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服务”让居民有了“私人医生”

个人日记

    本报讯 (记者乔当归  通讯员丁自力  丁 建)3月27日上午9时,邓州市花洲办事处居民杨老太太(70多岁)因胸部突然阵发性闷痛,拨通签约服务医生郭东义的手机。3分钟后,郭东义带着急救箱来到杨老太太家里,让其平卧休息,并取出硝酸甘油2片舌下含服。几分钟后,杨老太太胸痛缓解。随后,郭东义将杨老太太接到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中午,杨老太太在家人的陪伴下离开了医院。这是邓州市花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生到居民家中服务患者的一个镜头。
    花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社区居民量身定制“签约服务”。居民在自愿的原则下,与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签定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自动续(解)约或另选医生签约。社区医生作为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标准和规范,在为签约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使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行一般诊疗费,不再收取诊断费、注射费、药事费等,超出诊疗水平和能力的要及时转诊,并接受被服务居民监督打分。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以及有需求的重点人群,签约医生要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据了解,邓州市花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对象有9个居委会、81个居民小组,共计7.9万余人,其中0~6岁儿童4992名,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4306人。目前,已有1.6万居民与社区医生达成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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