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情 ~
个人日记
●新规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女人“三做、三不做”:
★三做:
1、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的投入工作中去,争取事业上有长足发展。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的新欢,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2、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3、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和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人投资理财做保障。
★三不做:
1、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2、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自己好吃好喝。
3、对方父母如果没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房,却要小两口来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事,这买卖也太划算了。
那么,新婚姻法维护的到底是什么?其实,这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男人可以对婚姻不负责任,特别是对有房子的男人来说,无论他娶了谁,这个女性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暂住,当他有一天看这个女性不顺眼的时候,他可以跟这个女性离婚并把这个女性赶出去,并且这个男人即使不想要新欢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银子补偿。
众所周知,中国自古有男方买房结婚的传统和习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着嫁个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过相夫教子的日子。新婚姻法让女性的梦破灭了,很多女性的思想势必要与时俱进,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就不结婚,从而男性要为结婚付出的代价更高,婆媳矛盾将更大,为什么呢?因为婆婆是誓死捍卫儿子的财产,顽强抵抗过户行为的。这样的局面将促使剩男数量直追剩女数量。
人们害怕无条件的付出和信任会让自己失去什么。所以中国人在爱情与婚姻里总是患得患失地算计着。新婚姻法让女性们清醒地认识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劳而获是不可取的。干得好不如嫁的好的观念将在女性头脑中被抹除,让女性明白了除了自己什么都是靠不住的,也让女性越来越现实,越来越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感情。所以,首先要自强、自立,用心经营婚姻,并努力去奋斗!因为,你不奋斗,结果有可能很可悲!
相信,越努力,运气越好!婚姻越巩固!生活越幸福!!!
文章评论
各种不靠谱..
活着本就是在不公平里挣扎。。。
狼的诱惑
你可以把房子都过户到嫩老婆名下
雨儿
有道理
开心果
[em]e160[/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