10日,由于政治上长期受迫害和歧视,因病在北京逝世。

1981年3月 9日,中共中央为邓子恢平反,恢复名誉。

李富春

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入党的老党员,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忠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奠基者和组织者之一。在5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他英勇奋斗,无私奉献,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1975年1月9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5岁。

董必武

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奠基者。他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建立了不朽的功勋。

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

康生

曾经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务。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成员之一,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

因病长期医治无效,于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六时五分在北京逝世,终年七十七岁。

周恩来

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主要创建人和领导人。他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在国际上也享有很高威望。周恩来同志的卓著功勋、崇高品德、光辉人格,深深铭记在全国各族人民心中。

1976年1月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7岁。

朱德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和军事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大元帅之首。朱德同志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波澜壮阔的一生。朱德同志参加革命70年,经历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几个历史时期,经历过许多磨难和险境,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深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爱戴和崇敬。

1976年7月6日在北京逝世。

毛泽东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1949至1976年,毛泽东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领导人。他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发展、军事理论的贡献以及对共产党的理论贡献被称为毛泽东思想。因毛泽东担任过的主要职务几乎全部称为主席,所以也被人们尊称为“毛主席”。毛泽东被视为现代世界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时代》杂志也将他评为20世纪最具影响100人之一。

1976年9月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

郭沫若

曾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主任、历史研究所第一所所长、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主席、中日友好协会名誉会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中国文联主席等要职,当选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二、第三、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1978年6月12日,因病长期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终年86岁。郭沫若去世后,天安门降半旗为其致哀。

罗瑞卿

中国工农红军、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领导人之一;早年入黄埔军校,后加入中国共产党,任红四军政治部宣传部长、红一军团保卫局局长,参加长征;抗日战争期间,任抗日军政大学教育长、十八集团军野战政治部主任;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中央局、华北军区政治部主任,参与石家庄、太原战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公安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总参谋长等职。

1978年7月15日 经党中央批准,赴联邦德国海德堡骨科大学医院治疗腿疾。8月3日 术后因突发心肌梗塞逝世。1978年8月12日,罗瑞卿同志的追悼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外交部下半旗致哀。

苏振华

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上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主要创建者之一。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常委,海军第一政委,海军党委第一书记,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上海市革委会主任。

1979年2月7日,因突发心包膜破裂在北京猝然逝世。

刘少奇

刘少奇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

1980年5月17日,中共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为在十年浩劫中被迫害致死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举行隆重的国葬仪式。全国下半旗志哀,停止娱乐活动一天,下午,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主持为刘少奇举行的追悼会,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致悼词。

宋庆龄

宋庆龄,伟大的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战士,举世闻名的二十世纪的伟大女性。她青年时代追随孙中山,献身革命,在近七十年的革命生涯中,坚强不屈,矢志不移,英勇奋斗,始终坚定地和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为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和文化教育福利事业,为祖国统一以及保卫世界和平、促进人类的进步事业而殚精竭力,鞠躬尽瘁,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受到中国人民、海外华人华侨的景仰和爱戴,也赢得国际友人的赞誉和热爱,并享有崇高的威望。

1981年5月14日,宋庆龄患的冠心病、肝癌及慢性淋巴性白血病病情恶化。1981年5月29日20时18分病逝于北京。

廖承志

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党和国家的优秀领导人。他,出身国民党元老之名门,却在革命低潮时投奔了中国共产党; 他曾多次被捕入狱,却每次都奇迹般生还;他曾因“海外关系”被批判,却凭这份关系在外交战线上独树一帜。童年被叫作“肥仔”,晚年被尊为“廖公”他为世界和平事业,为中日邦交正常化作出了特殊的贡献。他对海外侨胞感情深厚,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和爱戴。他为港澳回归殚精竭虑,他魂系宝岛情动两岸引。

1983年6月6日,在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被提名为国家副主席候选人,正当党和人民委以重任时,不幸于1983年6月10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刘伯承

中国人民的伟大战士,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中国人民解放军缔造者之一,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家,军事教育家;刘伯承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为我国的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对我军向正规化、现代化迈进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1986年10月7日在北京逝世,终年94岁。

叶剑英

中国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战略家,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者、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和领导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大元帅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开拓者和奠基人,长期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的卓越领导人,他是以毛泽东同志和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要成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德高望重的开国元勋之一,是我们党、国家和军队的一位杰出领袖,他在九十年的生命历程中,在无数次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拯救了无数的生命,也改变了一个国家的命运,在国际上享有崇高威望和地位,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人物之一。

1986年10月22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

胡耀邦

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曾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早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工农红军,任红三军团第五师第十三团党总支书记。抗日战争期间,担任抗日军政大学政治部副主任、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晋察冀野战军第四纵队、第三纵队政治委员、华北军区十八兵团政治部主任、第一野战军政治部主任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中国共青团书记、第一书记、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书记、中共中央秘书长兼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1981年6月至1982年9月担任中共中央主席,1982年9月至1987年1月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是改革开放早期平反冤假错案和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具体执行者,1989年4月15日在北京病逝,其骨灰被安葬在江西共青城。

徐向前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党和国家卓越的领导人。

1990年9月2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

聂荣臻

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建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深受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1992年5月在北京逝世,终年93岁。

李先念

李先念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他毕生奋斗,为中华民族独立和中国人民解放,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崇敬和爱戴。

1992年6月21日,李先念去世。

邓颖超

邓颖超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社会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她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毫无保留地奉献了自己的一切。她是20世纪中国妇女的杰出代表,也是中国妇女的骄傲,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深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1992年7月11日上午6时55分,邓颖超与世长辞,享年88岁。

王震

王震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他在六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国的建立,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1993年3月12日在广州逝世,终年85岁,逝世后捐献了眼角膜。

姚依林

是党和国家的优秀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经济工作的卓越领导人。在中共八届二次会议上被增补为中央候补委员。是中共第十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委员,第十三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常委。还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姚依林同志1994年12月11日因病在北京逝世。

陈云

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之一,党和国家久经考验的卓越领导人,是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

党的十四大以后,陈云同志从领导岗位上完全退下来,但他依然高度关注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始终不渝地支持党中央的工作,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1995年4月10日,陈云逝世。

邓小平

邓小平是我国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核心领导者,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同时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他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创立了邓小平理论。他所倡导的“改革开放”及“一国两制”政策理念,改变了20世纪后期的中国,也影响了世界,因此在1978年和1985年,曾两次当选《时代周刊》“年度风云人物”。

1997年2月19日,邓小平同志在北京逝世。

彭真

是山西省共产党组织的创建人之一。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62年5月2日,接受朝鲜最高人民会议授予的一级国旗勋章。1964年10月5日,被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授予一级沙瓦德拉王家勋章。1983年6月28日,被秘鲁议会授予秘鲁议会大十字荣誉勋章。

1997年4月26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杨尚昆

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八届、十一届中央委员,第十四大代表、十五大特邀代表,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一、二、三、五届全国政协常委。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国家和人民军队的卓越领导人。

1998年9月14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