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韦莲司:那是季节,或者候鸟的来临

问情何物

文: 闫 红



多年前,读过郑愁予的一首诗,诗里说:所以我去,总穿着那袭蓝衫子,我要她感觉,那是季节,或是候鸟的来临。


我不知道,胡适是否喜欢这种候鸟的感觉,或者,有志于做一个情感上的候鸟,但是,在韦莲司的人生里,他的确是有季节性的。隔上几年,他,或者他的信件,总会翩然来临那么一回,激起巨大的涟漪,唤醒彼此的爱意。而在感情即将深入的一刻,他戛然而止,抽身而去,让错愕的她,自己去消化惯性带来的眩晕。

有人说,胡适不是个敢爱敢恨的人,我觉得,首先得弄明白的是,爱情是怎样的?琼瑶剧里生生死死的痴情人?还是那种生死相许之子靡他的古典主义?它能否还是一种际遇,兴至而至,兴尽而返?是谁,规定了爱情只有一种状态,一个模板?

你会接受际遇式的爱情、爱上胡适这样一个人吗?他不能给你对等的爱,却是那样的迷人,让人望之怦然,假如你像韦莲司一样,爱上了一个与你持不同游戏规则的人,你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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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认识韦莲司,是在1914年的夏天,具体是哪一天,学者们各有说法,不过这一点也不重要,一个人对于我们的意义,不在于是在礼拜一还是礼拜二认识TA,而是,我是不是喜欢TA。

毫无疑问,胡适喜欢韦莲司,虽然,他们性情不同,身份迥异。

1910年,胡适来到美国,作为第二批留美庚子赔款的公费生,他来到了位于绮色佳的康乃尔大学,在校外橡树街租屋居住。开放式的性格使他很快就融入了当地的小社会,经常到一些当地上等人家去吃饭,而他交往最密切的,应该是韦莲司一家。

他初出入于他们家时,并没见到她。她在纽约学习绘画与雕塑,摸索新的感觉,结交最前卫的艺术家,有人甚至认为,她的某个雕塑作品,可以视为“触觉主义”之滥觞者。

在1914年夏天之前,胡适更多的是在跟韦莲司的母亲,韦莲司夫人打交道。据说这是一个很“女王”风的女人,她严谨、庄重,意志坚定,生平最看不起行为随便简慢的男女,热衷于接待中国留学生,并劝他们加入基督教。

可以想见,胡适温文尔雅的个性一定能赢得她的好感,何况,他由母亲一人拉扯大,对于跟妇女打交道一定别有心得,我们没法考证她第一次在家中设宴款待胡适是在什么时候,只是从胡适写给韦莲司的信中可知,在1915年2月之前,他已经去韦莲司家里吃过几十顿饭了。

在几十顿之多的饭桌上,韦莲司应该经常被提,他们也许会讲起她作为一个地质学教授的小女儿,却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她的个性与众不同,这些年来,一直在漫游,美国、意大利、英国还有古巴等等……如今她是“纽约独立艺术家”协会的成员。这些对于一个来自徽州乡村的中国书生,应该是新奇而有趣的。

1914年10月20日,礼拜二,韦莲司这个名字正式出现在胡适的日记里,他回忆三天前,韦莲司从纽约回到绮色佳的家中,他与韦莲司出游,“循湖滨行,风日绝佳”,走到路的尽头,他们折向东边,走了数里地,到了一个名叫“厄特娜”的村庄,才掉头而归。

那日天气很好,下了几天的雨,刚刚放晴,一路上“落叶遮径,落日在山,凉风拂人,秋意深矣”。他们一共走了三个小时,因为边走边谈,并不觉得天晚路长。

读这段日记,会想起《飘》里的场景,佳人绅士,谈笑徐行,赏心而又悦目,当是当时的中国没法有的体验,半年后,胡适填了一首词,写他对于客乡的依恋,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十年作客,已惯天涯。况壑深多瀑,湖丽如斯。多谢殷勤。我友、能容我傲骨狂思。频相见,微风暖日,指点过湖堤。

可见,与韦莲司的湖边漫走,已成他心中美国生涯的美好意象。

这篇日记里,他记下了他心中的韦莲司:“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三寸许,其母与姊腹诽之而无可如何也。”

这是一个重视精神世界远胜于物质生活的女子,个性飞扬,落拓不羁,斜睨于世间法则,她的出现,对于聪明绝顶,却常为世俗规则束缚的胡适,不啻于一道光亮,帮他劈开了一个世界。

胡适对她的欣赏自不待言,由不得地恭维道:“曾经约翰弥尔说,如今很少有敢为狂狷之行者,这真是这个时代的隐患啊,狂乃美德,不是毛病。”韦莲司却并不买账,说:“如果是故做狂态,其狂也不足取。”她的回答,似乎是美式的直接理性,但又有《世说新语》般的智慧,让23岁的留美学生胡适,只有点头称道的份。

那三个小时他们应该不只谈了这些,还有哪些已无从得知,不过我们可以把他们在半年后一些谈话搬过来,对于韦莲司的言语风格可窥一斑。

那时国内形势十分危急,日本虎视眈眈,战祸随时开启,胡适自知国力虚弱,唯有以老子“水为至柔,却能穿石,攻克一切坚硬的东西”自慰。有次他跟韦莲司说起这个道理,韦莲司大不以为然,说,水并不是至柔的东西。它有它的力量,它能攻克坚硬,在其大力,不在其柔。

现代物理学的清晰,撕破了中国古典哲学的含糊,胡适说:“此言是也”。

又有一次,胡适跟韦莲司说,中国士大夫不拒绝新思想,比如《物种起源》一书,西方守旧者批驳攻击,达半个世纪之久,到了中国呢,马上风靡一时,未遭到任何抵抗。韦莲司不能认同,她说:“这不见得是中国士大夫的长处。西方人士不肯人云亦云,必经几次试验证据辩难,而后成为定论。东方人士习于崇奉宗匠之言,苟其动听,便成圭臬。

韦莲司说到了点子上,中国式学问,往往感情多于理性,文采大过实质,诡辩之术大受欢迎,逻辑推理则极不发达。胡适经韦莲司这一点拨,回头再想,可不是!那些将“物竞天择”挂在嘴边的人,有几个真的知道进化论之科学依据的?

可以想见,特立独行的美国女子,给这个中国书生带来的摧枯拉朽式的影响。胡适是求知若渴的人,认识韦莲司之前,他在美国已经待了四五年,读了不少书,见过不少人,做过多场的演讲,收获一定是有的,但都是在旧的基础上的累积,是物理性的。而韦莲司,这个新锐的女画家,却以四两拨千斤的功夫,轻易地颠覆了胡适大脑中的诸多成见,她教会了胡适一件事:原来还可以这样想!

胡兰成当年与张爱玲相处时也如此,他小心地说,西游记比外国名著好。以为已经是石破天惊之语了,张爱玲却淡淡地说,本来就是这样啊。

胡兰成那样说,是腔调,张爱玲那么说,却是常识,说起来常识是最为寻常的东西,但最容易被各种腔调遮蔽,能够披枝拂叶,瞬间抓住常识者,TA的灵魂不但真诚,而且强大。

胡兰成说张爱玲让他看了天眼,胡适则直接在信里称韦莲司为“舵手”,给母亲的信里他写道:“女士思想深沉,心地慈祥,见识高尚,儿得其教益不少。”在日记里他说得更没有顾忌:“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项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为一人耳。”

自从他认识韦莲司之后,他对女子的见解为之大变,在过去,他觉得最好的女子就是贤妻良母,是为家庭教育之预备,韦莲司的出现,让他发现,女子教育最上目的乃在造成一种能自由能独立之女子!

由此看出韦莲司在胡适心中的分量。不错,她原非美人,现在又不修边幅,不通过饰物与装扮强调自己是个女人。她的魅力在于——用我才看到的一个词吧,她是一个健谈者。

安迪•沃霍尔说,我其实不特别喜爱“美人”。我真正喜欢的是“健谈者”。对我来说,好的健谈者都很美丽。健谈者实际上是在“做”一件事。美人是在“当”一种人。跟在做事情的人在一起要有趣多了。

有追求者都会欣赏健谈者。林徽因反感别人称她为“林下美人”,说,什么美人不美人的,好像我没有别的事情做了似的,我有好多事要做呢。当然,她也太健谈了点,只要有她,别人都可以免开尊口了。张爱玲则说,有美的容貌,以美貌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虽然她貌似自谦或赌气似的来了句:其实也没什么区别。但语气后面,分明有一种自傲,似乎这么并列,是有思想者的降尊纡贵。

韦莲司大概没想这么多,真正的健谈者,没有那么多弯弯绕,她只是诚实地说出自己的看法,惟其诚实,才不落俗套,俗者众也,真话都是不俗的。而中国式的基础教育,大多在谆谆教导从众的技术,这方面,胡适已经修行得不错了,碰到一个韦莲司,犹如醍醐灌顶,给他另外开了一个世界。

和韦莲司湖边漫步的一个多月之后,胡适给她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信,信中写道:上周四的夜晚,我深感惆怅,寒风吹落了窗前所有的柳条,竟使我无法为一个远去的朋友折柳道别,我甚至连照片都没有拍一张。
     
 
我简直没法表示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多么短暂的几个月啊!——我是如何沉浸在你的友谊和善意之中。我不知道在此邦我这么说是不是不合适——一个朋友对另一个朋友说,她曾经是他最感念,也是给他启发最多的一个人,要是这么说有违此地的社交规矩,那么,我相信,这个社交规矩本身是不对的。

从胡适的日记里我们可以知道,他跟韦莲司说起过中国折柳赠别的典故。朋友之间,别情依依,这一点也没问题,问题是,纽约和绮色佳之间,不过几个小时的车程,而且绮色佳又是韦莲司的父母家,她必然在两地常来常往,用得着这么惆怅吗?还把这几个月的友谊回顾一遍?
  
如果这封信是徐志摩写的,我们不用有任何怀疑,诗人的感情向来热烈,用词向来潇洒,给寻常的女性朋友,也可以写得缠绵。可是胡适,这是一个多么步步为营的人啊,在他现存的书信里,这是最为主动最为柔情的一封了,甚至,在这之后,他给韦莲司的信里,都没再把这个情调延续下去。

周质平称之为“艳体”,江勇振称之为“少年维特式”书信,似乎,大家都看得出来,胡适对韦莲司有特别的感情。虽然韦莲司比他大六岁,像胡适这样一个更加重视精神生活,留学日记里多处体现他对于比翼齐飞的婚姻之羡慕的人,他爱慕韦莲司这样的女子是可以理解的。这,也许是他的初恋。

再见面的机会很快到来。1月18日,胡适应邀,去波士顿演讲,结束后顺便来到纽约。第二天早上,韦莲司陪他去参观了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中午他们一道吃了饭。

当天下午,胡适乘车去附近的一个小镇去看望朋友,值得一说的是,他在日记里称道了这个朋友志同道合的婚姻,羡慕地说,这是婚姻之上乘也。

23号早晨,胡适再次回到纽约,这天下午,他和韦莲司又见面了,地点是她的寓所。

她的窗户对着赫贞河,当日大雾,对岸景物掩映雾中,虚虚实实,似有还无,风景绝佳,他们亦“纵谈极欢”。遥想那样一个场景,连我都在若干年后生出向往之心,人生总是被现实塞得紧紧实实,总有浮生半日闲,碰上的也多是不相干的老僧,有几回,能邂逅相知者,在被现实遗忘的角落,纵谈极欢?
   
     但这世上有彻底的欢愉吗?常常我们一边欢喜,一边紧张,一边快意,一边怀疑这样快意对不对。那天下午的胡适,也是这样且快乐且紧张的吧?因为他很快做了件煞风景的事,跟韦莲司建议,不妨打电话请他们共同的熟人,一个名叫张彭春的人来吃饭,这还不算,他回去之后没几天,就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向韦莲司她妈汇报了一下。

    胡适在给韦莲司的信里还原了当时的场景,韦莲司老夫人听说胡适去了纽约,就问他有没有见到韦莲司,胡适如实回答,说去看了韦莲司两次,韦莲司老夫人又问,都有别人在场吗?胡适说,有一次没有。韦莲司夫人便大大地震惊了说:“啊,先生,要是这里的人知道了这件事,他们可要大不以为然了。”

关于韦莲司夫人的个性,咱们前面已做介绍,连在电车门边脱手套都被她视为有伤风化,胡适和韦莲司,居然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在韦莲司的住处畅谈三小时,实在挑战她的心理承受极限。

她立即写信给韦莲司,训斥之余,还一针见血地指出,胡适所以叫张彭春来,就是因为他也觉得这件事是不对的。

这一说法正中韦莲司命门,她可以不在乎不相干的人怎么看自己,但若让胡适不安了,就是她的大不对了。虽然她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礼数岂为我辈设,“最高层次的人,总是追求人类更高发展的美,灵魂不断受到激励去力求实现这种美。对于这些人而言,他们之间的‘礼仪’是一种属于思想上的东西。”

但是,假如胡适真的像她母亲指出的那样,当时确实感到了不安,那么她就有必要还向他道个歉。在信中,她还说,请原谅我当时的“略嫌无礼”的举止。

在当时的语境下,“略嫌无礼”一说,并不难理解,也许韦莲司当时高谈阔论过于畅快,举止随意,如同史湘云在大观园,大说大讲,或倚栏,或席地,原本无所谓。现在经她妈一提醒,她也许觉得跟胡适虽然谈得来,但他未必像自己一样无所谓礼仪,那么她的某些说法与举止,就显得不那么淑女了。另一方面,韦莲司其人思想虽不拘一格,待人接物却非常客气,在给胡适的信里,经常用到“我很抱歉”这样的字眼,这里,为个什么事儿,随便抱个歉也是不难理解的。

可是,咱们的文人,习惯于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了,也是,不复杂如何成文啊?于是,唐德刚认为“略嫌无礼”四字大有文章,他摆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向大家介绍当时美国女生宿舍里的风景,说是“周末一到,全院同学皆涂脂抹粉,穿戴整齐,在宿舍房间内,坐候新旧男友的电话。走廊内公用电话铃声一响,大家就蜂涌去接。真是只一人得奖,却个个争先。结果一人含笑下楼去者。大家再等下次铃声。如是铃声不绝,妆楼也渐空。等到天也黑了;人也倦了;铃声也不响了。最后只剩下几位“孤魂野鬼”。在绝望之际,有的难免自伤命薄,倒于牙床之上,便号啕大哭起来(美国女孩子是极其坦白天真的)。可是几次一哭,也就惯了;因而性情日益乖僻,那就更问津无人了。”
   
     在他眼中,韦莲司正是这样一位经常哭倒牙床的悲摧女生,胡适也说了,她不修边幅,落拓不羁,在唐德刚眼中,这样的女人“土”死了,怎么会有人要,他对敬爱的胡老师也不由生出悲悯之心——可怜他竟然将这样的女人惊为天人啊!谈及此,不免要想,唐德刚心中不“土”的女子是何模样,

    在唐德刚看来,无人问津的韦莲司女士是饥不择食,才会在种族歧视相当严重的上世纪二十年代,和一个黄种书生卿卿我我。但即便如此,她也没打算以身相许,所以,当胡适“显有所求”时,遭到了韦女的峻拒,那句为“略显无礼”的举止的抱歉,便落到了实处,唐德刚的意思是,是胡适无礼的进攻在先,韦莲司没办法,只好还之于无礼的抗拒了。
   
让我们想象一下唐德刚那小头脑里的场面,也着实可笑,胡适化身为动手动脚的小男人,韦莲司则狡猾地享受他的追求而不让他占到便宜,行文至此,我只能引用佛印说苏轼的那句话,你自己是牛粪,看到的才是牛粪,我竟然有点怀疑,唐德刚是不是有类似的经验了。

他的说法也遭到了老友夏志清的反对,夏志清认为:“在一个纵谈极欢的下午,胡适如真有意追韦女士,怎么会打电话邀张彭春来会谈?可见胡适对女士毫无所求,还要邀他的朋友来同赏她见地之高。这次纵谈之后,想来隔不多天,胡适又去韦女士那里纵谈了一次。韦莲司原是不顾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钟情于胡适。那次谈话,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动手动脚,倒把我们的胆小君子吓坏了。胡适招架不住,只好直言早已订了婚”。
 
这回,轮到韦莲司倒追了,倒追没问题,可是人家不过“略显无礼”而已,二位就演绎出这么多,难道一男一女在一起,非得有一个动手动脚的?

说到底,还是前面说的,中国男文人,不大习惯于跟女人做朋友,像胡适,只是发散一下绮思倒也罢了,唐德刚和夏志清这一对难兄难弟,直接奔上床的路子而去,真是可笑,而又可哀。

撇开这鬼鬼祟祟的小哥俩,把这这些人都搁下,我们重新回到正在通信的胡适和韦莲司那里。胡适很快给韦莲司回了信,他承认了一点,他给张彭春打电话时,确实感到了不安,但并不是像韦莲司她妈说的那样,认为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是错的,而是,他不愿意把他的朋友,变成别人批评的对象,“既使他深知他的朋友是完全无视于这样的批评的。”

此说符合胡适惯于体谅别人的个性,但是,对于一个二十五岁刚刚开始初恋的男子,这也太理性了吧?换个多血质的人,即使理智要求他必须顾及到所谓的规矩,也会有魔鬼,用诱惑的口气一再制止他这么做。不过,胡适的理性并不是那一刻的自我控制,尽管他对韦莲司有爱慕之意,但那爱慕,不足以推动一场轰轰烈烈的情感变革。

就在他给韦莲司写下那封情意绵绵的“艳体”信的前几天,他跟室友谈及婚姻,说“实则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性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

好吧,我们可以想象,纵然他们倾心吐胆,谈到一室皆春,满心欢喜,谈到不知今夕何夕只是天长地久,他还是会微笑地,找个空隙,收住话头,对她说:不如,我们请张彭春来?他清楚自己是要将她定位为一个智识上的朋友的。

想起张爱玲说苏青:“对于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于她自己,是得用;于众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苏青的作风里,很少有‘玩味人间’的成分”借用这个句式,我们可以说,对于胡适,一个妻子就是一个妻子,于他自己,可以相伴;于社会,有个过得去的交代;于家人,可以得到照顾。胡适的作风里,很少有纵情随性的成分。

而徐志摩说,我将于茫茫人海里寻找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胡适内心的这番曲折,不易为常人了解,包括他母亲。在徽州乡间,有人传言,胡适和美国女人连孩子都生出来了,胡母因此写信去问,胡适斩钉截铁地告诉母亲,没有那回事。他说“儿久已认为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认自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故儿与女子交际往来,无论其为华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未婚之男子。”

此言不差,韦莲司从一开始就知道胡适是有未婚妻的,她还知道胡适的这位未婚妻既不能写也不能读,她也觉得很奇怪,但又觉得也无所谓,“说不定这种在智性上南辕北辙、无法沟通的关系,反而还可以让一个可能会很棘手的问题婚姻关系简单化呢!”

这说法得到了胡适的呼应,虽然他也曾希望江冬秀识文断字,把闺房变成执经问字之地,但是目前看来这个愿望很难实现。他有遗憾,但并不十分沮丧,而是通达地想,他的母亲也不识字,却是他认识的最善良的一个女子。

在之后的信上,胡适甚至告诉韦莲司,他听说江冬秀的母亲病危了,他感到沮丧,但“爱莫能助。”

胡适不是个矫情的人,韦莲司也不似唐德刚夏志清所言,对胡适有什么觊觎之心,所以两人通信往来十分地坦荡。他们谈学问,也谈政治,谈中国的形势,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韦莲司偶尔跟胡适抱怨一下自己的老妈,他们的往来书信中,大多围绕跟胡适有关的话题而谈,可见韦莲司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子。

想想那是一种多么愉快的体验,有那么一个人,愿意倾听,你所有的说法都会得到回应,有时是赞同,有时是温和的反对。相同的心性使得你们互相能懂,不同的成长背景,正好可以互相对照补充,这种智性上的伴侣让你如同看到另外一个自己,又像一面镜子,让你一照再照,最终确定自己。

确实符合胡适“得之于友朋”的规划,但是,你确定你做得了自己的主吗?时日渐长,爱慕有增无减,有一件事可以充分说明他对她的用心,那就是,他曾使出格物致知的功夫,试着欣赏她的画。

那是在1915年10月,胡适已经从绮色佳的康乃尔大学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所,他的宿舍与韦莲司所住的公寓很近,两人经常见面。十月底,他和刚才提到的那位张彭春,去韦莲司的住处,看了她的三幅画。

我们知道,韦莲司是一个新锐的女画家,在思想上,胡适能跟她沟通共鸣,但是,如韦莲司在后来写给胡适的信里所言,胡适缺乏对美的敏感和认知。他能够将具象的东西说出个一二三来,若给他一副山水画,他也能写出一篇洋洋洒洒的评论,可是,当韦莲司那些抽象的画作推到他面前时,胡适傻眼了。

这情形后来也在他的那位本家身上重演,张爱玲拿自己的画给胡兰成看,胡兰成无话可说,与他所预期的完全不对。可见鉴赏画作,尤其是抽象画作最为考验人,具象的作品,怎么着都可以东拉西扯,胡兰成,一说就说到背景啊宗教啊天地啊上去,把不了解他的人蒙得七荤八素的,但一幅抽象的画,没有留下任何抓手,像猜谜,一说就错,胡兰成也少不得小心翼翼,只敢说喜欢而已。好在张爱玲也没指望他能懂,就含糊过关了。

韦莲司与张爱玲的不同在于,她更多地将胡适定位为一个知己而不是恋人,而知己,有着比恋人更懂自己的义务,这种期许让胡适很痛苦。最要命的是,咱们前面提到的张彭春,却能说得头头是道。

胡适痛苦了一个礼拜,这用功的人,现在却没地方用功,他又不像胡兰成有东拉西扯的本事,只有老实地给韦莲司写信说:“我一想到因为我不能了解你的画,让你感到非常失望,这让我极为痛苦。有整整一个星期,我一直想告诉你,除非我能摆脱从二手资料中所得到的一些成见,并能言之确凿,我绝不再强不知以为知地堆艺术作品妄下评断。”

的确,胡适是研究者,善于凭借各种各样的二手资料,而艺术,凭的是一眼望过去的直觉。胡适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未来,在这封信的结尾,他还是说:“你引发了我一个新的兴趣,一个新的态度,且让我们希望,(这个新兴趣和心态)能带给我一个新的欣赏能力,这个能力在此刻使我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

看来胡适是认了输,然而所谓峰回路转,就在胡适写完这封信之后,他当夜就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再次看见了韦莲司的一幅画,胡适说:“有如鬼魅附身,有种被勒住和窒息的感觉。醒来之后,我又试着回想那张画,我很惊讶,闭上眼睛所看到的那张画竟线条色彩如此分明,而这个鲜明的形象又带给我被勒和窒息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极难受的。我想逃避这种感觉就设法回想你的另外两幅画。而(呈现在我脑海中)的这两幅画和第一幅一样的色彩鲜明,甚至比我初见实物时尤有过之。因为在回想时,画里的色彩细部结构淡化,而主题却更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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