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 Happy】、给伤口留一个结痂的权利。
鹏、读者
一
如果可能,我真希望那天罗颖的电脑没有坏,而我在修复时,也没有因一时好奇将那些删除的资料恢复。那样,我也不会对我现世安好的婚姻动摇信仰——那里详细地记录着,她与另外一个男人长达两年的卿卿我我、苦痛挣扎。她甚至曾经想为了那个人,抛夫弃女。
我将资料存在U盘里,第一个直觉就是把它们打印出来,扔在罗颖的脸上。我不知道,那张一向恬静而与世无争的脸上,会出现怎样的表情?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可以做到一边尽心地做着贤妻良母,一边与另外一个男人风花雪月。
那天晚上,我还是习惯性地去接她下班,看她雀跃着飞奔到车上,叽叽喳喳地讲着单位里的事情,我突然间就没有了揭发的勇气。我不知道,一旦她说,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我们分开吧,我该怎么办?
尤其是看到女儿面对着我们同时张开的双臂,兴奋地选择妈妈的怀抱时,谁也没有看到,我的眼睛湿了。我有多么在意这个家,我就有多么介意她心有他顾。
一家三口的笑声,让拥挤的车流变得不再令人焦躁。那一刻,我对自己说,为了三个人的幸福,我将守口如瓶。
那天晚上,将她们娘俩儿送回家后,我约了一个哥儿们出去喝酒。酒不醉人人自醉,我踉跄着打车回家时,心情灰暗到了极点。
路上,一辆私家车狠狠地别了出租车一下,司机还没火,我已经强烈要求下车打抱不平。那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司机拦住了我,他给我看他胸前那足有半尺长的刀疤,对我说:“若放在我年轻的时候,这点小事儿怎么也得变成个重伤害事件。但现在有老婆孩儿了,凡事都忍忍。咱忍了,老婆孩儿才能跟咱过上风平浪静的日子。”
下车后,我蹲在地上泪如雨下,为司机的话,也为自己对风平浪静日子的向往。我擦干眼泪向着家的方向走去,看着那亮灯的窗口,我的脚步充满了忍辱负重的悲壮。
二
接到单位让我去北京驻站半年的任务时,我是可以选择不去的。但我还是答应了,其实,我的动机无比狭隘:我只想知道罗颖得知这个消息时,会是什么样的态度,以及我在时、我们感情一直很好时,她尚能出轨,那么这种不长不短的离别呢?
我想到她会表现出不舍,但没想到在为我收拾行李时,她会哭。眼泪滴滴答答地打在我的衣服上。不管怎样,她还是在乎我的。于是,我觉得,这场离别是对的。
一个人北漂的日子,我故意不表现出对单身生活的不适。当罗颖在电话里追问我是否想她时,我总是违心地做思考状,然后慢吞吞地说:“有点想,尤其是想女儿。”每次听到她明显的不快时,心里还是会泛起小小的得意,之后便是失意与失衡——我对她的过分,仅能做到此种地步。
半年里,不知道怎么会发生那么多事情。首先是爷爷的脑萎缩发展到了最为严重的地步,家里无奈地将他送到专业的养护院。为了来回看望方便,罗颖学会了开车,每个星期代我去照看爷爷。等到我中途回来去看他老人家时,他已经不认识我了,只是凡事依赖罗颖,而且一直认为罗颖就是我。有时,他也会莫名地发脾气,六亲不认,无论对谁抬手就打。有一次,罗颖在喂他水果时,挨了结实的一耳光,痛得泪水横飞。这些,我都是从护工那里知道的,罗颖一直没有对我说。我的心里,既心疼也温暖。曾经的婚姻里,她和女儿一直是我的宠儿,然而,当生活的重担落下来,她一样可以为我担起那片天。
还有,女儿在幼儿园里滑滑梯时摔伤了,幼儿园百般推托,她既要跟校方交涉,又要一个人做女儿的陪护。后来,又辗转许多关系,为女儿办了转园手续。
还有,她弟弟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整天宅在家里,父母无奈把他打发到我们家。罗颖除了帮弟弟找工作,还每天逼着他去学外语。
还有,她单位里那个一直与她不睦的同事四处散播谣言,说罗颖老公有了外遇,在北京买房置地……
罗颖和我说起这些事情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说:“这一盘点才发现,自己还挺能担当的呢。可见,没有享不了的福,也没有遭不了的罪。所谓的女强人,有时也是逼出来的。”
为了不让她成为女强人,我强烈要求调回本部,回归家庭。在那份归心似箭里,我做了一个决定:把她宠坏,让她变成一个对诱惑免疫的弱女子,让她终生负疚,让她悔不当初。我就不信,阳光下的婚姻与爱情抵不上那永远无法登堂入室的地下恋情。
三
带着无比复杂的心情,我再次看了他们曾经的聊天记录。尽管看一次伤一次,可是,我还是希望在那些字里行间,找到罗颖心灵出走的根源。用一个男人的眼光打量男人,我觉得,那个他,根本称不上对手。我无比清醒地感觉到,他之于罗颖,不过是图一时之新鲜,想找一个人,进行那婚姻里、老夫老妻间无法进行的浪漫
而那时的罗颖,经历了结婚、生孩子、生活沦为琐碎的全过程,不遇到此人,也会遇到别人。她出走得有多义无反顾,她回归得也就有多么坚定不移。在他们最后的对话里,罗颖这样写道:“那天看到一篇文章的标题,叫做《圈养的忠诚不值得歌颂》。它解脱了我的罪恶感,因为,如此回归家庭,我将死心塌地,无比珍惜。想来你的感受应该与我有相同之处。就让你我带着这永远的秘密,相忘于江湖。”带着无比复杂的心情,我再次看了他们曾经的聊天记录。尽管看一次伤一次,可是,我还是希望在那些字里行间,找到罗颖心灵出走的根源。用一个男人的眼光打量男人,我觉得,那个他,根本称不上对手。我无比清醒地感觉到,他之于罗颖,不过是图一时之新鲜,想找一个人,进行那婚姻里、老夫老妻间无法进行的浪漫。
那人的回复是:“至今不曾后悔遇见你,对你的感激已无处表达。只能承诺你,若在人海里再相遇,假装不认识你,从此,终生做你的陌路人。你应该幸福!”
很想,按下删除键,但我还是犹豫了,还是想留一条罪证在手,为什么,也不为什么。
每天,我不管是否加班,都准时去单位接她,给她拉车门、帮她披外套,首先问她今天单位里是否有不开心的事情。迎着她同事的各种目光,罗颖渐渐坦然、得意。
她偶尔进厨房,我会捧起她的双手,夸张地说:“您这双手哪里经得起冷水和洗洁精的损伤啊。快出去吧,我都快心疼死了。”女儿叫嚣着说:“爸爸真肉麻。”
罗颖母亲去世那段时间,我们把女儿送到妈妈那里,无比烧包地去了欧洲十五国。在以浪漫著称的巴黎埃菲尔铁塔之下,我吻了罗颖。我对她说:“罗颖,父母终有一天,会先我们而去,孩子也会长大,有她自己的世界。只有你我,是陪伴对方老得哪儿也去不了的那个人。所以,我必须得珍惜你,爱护你,就像爱护我自己那样。”
罗颖哪里受得了如此的糖衣炮弹,眼见着,那个差点在庸常生活里沦陷的女子,日益活色生香起来。对于同事之间的不睦,她总是淡然处之,她对我说:“我有这么好的老公了,何必还要寸土必争。”每个周末,她都去养护院,除了照顾爷爷,也关照那些儿女时常不去探望的老人。她说:“人到中年,还能成为他们眼中的天使,这感觉要多好有多好。”她总是跟女儿为在我这里争宠而吵架,然后她像孩子一样来我这里告状……
终于,有一天晚上,躺在我怀里的罗颖无比沉默。在我即将昏昏入睡时,她说:“老公,有件事,我想跟你说。不说,我会疯的。”
其实,仅就内心而言,我真的很想了解罗颖会怎样描绘那段历史。她真的被我宠坏了,坏到自己不愿意承担任何的秘密,所有的东西都希望我跟她一起来负担,或者说分享。但她不知道,有些事,出口成伤。说与不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局面。我再坚强,也无法面对赤裸的真相。
于是,我假装无比困倦,转身鼾声如雷,留下罗颖一整夜地辗转。
四
爷爷病危的消息传来时,我和罗颖衣不解带地陪在病床前。望着熬得消瘦的罗颖,我有些心软。她就是这样一个总是恰到好处地让人心疼的女人,也许,有些事情,说出来,对她来说,是种解脱。我若足够坚强,足够爱她,就应该没有什么不能面对。
可是,一件事,改变了我的想法。
在医院,我接触到这样一个病号,原本只是个小小的胆囊炎手术,却因医生不小心碰到肝动脉大出血而先后做了三次大型手术,导致腹肌及腹肌神经全部萎缩,也就是说,他的肚子真的只剩下一层皮包裹着腹腔里的器官。我曾亲眼见他吃过饭后,薄薄肚皮下几近裸露的胃。对他来说,生命岌岌可危。
我在他的伤口里,看到了一些关于婚姻的真相。在婚姻里,有些事,你不必听到对方的忏悔,因为有些忏悔,是无法面对的。就如不是所有的伤口都需要清创处理的,感情的伤口,越是清创,它扩展得越大,不如交给岁月,让它慢慢愈合,不如淡漠到淡忘,让它得不到生长的养分。
我在那一刻,豁然开朗。我在那一刻,终于彻底轻松。
爷爷走了,看着比我还要伤心难过的罗颖,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永久地删除了那些聊天记录。尽管它无法从记忆里根除,可是,它带来的伤害已经在岁月里结茧。尽管永远不会忘记,但我试着尽量不去想起。
所谓白头偕老,我想,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炼成的吧。
1
我大概是这所学校里唯一一个没有镜子的女生了。当我的女同学们在课间或课上拿出她们花花绿绿、造型各异的镜子时,我都恨不得躲到厕所里,但我很快发现那里也不是避难所,因为在洗漱台前有一块大得多得多的镜子。一起如厕的女生会看着镜子里的我发出一阵阵怪笑,然后指着我的鼻子说:“啊,原来,这是一面照妖镜,你看你现出了原形。”
她们说的,是我右下巴上方一块瓶盖大小的蝴蝶状红斑,那“蝴蝶”的触角几乎和我的嘴角相连,让我整张脸都因此显得怪异、扭曲和骇人。
我捂脸跑出了厕所,发狠地、报复般地搓揉那块红色的皮肤,企图把那块难看的红斑擦掉。可妈妈说,那是胎记,无法去除。
胎记?所以,我真像她们说的,是个怪胎吗?
我低着头,横冲直撞地冲进12月份的空气里,和许多人不同,这是我最喜爱的季节,因为PM2.5的持续爆表,肮脏的、充满浮尘的空气会将我那张羞于见人的脸隐匿在浓浓雾霾之中,一种丑陋遮盖住了另一种丑陋,我终于得以在人群里抬起头来。
没想到会撞上人。
“嘭”的一声巨响,眼前的人被我撞得连连后退了几步,我也因为巨大的冲击力一下子跌坐在地上,口罩也脱落了,身体更是半天没能起来。
“啊,对不起,你有没有事?”一个急促的男声传了过来,随后,一个颀长的身影开始向我移动。我竟然莫名地开始慌张,一股不知何处而来的力量让我跳了起来,我下意识地捂住我的下巴, 结结巴巴地说“我没事我没事”一边跌跌撞撞迅疾跑开。
我,就是这样一个谨小慎微的胆小鬼啊!
2
下午的英语课上,老师介绍新来的同学,当他的身影从门口进来时,我就认出了他。是那个在雾霾里撞倒我的男生。他落落大方地上台做了自我介绍,他叫林纪,刚跟随调动工作的父母回到中国,介绍到最后,他开玩笑地调侃起了天气:I would say everybody have a nice day,but you see,It’s not nice at all.(我本想祝大家度过美好的一天,可这天气跟美好根本不搭边)。
所有人都被他的风趣逗乐,只有我,在听到他这样说之后,把头深深地埋了下去。我不知道自己在难过什么,可就是有一种“吾之蜜糖,彼之砒霜”的失落感。
在随后的课堂展示上,我再一次成为众矢之的,而这一次,开弓的正是林纪。他在讲台上侃侃而谈的时候,突然毫无征兆地说起我来,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我的蝴蝶红斑称赞了一番,他说,它真的非常美丽。语气认真,热情洋溢。
班里一下子就哗然了,各种叽叽喳喳的讨论声伴随着窃笑一起向我袭来,我在他们目光的围攻和言语的环绕下,简直如坐针毡。我并不是没有被指指点点过,可没有一次,像这样开诚布公、不留情面。
是的,林纪的赞美,在我看来,就是一种变相的嘲笑。他当着全班人的面,把我的伤疤淋漓地展示了出来,因为他的提醒,所有人都把目光聚焦在我脸上那块烙印一样的红斑上,他们打量着我,用各种难以揣测的表情和心绪。
我终于无法忍受,起身冲出了教室。把那股巨大的、让人火烧火燎的热潮甩在了身后。
3
那以后,林纪找过我很多次,他似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但敏感如我,实在难以轻易原谅他,于是每次我都避而不及。最初的好感在上次的事件之后化作浓重的怨气。我讨厌他那么直白地指出我的缺陷,也讨厌直白地指出我缺陷的他正好是我喜欢的样子。我别扭地怨恨着他,也怨恨着自己。
他有时候会用带点懊丧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说“你好歹听我解释嘛”,又好像在说“到底要怎么办呢”。
一直到寒假前一天,他才又给我写了一封信,趁所有人到学校前放进我的课桌里。我摸到那个写着我名字的白色信封时,感到一阵突突的心跳,剧烈到甚至觉得它要从我的嗓子眼蹦出来,尽管我知道,那并不是什么情书或告白信。
信封里夹着一页纸,还有一张照片。照片里的人是我,夕阳西下的教学楼长廊上空无一人,我正迎着落日的余晖昂首眺望,下巴处的蝴蝶红斑在光芒的映照下非常显眼,但出乎意料地异常美丽。照片里的我的样子,不再畏畏缩缩,不再低头黯然,而真正像一只要展翅高飞的蝴蝶,只待临风而起。
信很短:
第一次来学校,办完入学手续在学校溜达的时候看到了你,我觉得有着蝴蝶红斑的你在夕阳下看着很美,就拍下了这张照片。也许因为我一直在国外,对国内的美丑观念了解不多。但请相信我那次在课堂上说的话都是出于真心,无论别人如何评说,你的蝴蝶红斑在我看来真的非常特别和美丽。
林纪
我紧紧地攥着那封信,突然百感交集,在18年的时间里,终于有一个男生说我的胎记很美丽,并且是出于真心。
只是,爸爸已经买好了去上海的机票,第二天我们就要去那里做祛斑的激光手术。
我对他说,这是我想要的成人礼。
4
春季开学的那天,我在大家的注目中走进了教室,这一次,我昂着头,步履轻快,我知道,我和他们已经没什么不一样,谁也不能嘲笑我。
我偷偷地看了一眼林纪,他也盯着我看,眼神里的复杂不言自明,然后,他似乎叹了口气,把头低了下来。
我的生活趋于正常,和林纪也再无交集,我想,我们大概都不知道要再说什么了吧。
冬天将去的时候,这个城市的雾霾还是一样的严重,在大家声声抱怨的时候,我却怀念起它曾经带给我的安全感,我曾在它的庇护下,不发一言地穿越过人群和城市,想必那样隐忍的姿态也是有几分美丽的吧,而如今,我和那千千万万的人毫无二致,一样地融入这无边的空气里。
“你的口罩。”林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吃惊地看着他把我的口罩递给我,这口罩……
“去年撞到你的时候,你掉下的,后来你一直生我气,也没有机会还给你。”他笑笑抻了抻书包带,眉眼间居然有点不好意思。
“啊,谢谢。”我接了过来,一时语塞。
在长长的沉默过后,我还是没忍住问他:“你觉得我现在看上去怎么样?”
他真的是非常认真地开始端详我,看得我几乎要局促不安起来,我难安地等待着,他却最终什么也没回答。
“走吧。”他这样说道。
我们一起闯进浓重的雾霾里,虽然近在咫尺,他的脸却看不分明。然而,在皑皑浓雾里,突然有一只手牵住了我,然后,一个温柔的声音
在我的左耳旁回荡起来:你看上去和过去一样美丽。
这个故事送给那些还在爱情面前徘徊犹豫的人们,希望你们勇敢。
No.1
一个女孩会从什么时候起变得不好惹?
当她有了孩子以后。
别指望一只怀了小猫的母猫会对这世界服软,也别指望它会像以前一样对你,别留恋它曾经温柔的时候。它是一个母亲了,它的眼界不一样了,它的勇气也不一样了。
如果像这样,你爱过一个女孩,可是后来,你知道她当了妈妈,你就忘记她吧。
她的世界里,不会再有你了。
No.2
大伍看着水枝垂头丧气地走出学校的大门,他马上跟过去,带着几句掂量好的玩笑话,和一脸假装卖傻的谄笑。“下个月的工资也要扣光了吧?哈哈,嘿嘿。”他故意显得幸灾乐祸,其实真心替水枝犯愁。他推着单车走到水枝的侧面,观察着她的表情。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水枝,就会变得这副没骨气的样子。“别郁闷啦,你不去食堂吃饭吗?那你想去哪吃?我请你啊?”他兀自小心翼翼地热情着,可水枝根本不理他。
这是这学期以来的第四次,水枝被罚款和处分。学校做得也没什么错,作为一名老师,职责是教好你的课,怎么可以讲着讲着就带着学生往山上跑,去掏鸟、砍树、挖人家祖坟。当然,水枝的心是好的,她跟她的学生说:“我们应该在树林里、在阳光里、在鸟鸣和花香里读诗,那才是真正的语文课。”
爬到山顶,举目远眺,风景很单调:沩水流过镇子,镇子浸在阴天里。这是个羞涩自闭的小地方,也许只有爬到山顶才能让人透气。水枝沉醉在难得的自在中,忘记了她的学生是群货真价实的捣蛋鬼。
大伍把水枝送到家门口。很多男人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这种点头哈腰的公主跟班,心中有个他甘愿服侍的女孩,神圣不可亵渎。
水枝没有径直回家,她在楼下的小卖部买了一瓶白沙啤酒,她决定拎着这瓶啤酒去行街。天色将晚,是故事里唐僧师徒四人西行路上的逢魔时分。头顶是浩渺星图,脚下是紫红的热沙。水枝好想去流浪,可是她没有名目。她走在路上,故意把自己搞得很颓废、很潦倒、很放纵。
水枝承认她没有那种气质,那种流浪的气质若不是天生的,后天怎么培育也发不了芽。
大伍又神出鬼没地出现了。这次他说:“要不,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吧。”
No.3
他们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来到长沙,来到一间水枝从未去过的酒吧。
水枝和大伍大口喝着啤酒和汽水。大伍问水枝:“你还郁闷吗?”水枝不领情,今天晚上既然是要有那么点点不同,就要不同得不彻底。领情多乖啊,多土啊。她把自己的汽水塞给大伍,抢过他手里的啤酒,咕嘟咕嘟灌下去。她这种海量的样子大伍还是第一次见,她自以为自己足够放肆了,可是在他看来,她的眉目更加秀雅,她的人更加甜蜜、文静、芳香。
事隔多年,大伍还会想起那个晚上。其实在那个晚上,那个场景里,他可以去揽水枝的肩膀。如果他足够大胆的话,他还可以向她求爱。他们青梅竹马了那么多年,从小学到中学到师范学校,都不需要更多的了解,如果她接受他的求爱,他们可以马上就订婚。
摇滚歌者唱完了一首歌,粉丝们大叫:脱脱脱!这是每个酒吧必有的节目,想要气氛热烈,主唱就得来个半裸。可是那摇滚歌者却正正衣领说:“不能脱,接下来我要唱一首歌,献给我最喜欢的诗人,今天是他一百周年诞辰。”
他换了一只木吉他,开始唱了。他用自编的曲子,唱了一首诗:
“科尔多巴,孤悬在天涯/漆黑的小马/圆大的月亮/橄榄满袋在鞍边悬挂/这条路虽然我早认识,今生已到不了科尔多巴”
这是洛尔迦的诗,是水枝最喜欢的诗人的一首诗。洛尔迦年纪轻轻就被长枪党处决了,而她看着台上的人,那歌者留着胡子,长发披离,带着点脏脏的耐看和一种介于强盗和圣人之间的神情。她心中的诗人就这样又活过来了,就在这小小的舞台上,弹着吉他,犹豫而又平安。原来在晦涩自闭的小镇以外,在小学校和小山坡之外,真的存在不一样的世界,而这个世界里,真的有跟她一样的人。
她觉得整首歌的时间,他的目光都是投给她的,那是种同类的惺惺相惜,逼出你心里爱情的血性。
他好像在说,姑娘,有种就跟我来吧。
那天散场时大伍找不到水枝了。深夜,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如果在西游记里,正是妖怪们开宴要吃唐僧肉的时分。
No.4
水枝跟着那支乐队走了,是的,什么都不要地走了。对于年轻的她来说,其实也没有什么是非常重要的吧。一份小学教师的工作,一个渺小得Google Earth 都探不到的小镇,或是一个怯懦保守、永远也不敢表白的男孩。这些都太腐朽绵软了,而水枝需要的是一些痛快的东西。
水枝跟着乐队渠道一座座她没到过的城市,在那些城市的摇滚酒吧里,每天端坐在前排、听歌、喝小啤酒。或者在后台帮他们数钱、擦琴、缝演出服。她变成了一个游牧民族女子。哦不,是一只羊,酒吧就是他的香草山,歌声就是她的方向,而李湁就是她的牧者。
初识那个晚上,那个洛尔迦的夜晚,李湁其实没有注意过台下的任何人,是在散场时才忽然听得一个女孩在远远的喊他。大月亮下,她向他跑过来。她的头发在风中散开,她长得真好看啊,这让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看见了仙女。他的乐队知趣的离开了,有人不无猥琐地拍拍他的肩膀——这种事情乐队常遇见,为音乐着迷、甘愿献身的少女,她们往往比他们还主动、还直接。但是那个晚上,他和水枝做了什么?他们只是谈起诗,谈起洛尔迦、北岛、保罗*策兰和聂鲁达。
他最后说:“你是坐着UFO来的吧,你怎么就忽然出现在我面前了,还讲了这么多有意思的话,你是我找了很多年的人,我舍不得让你走。”
水枝说:“我不走。”
天微亮,他们牵起手,去吃了个早饭。从那天起水枝就是李湁的女朋友了。李湁说,这场一见钟情是真的。他真的是很爱她。
No.5
乐队往北迁徙,最后来到北京第1000场演出之后,这支小小的乐队就宣告解散了。可是北京对于水枝来说,却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因为李湁说他不想再流浪了,他想定居在这里,他喜欢这里。
那么好,就留在这里。“可是我们怎么生活呢?”“我可以写歌,卖给唱片公司。”“好啊,那你好好写歌。”于是生活杂七碎八的任务交给了水枝。水枝先去找房子,再去找工作。
水枝说:“我要一个单间,两个人住,但价格不要这么贵的。”中介的男子说:“这个单间是全新装修的,再低的价格承受不起啊。”算了下钱包里的存款,她只交的起三个月的房租。她坐下来,喝着中介公司纸杯里的水,决定怎么着也得把价讲得再低点。
No.6
自从水枝离去后,大伍一度很恨她。有时候甚至希望她是死了,这样他就不用面对另一外的一种可能性:她活着,只是跟别人走了。隔了很久他才知道水枝在北京,他也知道她真的跟别人在一起。
什么是嫉妒的滋味?嫉妒就是一只小虫子,有毒的那种,啃你的心,使它从缺个小角变成缺个大弧,慢慢心就被咬小了,人就有了心疾,受不了的时候,就一定要做点什么去止痛。
大伍来北京找水枝,见到水枝的那天,恰逢她跟她工作的酒店闹辞职。
她说今天的工钱就算了,但之前的要如数给我。老板说:“那你要想好哟,你前脚走我后脚就有人来顶。”
见水枝没有反悔的意思,那个老板就让一个手下的伙计从收银机里刨钱。全给她硬币,老板要折磨水枝的自尊,在折磨中,给水枝足够的时间把辞职的问题明白:你有个房子要租,还有个男人要养,这周围能体面当服务员的酒店没有第二个,辞了我这里你会有一段相当稳定的失业时间,他都替水枝绝望。
但水枝还是决意要走。路上她跟大伍说,受不了那么廉价的薪水还在其次,最受不了这老板总喜欢拍她肩膀,或者偷偷闻她头发。她没有看大伍的眼睛,她怕泄露一丝半点的不坚强。但是大伍明白了,他拉着水枝回到那个店里,找到那个老板,把那一袋子硬币举起来,口袋冲下,倾泻在老板的秃头上。这样快意恩仇的事情平生做得还真是屈指可数,如果没做这件事,大伍回南方后会更弄不明白自己这一年来北京的用意。不是来抢水枝的么?不是要和她男朋友单挑的嘛?不是对自己说好了,不论怎样也要告诉她,他爱她吗?可是最后他仅仅是听了听几千个硬币砸到地面的响儿,就又灰溜溜地回去了。他知道自己从小到大没什么长进,特别是在对水枝的感情上,也许是太爱她了,所以特别窝囊。
他不再恨水枝了,他恨自己。
No.7
水枝换了份瑜伽教练的工作,后来又成了化妆品的推销员,再然后是家具城的店员,可是李湁的歌却只写出三首,全没卖掉。水枝很喜欢那些歌,她练会了哼唱。每天晚上,她哼着这些歌下班回来,他们就在歌声中吃晚饭、吃西瓜。然后一起到楼下遛弯。
有那么一天,水枝回到家中的时候,看到李湁召集了好多男男女女,大家在饮酒作乐。有人说:“李湁的歌卖出去了,卖了一万多块!”李湁说:“水枝,去楼下再提一打啤酒上来!”水枝说:“我提不动,你来帮我。”
一只烟灰缸就砸过来。其实一只准星偏了的烟灰缸也造不成什么重伤,造成伤害的是丢烟灰缸这个行为的本身。
水枝再上楼来的时候,那群人都散了,连李湁也不见了。只剩她自己,和杯盘狼藉的小屋子。水枝走到窗前,窗外有雾,看不到月亮。整个华北好似都掩泣在雾中,而科尔多巴城,孤悬在天涯,是永远也到不了的地方。门开了,送客归来的李湁醉醺醺地抱住水枝。“对不起,让我们好好在一起。”他嘟哝着,就那么跪着睡着了。
水枝拿条毯子把他盖好,临出门前她想了想,还是带走了那天的垃圾。当天亮雾散,她的恋人醒来,会发现她走了,他会认为她只是赌气,或者觉得她小心眼,都没关系,反正水枝这一走,真的没有回来。
No.8
很多年以后,水枝在一个秋天的上午醒来,有那么一小会儿,她想起了过去的种种的所谓前尘往事。她这样一个简单的女生,也没有太多前尘往事,硬要去想的话,就是大伍和李湁。一个是青梅竹马,一个是一见钟情。一个让她知道了怎样被爱,一个让她领悟了如何去爱。最后她却抛弃了他们,都不要了。就像古人千金散尽,换得一身清风。
水枝最后结识了现在的丈夫,一个很好很好的男人。她非常爱他,他也非常爱她。水枝讨厌亦舒写的那些东西,什么我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外一些人之类的话。我们与一个人结婚,一点是因为他是我们最爱的人,否则你就是混蛋。
说起丈夫给她的感觉,怎么形容呢?他让她觉得,她是在连绵的冷雨里赶了好多天的路,忽然有幸邀请进一间有柔软沙发和热烘烘的壁炉的大房子,里面灯火通明,彻夜不息。
这个秋天的上午,或者另外的某些秋天的上午,大伍或李湁会想起他们生命中曾经有个叫水枝的姑娘。他们错过了她,因为他们的懦弱或者粗心。也许他们愿意有机会找到她,跟她好好剖白自己,让她重燃信心。但是他们也知道,这姑娘其实已经成了他们生命中的科尔多巴城,在远远的天涯,永不可接近,路途再熟,也无法抵达了。
没有结局的爱情,一定是因为爱得还不够多。
爱得足够多,足够努力的爱情,定会有好的结果。
水枝对丈夫说:“这是个好季节,我们可以拥有一个小孩。”丈夫说好。然后,她知道,她很快就可以做母亲了。
而这之前所有的一切,都变得很轻很轻,没办法和这个小孩相比。
我是苏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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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手捧初梦※
没完?
再续兄弟情
小说出了
smile
觉得很好
不知天高地厚
老邓,赶紧出现说,小妹仔最喜欢看
……
原来你那么有文采,没有发现啊,
暮晨
邓大神,写小说了啊
陌上
文笔愈发老练了,好文采,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