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内外
个人日记
在海博书城的古典文学专柜里,经常看到一排排列整齐的《红楼梦》。这部以一个贵族家庭为中心展开的一幅广阔的社会历史图景的百科全书式的长篇小说,以它的博大精深赢得红迷的心,历来都有无数学者和专家孜孜不倦地对它加以研究和评论。 它不仅仅是中国的文学荟萃,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永放奇光异彩。然而,作为堂堂中国人,我深感愧疚的是——对于《红楼梦》,我仅仅停留在80年代所拍摄的电视剧版本里的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个人物的爱情悲剧的印象当中。再后来,也只是看过缩写版的《红楼梦》,就是只有大概,没有细节的那一种。而宛如庞然大物的原著,我至今迟迟没有拿起细读一番的勇气,我想若只是草草翻阅,又觉得实在对不住曹雪芹老先生。
最近,在《读者》杂志里不时看到关于因研究《红楼梦》而延伸出来的问章,不由对这些作者肃然起敬,佩服至极。同时,也激起我阅读《红楼梦》的热情与欲望。
余秋雨喜欢普洱茶,为了证实普洱茶的好处,他搬出了“《红楼梦》里倒是确实写到,哪天什么人吃多了,就有人劝‘该焖些普洱茶喝’”,看完这一段,不由感到有意思,我们内心对于自己喜欢的、钟爱的东西一直都是敏感的吧。在一本那么深厚的巨著里都可以揪出“普洱茶”三个字,可见非同一般啊!同样,张佳玮在《舌尖决定笔头》写到——“《红楼梦》里王熙凤给刘姥姥吃的茄鲞,贾宝玉在薛姨妈那儿吃的糟鹅掌和酸笋鸡皮汤等,就契合作品本身文笔细腻优美的气质。当然,时人说曹雪芹是个胖子,但他最爱吃的是南酒烧鸭,确实还到位。如果是个爱喝烧酒配蒜泥猪肉的胖子,痛快是痛快了,怕写出来就不是《红楼梦》了。”一目了然嘛,这位张先生毫无疑问也是一位吃货,才会如此善于研究和发现美食!
蒋勋在《配色》中写到“《红楼梦》第三十五回里,莺儿教导宝玉的色彩观念,也许是色彩运用重要的一课。”文中提到莺儿在服饰配色方面确实有自己的一套,看看“大红的须是黑络子才好看”,“松花配桃红”,“葱绿柳黄倒还雅致”,当然了,宝玉也是懂色彩的,所以,他对莺儿的建议也给予肯定和赞同。
到最后蒋勋也不由对莺儿赞叹不已,“莺儿如果生在今日西方,一定是服饰界最抢手的名设计师了。”
除了《配色》之外,蒋勋还在《刘姥姥与时钟》又讲到了《红楼梦》,其中,他这样描写到“刘姥姥见王熙凤之前,有一场戏写得极好。”当刘姥姥听到钟声“当”的一声, “接着一连又是八九下”的时候,“下面一段文字可以与现代最具场景动感的大导演的分镜相媲美 ——只见小丫头们一齐乱跑,说: ‘奶奶下来了’。 ”
蒋勋通过这个情节,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如此简洁干净,有权威、众人畏惧的王熙凤要出场了,准时准点,效率严明。用时钟带出刘姥姥没见过的权贵家族的气派,衬托出贾府里欧洲进口洋化的摆饰,也用时钟带出王熙凤管理家务纪律的严格,行事时间按部就班,像现代企业管理的时间表,一点也不含糊。如果活在今天,王熙凤其实是现代大企业管理上最好的经理人才吧。”
看到这里我不由多了疑问,王熙凤可以成为“现代大企业管理上最好的经理人才”,真的可以吗?
王熙凤虽然精明强干,但是,“高踞在贾府几百口人的管家宝座上,口才与威势是她谄上欺下的武器,攫取权力与窃积财富是她的目的。她极度贪婪,除了索取贿赂外,还靠著迟发公费月例放债,光这一项就翻出几百甚至上千的银子的体己利钱来。抄家时,从她屋子里就抄出五七万金和一箱借券。王熙凤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在加速贾家的败落,最后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这是我在《【红楼梦】全书人物所有关系》看到的有关评价王熙凤的一段文字,若把企业交给这样的人管理,能得人心吗?企业最后能不倒闭吗?
当然,除了针对小说内容而研发的文章之外,我也看到了对作者曹雪芹进行研究的文字。阎真在《活着之上》就讲述了他在去北京上学的火车上遇见一位来自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研究精密仪器的赵姓老者。老赵最大的兴趣是研究《红楼梦》,而且一研就研30多年的时间,并写出了一本《红楼梦新探》。在北京西山脚下的门头村——当年曹雪芹写《石头记》的地方,当他们两人再次重逢,举杯对饮时,老赵向阎真倒出了心中的疑问,“我一辈子的愿望就是想搞清几个问题,曹雪芹到底出生在哪年?……他的父亲到底是谁?再就是,曹雪芹是哪年来到西山脚下,哪年去世的?……”唉,问世间痴情为何物,也不过如此吧!
至此,我不由也对曹雪芹好奇万分,这到底是何许人?他太不简单了,你看就凭小说里的人物名称,性格特征,以及人物之间的关系已是大费周章了,更何况是一个大家族的荣辱兴衰?
今夜,我拿起刚借到手的《红楼梦》,也准备着好好看它一回!
文章评论
雁过留声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佩服你书读的透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