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乱无章

个人日记

      近日又重温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前段时间参加的一市局学习班,不由引起一些感想。

      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市局一位演讲者说:目前社会是“官民对立、警民对立。”告诫我们尽可能的不要去触犯弱势群体,避免引发群体性对立事件。说到警民对立,那么五0、六0年代“大伯,大妈”的警民鱼水情去哪了?当前又为何会出现如此现象?从大都市上海袭警案到云南边境小镇袭警案,那位演讲者拿中国与美国相比较,真是风马牛不相及!社会制度不同不说,美国民间枪支持有量有一千多万支,而中国持枪为非法。中国警察每年死亡率是美国几十倍,能与美国相比?

      最近在网上看了一位经济学博士的文章,提到基尼系数超过%0.47为社会动荡警戒线。而我国已达到%0.69,所以要我们尽可能的别碰弱势群体。可我们也要反思啊,这是为什么?我们有一条千古不变的真理:“得民心者得天下”。就目前而言,还是六0、七0年代的人唱主角,那代人毛时代的思想还根深蒂固,那么再过十年,二十年,到八0、九0后唱主角时又会是如何?毛时代的思想在他们脑袋里早已荡然无存。

      再说股市,没见过有哪个国家以超市盈率70到100倍发行股票的,这不是明明在“圈钱”!到上市再炒作一下,狂涨一番,然后券商,机构一起跑,把它们扔给了小股民,然后成了一只垃圾股。这与“抢劫、掠夺”有何区别!!!

      无事瞎掰,请别见笑。

文章评论

错错

[ft=,4,]不关心国家大事,我只关心我的温饱[em]e141[/em][/ft]

匿名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力,可区区一纸户籍,却使多少异地孩子享受不到应该有的权力。多交钱不说,上的只是不入流民工子弟学校,这也是公平???

mumu

[QUOTE]引自:匿名 于 2010年5月27日 2时30分3秒 发表的评论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力,可区区一纸户籍,却使多少异地孩子享受不到应该有的权力。多交钱不说,上的只是不入流民工子弟学校,这也是公平??? [/QUOTE]

一帆风顺

[ft=,2,][em]e100[/em]好久没来你的空间了。今天算是故地重游,呵呵呵!我踩! 踩! 踩! ! ![/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