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害怕计划生育那些王八蛋
个人日记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表述得很明确:你有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国家法律优于地方法规。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解释权只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计生办无权解释法律】。计生办一旦开口“解释”法律,他们就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计生办那帮小瘪三如果再敢拿他们的狗屁股嘴在那信口开河曲解法律逼你上环,那他们就已经犯法了。
全国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国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如果你们省的计生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你们省的计生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释义】 又如,对于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通常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更为经济、方便。
对于育龄群众来说,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就是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自主、自愿】并负责任的选择和采取避孕节育措施
目前,【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有适合妇女使用的【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 、宫内节育器、输卵管阻断术;有适用于男子的【避孕套】 、输精管结扎术等。
在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加强宣传和鼓励男性采取避孕措施。
——看,国家计生法的“知情选择”允许群众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给计生办的权利只是“指导”,而不是强制!“经济、方便”不代表强制!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包括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和避孕套!在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加强宣传和鼓励男性采取避孕措施!
所以,如果你们地方有要求强制上环的规定,那么那种规定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是无效的。
你应当上法院以渎职罪起诉你们那的计生办人员。该拿起法律武器就得拿起法律武器。一般只要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没问题了。否则计生办那帮臭不要脸的反叛奴才法盲王八蛋还会继续骑在你们这些主子老百姓头上拉屎。
你们那的计生办人员强制你上环,他侵犯了你的自主选择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你们那的计生办人员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中“在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加强宣传和鼓励男性采取避孕措施”的规定。
你们那的计生办人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已经构成渎职罪,最高可判死刑。他的命已经握在你手里,就看你上不上法院告他了。
你无权起诉整个计生办。你只能上法院以渎职罪起诉计生办里面的某个具体人员。谁逼你上环,你才可以起诉谁。
——顺便提一下,“法院不受理计生案件”是说你不能对计生办提起行政诉讼。但你完全可以对计生办里面的某个具体人员提起刑事诉讼。 谁逼你上环,你就可以上法院以渎职罪起诉谁。
刑事诉讼讲究犯罪证据。你得弄到犯罪嫌疑人(那个逼你上环的计生办工作人员)的犯罪证据。
你应该在上法院起诉之前先礼貌地去找犯罪嫌疑人,请求他给你写下一篇强制你上环的书面文件,注明“强制”“必须”,并且写下如果你拒不上环那他们就怎么罚你,并且签字盖章。(具体怎么请求,你可以给他送点水果,借口说你耳背呀,说要把文件拿给你老母亲看呀)。这样你就拿到他的犯罪证据了。就可以上法院起诉他了。渎职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你的诉状中必须写明你是计划内生育,并且自觉落实了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坚决正确使用避孕套。这样你才有理。
你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请人民检察院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经济问题。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渎职罪与经济问题都够重,那么,犯罪嫌疑人(那个逼你上环的计生办工作人员)有可能被法院判死刑。
如果等法院审判完,你觉得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那个逼你上环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判得太轻,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表述得很明确:你有自主选择避孕方式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国家法律优于地方法规。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解释权只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计生办无权解释法律】。计生办一旦开口“解释”法律,他们就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计生办那帮小瘪三如果再敢拿他们的狗屁股嘴在那信口开河曲解法律逼你上环,那他们就已经犯法了。
全国人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国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如果你们省的计生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你们省的计生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释义】 又如,对于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通常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更为经济、方便。
对于育龄群众来说,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就是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自主、自愿】并负责任的选择和采取避孕节育措施
目前,【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有适合妇女使用的【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 、宫内节育器、输卵管阻断术;有适用于男子的【避孕套】 、输精管结扎术等。
在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加强宣传和鼓励男性采取避孕措施。
——看,国家计生法的“知情选择”允许群众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给计生办的权利只是“指导”,而不是强制!“经济、方便”不代表强制!我国有许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龄夫妻选择,包括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膜和避孕套!在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加强宣传和鼓励男性采取避孕措施!
所以,如果你们地方有要求强制上环的规定,那么那种规定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是无效的。
你应当上法院以渎职罪起诉你们那的计生办人员。该拿起法律武器就得拿起法律武器。一般只要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没问题了。否则计生办那帮臭不要脸的反叛奴才法盲王八蛋还会继续骑在你们这些主子老百姓头上拉屎。
你们那的计生办人员强制你上环,他侵犯了你的自主选择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你们那的计生办人员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中“在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加强宣传和鼓励男性采取避孕措施”的规定。
你们那的计生办人员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已经构成渎职罪,最高可判死刑。他的命已经握在你手里,就看你上不上法院告他了。
你无权起诉整个计生办。你只能上法院以渎职罪起诉计生办里面的某个具体人员。谁逼你上环,你才可以起诉谁。
——顺便提一下,“法院不受理计生案件”是说你不能对计生办提起行政诉讼。但你完全可以对计生办里面的某个具体人员提起刑事诉讼。 谁逼你上环,你就可以上法院以渎职罪起诉谁。
刑事诉讼讲究犯罪证据。你得弄到犯罪嫌疑人(那个逼你上环的计生办工作人员)的犯罪证据。
你应该在上法院起诉之前先礼貌地去找犯罪嫌疑人,请求他给你写下一篇强制你上环的书面文件,注明“强制”“必须”,并且写下如果你拒不上环那他们就怎么罚你,并且签字盖章。(具体怎么请求,你可以给他送点水果,借口说你耳背呀,说要把文件拿给你老母亲看呀)。这样你就拿到他的犯罪证据了。就可以上法院起诉他了。渎职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你的诉状中必须写明你是计划内生育,并且自觉落实了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坚决正确使用避孕套。这样你才有理。
你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请人民检察院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经济问题。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渎职罪与经济问题都够重,那么,犯罪嫌疑人(那个逼你上环的计生办工作人员)有可能被法院判死刑。
如果等法院审判完,你觉得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那个逼你上环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判得太轻,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文章评论
冰封的吻
要好好学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