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渴望绿洲
生命感悟
公元405年,陶渊明毅然决然的辞去做了八十三天的彭泽令,脱离官场,归隐山林。为士人保留了最后的一点骨气和尊严。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作为一种文化心态,恰恰是现代人急需要而又非常缺少的东西。正因为缺少了这种恬淡宁静,崇尚自然,安抚心灵的返璞行为,才使得我们终日被欲望牵着鼻子走。
我们每个人都在喊累,身累心也累。
站着的累,躺着的也累;忙着的累,闲着的也累;没钱的累,有钱的也累;男人累,女人也累;在朝的累,在野的也累……
我们累得没有心情去享受亲情,没有心情去看花看草,没有心情去听风听雨,没有心情去品茗谈心…… 我们到底在累什么?如果说身累是为了生计,无法避免。那么,心累又是为了什么?我想不全是为了生活。
毫无疑问,和渊明先生生活的时代相比,社会进步了许多,人类文明了许多。
然而,走得太急跑得太快常常会丢三落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也是如此。
我们在文明和进步的同时也丢失了那份儒雅和恬淡的情怀,那一点点美好的原始本性也被进步和文明的所剩无几。
也许,进步在一定程度上会伤害自然,文明在一定程度上会约束自由,欲望在一定程度上会腐蚀灵魂。
我们在街道在荒山在沙漠植树绿化的时候,我们的心灵却在一天天的退向荒漠。我们从来没有时间没有心情也没有想过给自己的灵魂披上一块绿洲。
真怕有一天,地球都披上了绿装,而我们却丧失了欣赏绿树青草的目光,丧失了攀爬登高的机能,丧失了跋山涉水的勇气,丧失了品味山野的味蕾,丧失了感受明月清风的情怀,丧失了享受亲情友情甚至与爱情的天性。
七月一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常回家看看”第一次被写进了法律,不回家尽孝就是违法。
我觉得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尴尬最无奈最令人伤感的法律条文。
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儿童节”“妇女节”“父亲节”“母亲节”……这是文明和进步的产物,是道德和良知的彰显。
乌鸦尚有反哺的本能,何况我们人类。’
尽孝是人类天性中最原始的行为,现在居然也被写进法律,也要强制执行。想想能不伤心吗?
法律条文并无不妥。只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就能知道我们的灵魂荒芜到什么程度,就知道我们走的有多远。
我们的灵魂渴望一块绿洲!
文章评论
素心如雪
先坐沙发,再细细品读先生的哲文!![em]e177[/em]
碧水青莲
[ft=,5,]“常回家看看”第一次被写进了法律,不回家尽孝就是违法,看到这则新修订的法律条文,让人有点无奈,你写出了我想说的[/ft]
修慧
[em]e100[/em] 看望父母孝顺父母本该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却要用法律来约束。人性居然变得如此尴尬,无语了,。。。!
仙人掌de守望
四个老人一个孩,你立法说不回家看看就违法,有哪个老人会因此而告自己的孩子呢?这样的立法,有什么用?用立法来解决道德问题!不觉得荒唐可笑吗?
会飞的鱼
人生是一场不停地旅行,现实的脚步不停地催促我们无心静心看风景。以至于使我们借口忘了人之初性本善。什么时候能还天地自然人性坦然,也许对于人类到落幕时刻。
石竹
灵魂渴望一块绿洲,这样的感受值得我们去热爱。可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一条看似好的明文规定,一条看似好的措施竟让心情感受到如此的沉重与更远的隔离,人类毕竟是高级动物,孝敬父母这一人性之道德观,就算以法律的形式在看似强制性中大肆宣传,可加倍失去的还是人性本身的善念与良知。孝,不是一种以物质性的多少而存在,更不是限制于一种呼唤就能拯救的一种精神恒途,而是一条本该继续的继续的人性之路。
石竹
这个时代追求的就是升官,发财,出名,更有雄厚的资金可供大肆挥霍。这些太有用的事把一些看似无用的人早已推出了生命的边缘,做人时,只愿意结识对自己有用的人,做事时,只做与钱与权与名有关的事,这些事看似都有用,难道就真的够用了吗?那些看似无用的人,难道就真的无用了吗?
石竹
我们很多人都在错误中错误的做人做事,事过后很多,人走了很远,我们才在错误中慢慢的明白,正是生活中一些无用的人和看似无用的事,才平衡了生活中很多的苦。看看当下的我们,生命都已步入暮年,如果还一味的执著于某些东西,少了与自己内心对话的机会,那么你的生命怎么会在”人到中年万事休“的淡淡境界里而鲜活起来?醒醒吧,有些事不是强制就能达到预期效果,有些人不是因你的疏远就没有了对你的爱你之心,我们到了该做些无用的事,看些无用的人之际了,为无用之事,为无用之人正名也是为自己的人生正名。
石竹
让生命分一些时间给那些看似无用却给我们生命与延续生命的人,在这个法律条例的反射点上,我们也或多或少的在郁闷在愤怒中受益一点,也许这篇文章得来的是更多的回应与对你的问候,但我只愿这样的提醒,让很多人反省,因为反省,就是一种功德。如你的文字。
安妮
有些东西要出自自己的心灵才是真正的美,纵然是写进法律,强自执行又如何?不孝顺的还是不孝顺,还是不会尽忠,不会尽心。走走形势而已,悲哀啊,我总觉得,为人父母,也要像父母为我们一样,有一种牺牲精神才行。出自内心的爱才真正的感人啊。不是吗?
安妮
人心之所以不作古,是因为我们有太多太多的贪念,太多太多的幻念,不肯用一种平常的心对待我们身边的人或者事情,总是有了好还想更好啊,呵呵。
怡然
现在做儿女的多是尽量多给父母物质上的满足而很少关注父母精神和心里上的需求,真正对父母不管不问的还是少数,但依靠立法来约束这种不孝儿女,会有多大成效呢?
落笔寄天涯
作为父母的儿女,和子女的父母,我们身上流着的是父母的血,没有他们,我们何来今天的儿女,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居然被纳入法律法规,不知是喜是忧,,,,只想说,有一天每个人都会老,所以,善待我们的父母吧。。。。
静若兰心
当尽孝被列入法律程序,我们突然觉得人类的良心用法律约束时,何其尴尬,何其无奈。
心为娜醉
道德靠法律的约束是无用的,如果一个人连良心都丧失了TA还会在乎法律吗?祝先生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