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紅:不失態,不盡興——《詩經·遵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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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
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
无我丑兮,不寁好也!
一向神经比较强韧,说“幻灭”这种词的时候,总不免要迟疑,到底是真的感觉到了这种东西,还是受到眼下行情的影响,觉得口吐这种词,能让我的小灵魂,显得比较高级。
但看冒辟疆的《影梅庵忆语》时,我确实感到“幻灭”。才子的自私阴冷俺在《她们谋生亦谋爱》那本书里有非常详细的论述,有兴趣者欢迎购买,嘿嘿,这里要说的是佳人的死缠烂打,失尽身段。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在某一回,冒辟疆原以为自己能皇榜高中,都松口要收董小宛了,不曾想仅中副车,他心情恶劣,第一件事就是像驱逐一条狗那样驱逐这个紧跟着自己的女人。
冒大才子是够无情,可是,董小宛怎么能让对方这样对待自己呢?起码应该很有尊严地飘走才对,不给他留下践踏自己的空间。可她竟是“痛哭相随”,一直跟到冒辟疆家门口,逼得对方不得不收起最后一丝温情,“冷面铁心”,她才失意而返。
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返程的路途上,她的心里该有多冷,照我看,这么神伤一下下也不是坏事,既然你已对我冷酷到底,我也就可以将你完全忘记了。
匪夷所思的是,归来后的董小宛,整一个“痴情女”的扮相,抵死穿着分手时的衣服,声称假如冒辟疆不要她,她宁可冻死。失态,真是太失态了。董小宛也是一代佳人,秦淮八艳之一,混到这个份上,总该有有两把刷子呀,怎么可以情商这么低呢?
当然,我也不比她高明多少,这见识全拜读书时候宿舍里的一位大姐所赐。那会儿我们有个室友,也像董小宛这样,华丽丽地失了恋,不管她怎样低声下气,放下身段,那个薄情男就是不松口。
她回来跟同学们哭诉,大家都报以同情和义愤,只有一位大姐叹道,你根本就不该那样,你应该这样说,那好吧,我祝你们幸福。如果他已决心离开你,你还能留住自己的尊严,假如他内心仍然有点犹豫,你这样说也显得比较有气质,对他也是一种吸引力。总之是进可攻退可守,多留多少余地。
茅塞顿开啊,原来爱情这件事,不但有勇还要有谋。可惜我那个女同学大错已经犯下,不可挽回,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多年来我一直把这位大姐的教导记得很牢。
后来我没有遇到能够让我失态的感情,无从检验大姐所言的这个“真理”,只有看着人家失态干着急的份。董小宛这是一例,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聪明警觉如张爱玲,居然也会失态。日本投降后,胡兰成逃到温州,张爱玲去看他,并要他跟其他女子有个了断,胡兰成不肯,张爱玲几乎急赤白脸了,她的失态,让胡兰成都替她感到悲哀,惊觉她原来不是自己想像中的那个仙女。
张爱玲倒霉在于遇到一个耍笔杆子的家伙,否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在人们无法注视到的角落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这样默默无闻地失着态,过后装作忘了,也能对自己说得过去。
最可怕的失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地窄人多之处,那么多双眼睛,那么多个大脑替你记着这件事,你想忘也忘不掉,装作忘了,也会有人“不经意”地提醒你。这样的恐怖残酷的事,就出现在说起来很文化很优雅的《诗经》里。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丑兮,不寁好也!
光看字面,就能理解个大致,那女的在大街上,扯住那男的衣袖,苦苦哀求:别烦我啊,不要就这样把我丢掉啊。诗里没说那男的反应,估计脸色好不到哪里去,否则那女的也不用这么绝望,这么狼狈。
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中,有类似的一幕,那个女孩被痞子玩弄后抛弃,她在大街上跟着他,痞子的奚落,看客的嘲笑,像飞旋的尘埃,围在她身边,她的神情既坚定又恍惚,整个人处于真空状态。
《遵大路》里的女孩,跟她也差不多,春秋时候人口少,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能混个脸熟。她的失态落在熟人社会里,那就永无翻身之日啦。
女人的爱情犹如男人的事业,过于执着,就是一种不能容于世人的野心,大家都是这样平凡地活着,凭什么你期盼并要去制造生命里的奇迹?不过,对于能搞成功的人,大家也只能服气,比如跟着男人私奔了的女人,固然也是道德破产者,但人们心里,未尝不佩服她能让一个男人为她舍家抛业的本事,这世上的事,都是成则王侯败者贼的。
而失恋者,就没有“成功”做保护,人们大可以投以轻蔑的眼神,放肆的言语。所以,不幸失恋的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秘密,而这个在大马路上失态的女人,她是无遮无拦地暴露在天光下的。朱熹解释这首诗时,说“淫妇为人所弃……”轻描淡写的口气,隐隐有落井下石的快感。
但是,那一天,我的一个女友说起她早年的失恋加严重失态,竟让我有了另外一种感觉。
我的这个女友,看上去温柔娴静,用网络语言就是,“弱弱的”。但就是这种人,一旦激情被点燃就很吓人。恋爱时不说了,咱们重点说她的失恋,她竟然带了把刀,跑到那个人的楼下,说,你不下来,我就上去砍你。那厮也是个狠人,按掉她的电话就去拨110,后果可想而知,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没有比进派出所更加严重的事了,虽然,警察问明情况后就把她放了。
女友是个叙述高手,有一种不动声色的生动,望着她的黑眼睛,听着她的叙述,我竟然有一种羡慕,羡慕她有过这样激烈失控的感情经验。
不一定非得带把刀跑到人家楼下,这种事我干起来只会比她更不像,我羡慕的,是她那一刻的迷狂、激越、肆无忌惮。
常人内心都有种种禁忌,喝酒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喝多,开腔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说错,恋爱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爱得比他多,失恋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失态。看《投名状》,庞青云的脚步从薄薄的冰层上踩过,画外音是他内心的旁白,我这一生,如履薄冰……我怎么觉得像在说我,俺的小人生,虽然没有人家那么惊心动魄,内心不也是这样步步为营,唯恐步步行错。
禁忌遮蔽了真实的感觉,抹杀了生命本身的质感,你只能矜持优美的告别,保持着那份被规定的圆满。不能吐出肺腑之间的呼喊,不能把眼泪鼻涕抹在那个人的衣服上,你轻飘飘地挥一挥手就走了,这轻而浅的动作,对得起那天高地厚海洋般深切的爱情吗?
莫文蔚有首歌叫做《看透》,其中有两句歌词是这样的:
假如失去了你在你面前都没有崩溃
你可能会以为我们爱得不够对不对
分手时候,她是做得很好很漂亮,但是她也因此担心,对方无法衡量出她的深情。
与其说她是怕对方会错意,不如说是她自己心里不甘,那样地爱过他的她,却竟然,能够这样心平气和地失去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神经错乱一把,这,真让人郁闷啊!
张爱玲的朋友宋淇说,在去温州之前,张爱玲的感情已经幻灭了,却非要去那一场,是想有个了断。那了断,是张爱玲给自己的,像她这样活得真切的人,是不可以以一个优美但不明不白的手势,打发掉一段感情的,她哭过了,求过了,表达过了,没有未尽之意了,这也是一种不“雾数”。
或者,换一种说法,不失态,不尽兴,失态一把,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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