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论》之一

莲花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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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树菩萨著 姚秦三藏法师 鸠摩罗什译


【观因缘品第一】


不生亦不灭 不常亦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能说是因缘 善灭诸戏论 我稽首礼佛 诸说中第一
诸法不自生 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 是故知无生
如诸法自性 不在于缘中 以无自性故 他性亦复无
因缘次第缘 缘缘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 更无第五缘
果为从缘生 为从非缘生 是缘为有果 是缘为无果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为缘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缘
果先于缘中 有无俱不可 先无为谁缘 先有何用缘
若果非有生 亦复非无生 亦非有无生 何得言有缘
果若未生时 则不应有灭 灭法何能缘 故无次第缘
如诸佛所说 真实微妙法 于此无缘法 云何有缘缘
诸法无自性 故无有有相 说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略广因缘中 求果不可得 因缘中若无 云何从缘出
若谓缘无果 而从缘中出 是果何不从 非缘中而出
若果从缘生 是缘无自性 从无自性生 何得从缘生
果不从缘生 不从非缘生 以果无有故 缘非缘亦无


【观去来品第二】

已去无有去 未去亦无去 离已去未去 去时亦无去
动处则有去 此中有去时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时去
云何于去时 而当有去法 若离于去法 去时不可得
若言去时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时 去时独去故
若去时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为去时 二谓去时去
若有二去法 则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去者则不去 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 无第三去者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义 若离于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去者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去者去 二谓去法去
若谓去者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者 说去者有去
已去中无发 未去中无发 去时中无发 何处当有发
未发无去时 亦无有已去 是二应有发 未去何有发
无去无未去 亦复无去时 一切无有发 何故而分别
去者则不住 不去者不住 离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去者若当住 云何有此义 若当离于去 去者不可得
去未去无住 去时亦无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于去义
去法即去者 是事则不然 去法异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谓于去法 即为是去者 作者及作业 是事则为一
若谓于去法 有异于去者 离去者有去 离去有去者
去去者有二 若一异法成 二门俱不成 云何当有成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无有去法 故无去者去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异去 于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决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决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 所去处皆无


【观六情品第三】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尘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余物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
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 而言见能见 是事则不然
见不能有见 非见亦不见 若已破于见 则为破见者
离见不离见 见者不可得 以无见者故 何有见可见
见可见无故 识等四法无 四取等诸缘 云何当得有
耳鼻舌身意 声及闻者等 当知如是义 皆同于上说


【观五阴品第四】

若离于色因 色则不可得 若当离于色 色因不可得
离色因有色 是色则无因 无因而有法 是事则不然
若离色有因 则是无果因 若言无果因 则无有是处
若已有色者 则不用色因 若无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无因而有色 是事终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应份别色
若果似于因 是事则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受阴及想阴 行阴识阴等 其余一切法 皆同于色阴
若人有问者 离空而欲答 是则不成答 俱同于彼疑
若人有难问 离空说其过 是不成难问 俱同于彼疑


【观六种品第五】

空相未有时 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 即为是无相
是无相之法 一切处无有 于无相法中 相则无所相
有相无相中 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 余处亦不住
相法无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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