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请把手机还给我

原创文学

文:醒旎冉。

 

    一个“请”字,道尽了我所有的礼数。掩盖了所有丢失东西的愤怒与不平。其实在这个年代里,丢失手机不足为奇,也可以说你生在这个时代,不丢个手机什么的,都不好意思跟朋友打招呼。说的就是这个理,所以,在丢失了N个手机后,索性已经练就了一种淡定的不能再淡定的功力。在这里,还要感谢那些拥有第三只手的亲们,让我明白,不能一味的贪图高档次,高价位的,要用就用半块砖的,即耐摔,也耐丢。也庆幸自己还用不起苹果,要不然丢一只,就会面临着生不如死的尴尬局面。那才是自作自受呢。

 

    一部手机引发的血案,远远没有一个馒头来的猛烈。满场尽是丢手机的,更何况,丢的还是一部半块砖并不值钱的玩意儿,委实不值得拿出来评论。但是我可以说,虽然我只用了它仅仅两个月的时间,但是我对它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自从一见到它,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并且夜不能寐的对它承诺,我一定会守候它一辈子,到永远。可是怪就怪在天不随人愿,造化弄人,让我在这样一个晴朗的天气里失去了你。我痛恨那个三只手的亲,你懂得我对它的感情吗?是的,你永远都不会懂。其实也是我个人的以为,一个馒头引发的是一个荧幕在流血,而一部手机引发的只是我那颗小小的脆弱的心在滴血而已。实在是不值得一提。

 

    在万般痛心之下,毅然决定报警。虽然前路渺茫,但是我还是期待有朝一日能够再次见到你,捧你在手心,温柔的抚摸你,细心的呵护你,不让任何人伤害到你。所谓的生命诚可贵,在物质的欲望之下变得那么的萧条不自然,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就在这日益强大的背景下而逐渐消亡。人类的贪婪,杀戮,抢占,盗窃。视尊严为粪土,枉了寒窗苦读数十年,换来的则是多了一只手相当于半身残疾的自己。终年拖着一个“我是小偷”、“小偷是我”的影子苟延残喘,实在难过。只是人各有志,正常的说教并不能改变他们狂躁而又肮脏的内心,罢了罢了,我也只好以为,也许这位三只手的亲的家中正有病危的老母或老爹,急需钱来救命,兴许我那块不值钱的半块砖方能解你家的一时之忧,我也是安心的。也算是间接的做了一回善事,不负恩泽。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究竟是何时变成这等模样,或许只是在我们的不经意间,整座城市,乃至整个地球都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只是我们身在其中感觉不到而已。我们从一边跳舞一边快乐的唱着《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单纯年代,到现在跟小朋友们说起雷锋,他便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你的更加单纯的年代。就这样望着望着,你就被望得流下了眼泪。是啊,时间流逝了的,除了我们的记忆,还有文化。雷锋与我们相隔的不仅越来越远,反而成为当今这个年代的反面教材。冷漠,验证了这一说法的确凿性。是不是现实真的太残酷,好人真的就成为这个世界上最难当的物种吗?是啊,无数的铁证告诉我们,在危难面前一定要学会自保,在别人危难面前一定一定更要学会自保。

 

    从犯罪心理学上来看,偷窃其实也是某些人一种心理寄托,换句话来说就等于是一种心理疾病。总认为别人的就是好的,如果能够不劳而获,那是再最好不过了的。所以,在几经内心的挣扎之下,才产生了偷窥的念头。不过,小偷也有分等级,就算是最高等级的也有失手的时候。我们知道,公车是一个丢手机最频繁的地方,热点指数可与相当年杰克逊陨逝相媲美。有些MM在公车上喜欢站着发短信,聊QQ,待到车一到站,小偷顺势将手机一抢跳下车,仓惶而逃。而车上,留下一个依然手握手机姿势的美女目瞪口呆的站在原地,看着远方,莫名其妙。

 

    尤记得一个朋友的朋友的被偷经历,地点公车上,车内情况是全员一秒变的丹顶鹤,此友正眺望着远方的车水马龙,专心致志的等待下一站的到来。可是瞬时觉着身体不适,再稍一想,自己的敏感部位确实受到强烈的敏感冲击,岂不是车上遇到GAY?还是遇到某种心理扭曲的兽人?在紧张的想象之下,发觉不妙,眼看一世名誉即将被毁,很有可能还会搭上一部手机,一个机灵上去一把将扒手制服。让我们这些被偷专业户也可以唏嘘一番。妈妈从小就告诉我,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因为一个人的欲望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变大的,当得到的东西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当感觉再也没有东西填补这个缺口的时候,就会发生抢劫,甚至灭口的行为。再遇到现如今人的爱心越来越荒凉,对待眼前的事物越来越懂得漠视的作风。这种肆意的张狂将会恶性循环、愈演愈烈,不知何时是个头。

 

    丢一部手机是小事,可以再买。倘若丢掉一个人格,却是用再多的钱都买不回来的。古人有云,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又有云: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包不住火等的这些警言警句。凡事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甚至是更多次。相信法律的力量,也相信这个世界还有一丝的公平,更加相信我们坚定着的信念。那个永远都无法填满的欲望,那颗今生今世都无法满足的虚荣,终将用自己的自由亦或是生命来做代价。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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