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请注意

个人日记

 公安部新交规自11实施以来,其中严处闯黄灯、挡号牌等规定引发争议不断,接连遭到网友调侃。网上热传一则笑话:新年伊始,一男子一夜未归,次日早上才匆匆到家。妻问何故,男答:昨夜路口遇一黄灯,闪烁不停,直到今早6点才正常。妻又问为何不打个电话?男答:开车打电话扣3分啊!闯黄灯扣6分!倒车后退恶意逆行,罚!只好死等……男子冻得直哆嗦,妻问:在车内何故冻成这样。答:下了一夜大雪,我在车外不停擦号牌,遮挡号牌扣12分!

  对此有人认为,对新交规多一些争议、多一些拍砖并非坏事。而公安部也下发通知要求对闯黄灯暂不处罚等,连续回应争议。公安部新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调整了多项交通违章的扣分分值,针对目前网上流传着有关新交规的8个传言,17公安部在某媒体上澄清传言,有些网站对此称:公安部公开辟谣:新交规仅扣分不罚款。

 日常行驶中容易产生的扣分情况

  然而,今天(19)上午记者了解到,有关辟谣的说法再次被误读。虽然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强调:8个传言都存在误读,《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123号令)根本不涉及罚金问题,但是相关负责人所称“123号令根本没有涉及罚金问题实际指的是123号令中没有提到罚款问题,并非不罚款,而是由各地再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如果相关法律涉及罚金,各地则在规定的罚款数额低限和高限范围内,依据本地的情况来制定罚金数额。[我来说两句]

传言很多 误导司机

  传言1 超速驾驶:记6

  辟谣:公安部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

  超速驾驶一次记12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一次记6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一次记3分的情形有: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传言2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驾照

  辟谣: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123号令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传言3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

  辟谣:123号令中根本没有相关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传言4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

  辟谣: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传言5 行驶途中接打手机记3分罚100

  辟谣: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记2分。

  传言6 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

  辟谣:这是严重误读,123号令中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只是一些地方作出关于行驶途中不能吃食物等方面的规定。

  传言7 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辟谣: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传言8 闯红灯记6分罚100

  辟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记分。为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有效警示驾驶人,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违反交通信号的驾驶人的记分分值,由一次记3分调整为记6分。

 

 

 

 例如,传言一中涉及超速的问题,除记分外,根据《北京市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超速50%以上,可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超速50%以下处以200元罚款。据介绍,本市在处罚罚款额度上限为2000元的违法行为时,常规执行的数额为1800元。

  尽管123号令中没有关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要处罚的内容,但一线交警表示,如在实际执法中发现此类问题,民警多数会进行警告,如果是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上发现,也可能在警告之外,同时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

  据民警介绍,北京目前规定在驾驶途中吃东西、接电话属于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要进行罚款记分,但确实已经不再处罚驾车吸烟。尽管在点烟、扔烟头的时候还是会分散注意力,可一般情况下会被认为影响不大。此外,夏季女性穿着凉拖开车的情况日益普遍,现在民警也基本不会对此进行处理。但一线交警表示,无论是穿拖鞋还是穿特别高的高跟鞋,都会对安全驾驶产生一定影响,最后危及的还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交警不予处罚,也希望司机们,特别是女司机改变这种习惯。

  记者了解到,一线交警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依据的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办法》和公安部令等多项法律法规,某些违法行为只罚款不记分,但没有出现过只记分不罚款的情况。

 

 

  有学者就提出,明确界定闯黄灯性质,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法律灰色地带。即将出台的闯黄灯更要多听民意,以寻求共识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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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闯黄扣6的新规,成为2013年开年热议话题,赞成矫枉过正的有之,认为此规定法律依据不足的有之。对此,公安部最新回应称,将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对闯黄灯进行更为细化的规定。

  谈问题先正本清源,有必要梳理清楚禁闯黄灯的新规是哪里来的,是否存在法律争议。

  有媒体称,这是今年1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里的新规。但遍查两部规定,都没有提及黄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6分的规定;但这只是将原规定中的3升级,并没有明确禁闯黄灯。该《规定》于去年10月公布时,也未见有权威方面解读出禁闯黄灯的信息。

  黄灯扣分成为新规进入公众视野,主要源自新华社去年1228日的一篇报道,其中称驾照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其中关于闯黄灯的规定引起广泛关注。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因此抢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有网友据此认为,闯黄灯条款就是来自公安部人员的口头解释,进而质疑该条款的合法性。公安部回应称,曾下发《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明确了闯黄灯条款。但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公众对这个一百问基本不知情,如果早点通过媒体公开,并做好解释工作,或许就不会在规定实施后发生这么多争议。

  同样,闯黄灯的法律争议其实由来已久。去年415日《法制日报》还报道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闯黄灯的执法标准。遗憾的是,细化的执法标准并未及时出台,否则就不会让人误以为闯黄扣分只是官员个人解释

  新规引发的争议是一个提醒,即便闯黄扣分对减少交通事故有一定效果,但也不能因此而忽略法规的程序性、严肃性。即便闯黄扣分是符合法律本意的扩张性解释,且在公安部的职权范围内,执行之前也应有广泛宣传、充分沟通,出台建立在充分共识之上的法规细则。

  即将出台的细则,有很多值得讨论明确,比如:因目前路口信号灯设置不同,有无倒计时信号灯是否要区别对待?黄灯作用为警示警示怎么解释?闯黄灯的处罚能否和闯红灯有所区分、降低扣分?另外,这个细则如何和法律法规对接,将来是否要写进驾照新规?

  实际上,有学者就提出,明确界定闯黄灯性质,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法律灰色地带。在这样的情形下,公安部门更要多听民意,以寻求共识最大化,不能因初衷良好而草率行事。

 

 

  问:看着前面是黄灯,冲过去就变成红灯了,这算是闯红灯吗?”“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怎么办?”“闯红灯由3分调到6分,是不是太严了?
  
  【权威回应】新规定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处罚分值,这是为了充分发挥机动车驾驶人累积记分制度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中的作用,规范驾驶行为,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虽然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是刚性的,但对闯红灯行为的认定则是审慎的、弹性的。对于因被前方大车遮挡视线而误闯红灯等特殊情况,交管部门将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核实和纠正,如果确实因为前车遮挡信号灯导致后车误闯红灯,或是司机为了紧急运送病人等特殊情况闯了红灯,除了通过法制员审核等形式在前期予以纠正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情况属实可免罚。
  
  建议驾驶员遇到前方有大车的情况,应当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车距,以便看清交通信号灯。如果还是无法识别,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
  
  对于网友们反映的有些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规范不合理问题,公安部将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灯设置,完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听取网民意见等形式,科学调整与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周期配时与空间位置。
  
  问:难道车牌上沾了泥也算遮挡号牌?
  
  【权威回应】新规定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故意遮挡号牌危害很大。司机故意遮挡号牌后,往往毫无顾虑地在公路上随意闯红灯、轧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司机借着号牌被遮挡、污损而驾车逃逸,给案件侦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新规定加大处罚力度,是出于对出行者生命安全的考虑。
  
  这项处罚规定中,故意两字最关键。有的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的情况就不算故意遮挡号牌。有的车辆遭遇车祸,车牌被撞坏,未来得及修理,也不算故意。但是如婚车在号牌处贴上百年好合等字样,或安装个性化装饰遮挡了号牌的字母数字等,就算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问: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此次修改的一个重点部分,其中明确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这个具体情形如何判定?
     
  【专家观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副主任马林:一个原则,就是校车拥有优先道路通行权,如果其他车辆阻碍了校车行使这个优先权,就可以判定为不避让。
     
  【权威声音】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可以参考国务院出台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里面对具体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问:实习驾驶员能上高速公路吗?高速陪驾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何检查、监督?
  
  【权威回应】在200451《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前,是禁止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的。但随着高速公路路网建设速度加快,以及个人拥有的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群众自驾车出行越来越多。很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都要驾车出行,特别是自驾游等中长途出行,需要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行驶。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不再限制实习期驾驶人上高速公路。
  
  实习期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驾驶技能不高、经验不足引发的,此次修订借鉴了国外的做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可以驾车上高速公路,但设置了限制条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这也是为了让有经验的驾驶人帮助实习期驾驶人积累驾驶经验,提高驾驶技能。
  
  对于无陪驾就上高速公路的实习司机,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地点设立检查点进行检查抽查。在实习期内违规驾车上高速公路的驾驶人,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陪同人员指使、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对陪同人员要根据其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其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目前,交警部门正针对修订的《规定》研究具体的实施细则,同时加强日常监控。不过,更多的还是要靠司机的自觉,毕竟新规是为了保护实习期驾驶员。
  
  问:闯两次红灯,或遮挡号牌,就会记满12分被吊销驾照吗?
  
  【权威回应】记分不是行政处罚,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记满12分就吊销驾照的说法是不准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其驾驶证,并对其进行交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提高记分是加强驾驶人管理的手段之一,还应在源头上加强管理,包括考取驾照、驾照审验、实习期管理等,都会有不同的调整和完善。这次新发布的记分等规定,对个人来说提高了驾驶门槛、加大了惩处力度,会造成一些不便,但对社会来说,严格管理是为了促使每个驾驶人养成安全、守法、文明的驾车习惯,从而保障和改善交通环境。
  
  问: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是真的吗?
  
  【权威回应】新规定中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如果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则5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则10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所以网传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驶证是严重误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部令不是一成不变的,公安交管部门会根据形势的不断变化,特别是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国外好的做法,考虑我国的国情,不断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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