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为人知的“走婚”风俗

荒村笔谈

   在四川省西南边边陲与云南交界处,有一个美丽的旅游景点---泸沽湖,泸沽湖畔居住着某少数民族的一个有几千人聚居部落。该部落至今仍然是以“母系社会”形态展现给游客的。所谓母系社会就是一个家庭成员中,女性基本上是外婆,母亲和女儿,男性则是舅公,舅舅和外甥。家长一般由德高望重、精明能干的女性担任,但不一定是辈分最高者。家长有绝对的权威。    朋友们一定会问,她(他)们的外公,丈夫和父亲哪里去了?
   诸君稍安勿燥,容探索者慢慢道来。
   传说这个部落本来人丁兴旺,但在古代一次大的战乱中,男性青壮年死亡惨重,所剩无几,头人为了加快人口繁衍速度,故将原有的固定婚姻改成非固定婚姻---“走婚”。后来就约定成俗啦。
   该部落习俗,当女孩年满13周岁时,在女孩生日这天,家长通知左邻右舍前来参加“成人礼”,与会人员大部分到达后,家长当众让女孩脱光全身衣物,一丝不挂地将少女丰满的胴体展现给观众,其用意是此女已经成人,可以接受“走婚”了。这个时候,女孩的母亲才悄悄地告诉女孩的亲生父亲是谁,为的是杜绝乱伦现象的可能性。   
    其实“走婚”也不是胡乱进行的,也是有其“前秦曲”的,即在事前就约好了的。因为该民族有跳舞的习俗,故经常相聚一块,在宽敞空旷的坝子, 男女手拉着手,围成一个大圈,环绕着篝火欢歌漫舞。在跳舞中,如果男子看中了牵手的女子,会用手指抠女子的手心,女子如果有意,也会用手指抠男子的手心以回应,意思是同意该男子来自己家“走婚”。当然也有女子主动先抠男子手心的,若男子看上了该女子,也会回应,即抠女子手心。
   晚会结束后,这对有情男女会到一旁去,女子会告诉男子自己的住处,如果这男子太年轻且是初次“走婚”的话,这女子会叮嘱男子来时别忘记带陀肉在怀里,以防备被女子家中的狗咬伤。
    因为该部落地处人烟非常稀少的森林地域,故房子基本上都是用原木搭建的,而且卧室都在楼上,卧室向外开有窗子;底楼作厨房、厕所和关养牲畜之用。房屋的周围设有1人以上高的围墙。每家都养有体型高大的狗,有的还养有狗中极品---连狼群都害怕的藏獒呢。
   走婚男子到女方家走婚时,必须过三关:第一关是要有强健的身体翻越围墙,因为围墙的门是紧紧关着的,所以这第一关残疾人就望洋兴叹啦!第二关是被狗发现后赶紧将准备好的肉抛给看家狗,看家狗习惯成自然,一叼到肉,知道不是小偷,也就不再叫啦;走婚男子立即进入第三关---攀上木头墙壁,从窗户进入女子卧室,就大功告成了。这第三关仍然是淘汰年老体弱和残疾人的好办法。当走婚男子进入卧室,女子就将一顶草帽挂在窗外,这可表三个方面的意思:其一,表示走婚进行中,你下次早点来吧。其二,表示病中或经期中,请回吧。其三,表出门办事不在家。  走婚者在楼下只要看到窗外挂了草帽,都会摇摇头,叹息一声:唉,那陀肉让狗白吃啦!然后扫兴离去。   
    在同床前女子先要问清男子的情况,同床后男子必须在黎明前离去。
    对于步入老年的男子,因为体力不如青壮年了,翻不过围墙、攀不上木墙,但如果是这家某位中年女子的“老相好”的话,只要在外面用特别的联络暗号通知房子里的人,就可以大开绿灯,特许从围墙门进入啦。
    这个部落的走婚习俗在十年动乱中曾经被强制取缔过,改而实行一夫一妻的固定婚姻制,但是没过几年就自动回到原有的走婚习俗啦。
    该部落的走婚习俗,如果单从性角度方面看待,则和西方的性开放没有实质上的区别,但这一习俗是人类仅存的、极其罕见的母系社会赖以存在的主要因素!倘若长期、强制取消这一习俗,该部落的母系社会状态便会逐渐消失。不过这一尝试,在四十多年前已经宣告失败。
    唉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 
2013年3月27日于重庆两江新区寓所 
2013年3月28日第一次修改

文章评论

笑瞰人间

关于母系社会之事,唐玄宗时代的藩镇头目之一,范阳节度使安禄山,他在未长成“气候”时,曾献媚杨贵妃,给比他年龄小的杨贵妃当干儿,当李隆基问其为何不先叫干爹时,安禄山即厚颜无耻地说:“胡儿(注:安禄山是当时中国西北的少数民族,故自称胡儿。)只知有母,不知有父。” 安禄山的话,道出了他们部落的母系社会现状。只不过那是一千多年前的事啦。而泸沽湖畔的母系社会延绵至今,的确非常奇怪,也鲜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