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下温来说交通

个人日记

降下温来说交通

霍琳

这个“降温”降得不是“华氏”,也不是“摄氏”,是舆论之温、议论之温,如果舆论温度还没有计量单位的话,我倒想先占为“霍氏”,给舆论也定个计量单位,呵呵。

转入正题儿,201311日已过去两个十天了,因为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严苛处罚而带来的驾车恐慌随着交通部“黄灯暂不处罚”的公开声明而淡去,其后的 “新驾考难”议论也过了焦点期,世界似乎归于宁静,但这是不是意味着新交规的影响也无声无息了呢?应该不是。

两周以前,随着故意遮挡、污损车辆号牌记12分,违反交通信号灯记6分,接打手持电话记2分等一些常见违规行为较重处罚措施的施行,“交通规则”终于被有分可扣的驾驶员视为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以至于元旦那几天有些人一到十字路口就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走了,网上也在广泛传播揶揄的“一夜未归”的笑话,讥讽交规的不合理,还有一批知名学者和社会人士也对新规定的科学性、合法性等方面提出了严正批驳。一部分人在批驳,另一部分人在默默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说,“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出门乘车坐副驾,我被多次告知要系好安全带,不然会被扣2分,但是我翻了新规定,原文却是“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是说特定路段,二是说驾驶人而非副驾啊?至今一头雾水。

新交规实施后的第二拔混乱是关于“驾考”。我本人是2012年底报了驾校,科目一的考试被通知在节后上班的第一天,14号,考点墙外,寒风中苦等了半上午后被告知考试系统升级,考试时间再定。当时就觉考题会变,询问领考带队结果回答说,还是那本书继续回家看!后来上网看风向,感觉自己还是对的,考题确实变了,科目一、二、三考试的通过率统统是百分之十左右的比例,电话询问驾校接下来我怎么学,回答说“学校也不知道怎么学呢……”,得,只好自己搜来考试大纲自己找来交通法规继续我自学的优良传统了。这个混乱不仅是考生的混乱,最重要的驾校居然没有提前应对的意识,更别说及时应对的措施,这样松散的管理如何培养出优秀的驾驶人?而这其实正是长期以来很多驾校的真实状况。

总感觉驾校关心的就两件事,一是挣不挣钱,二是会影响到挣钱与否的自身学员的考试通过率(当然这个感觉未必准确)。考试通过率是根本,是驾校生存所依赖的外在指标,但是围绕这个根本的大问题,驾校也在同时面对两方,这一边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及复杂的法律法规,另一边是希望自己快速通过考试拿到驾照的学员。在面对这两方的过程中就有一个权衡,是严格接规定来进行高成本的培训,还是快捷方便地让学员拿到驾证?他们往往选择后者,而这样的话,他们关心的就不是学员能否真正成为合格的驾驶者,而只是让他们领到证件,于是替考、打点、潜规则就成为一时之风,于是就出现有证却不会开车,开车却不懂规则,懂规则却也一知半解的持证者。网传笑话中“黄灯闪了一晚没敢过路口”就是典型的不懂最基本的交通规则。

虽然社会上有很多的批评者在批评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制度,但是必须承认的是我们的经济在发展,私人财产在增加,生活在改善。近年来激增的私家车就很明显地说明了这一点,但同时也随之带来了安全隐患。近两年我们的社会管理工作也在应对这种状况,增加夜考、增加危险驾驶罪,这些都在说明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在向严的方向转变,但是过去长时间的松散管理带来的混乱局面并非短期内可以消解,除了造就了一批不懂交规的驾驶者外,更为痛心的是形成了一种无序的、可以无视法律法规的、漠视法律、漠视社会秩序的落后理念。是的,落后的理念,这不仅是现在交通管理混乱的原因,更是一种管理的后果,而这种后果直接原因就是交通法律法规在公众中的普及不够系统和广泛,另外就是处罚不够严格,还有就是配套措施的不够到位了,交通管理部门及负有普法职责的部门所做工作还远远不够。

出行是“吃穿住行”这些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出行细节、出行表现可以很直观地看出一个人的素养,守法观念与守法习惯是个人素养的重要内容,“法”从理论上讲有着立法、执法、守法之分,通俗来讲法其实就是生活中的规则。不同地方的差别不仅在于经济上的发达与否,也在于人们有没有有秩序的生活,经济上再富有,如果是路口无视信号灯的混乱交通,街边是乱倒的垃圾,银行是不分黄线内外挤作一团,公共场所是毫无顾及的吞云吐雾,那无论如何不能说这是一个文明、友好的地方。一个没有规则意识的地方,潜规则会盛于明规则,劳动者未必有收获,行为结果也不可预期,生存质量和生活质量都很难说。所以由此,我对交通严管抱了一个很大很沉重的希望,希望它所带来的不仅是交通秩序的改观,更重要的是去影响人们秩序意识的形成,提升法律的普及度与执行力,从而以此为契机带来整个社会的重大变化。

变化可以有这样一个的层次,或者说顺序,或者说过程:

一、加强交通的基础建设。(一)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和科技装备。为交通管理部门配齐配强执法人员,为之做好先进的执法装备,并严格管理好这些人员。(二)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规范化。统一全国交通信号灯及其他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标准,淘汰质量低劣、设置混乱的交通信号装置,道路标志要设置科学并位置明显,让出行者享受到一流无瑕疵的管理服务。(三)普法体系、培训体系、质检体系等相关参与力量规范化。比如司法行政部门应该把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作为一个普法专题集中进行大范围深度宣传,每年的“12.4”法律知识考试可以把常用交通法律法规作为必考内容,这总比考那些法理或者大法要实用。比如培训体系,驾校的教科书应当严格审核,驾校师资不但要强调进门资格,而且要强化平时的培训以不断更新新知识,在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动时应该对教练员先行组织学习和资格考试,考试不能通过的暂停教练员资格重新进行资格考试。教学设施、器材、场地都要严格规范,特别是学时要有保证,……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管理问题当中有一个情况,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而机动车驾驶证的资格考试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来进行的,这当中就有一个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同步衔接的问题,不然就容易出现脱节,脱节不是问题,而大家的安全与利益受损才是问题,所以这种脱节是不应该出现的。(四)法律法规的不断改进。我们的整个交通管理已经形成了庞大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全国人大到各地规章,要了解全国全部的交通管理制度是不可能的,所以要尽量把交通管理规定进行统一,否则甲地的车辆驾驶人等到乙地违反了交通规则那就并不奇怪,因为交通的本身是全国开放流动而非某地封闭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是涉及日常生活的法,所以应增强条理性和易于理解。我在学习交法的过程中对限速问题进行了归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仅限速问题就有615950字,若非考试需要那一般人是不可能全面了解得到的,所以这就需要立法科学简明,同时也要做好道路交通的实地引导。

二、管好机动车。做好上述基础性工作以后,就是严管机动车,包括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虽然有人大呼“太严了”,但我这个等待考试的人还是认为新交法的严格管理是有必要的。严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管理的科学性,要经得起推敲,比如对“闯黄灯”处罚问题的争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得很明确,在“绿灯通行”之后是“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很明显,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黄灯亮时不得再抢行进入路口,这一条的处罚是有必要的,但争议的关键是路口信号灯无预告易引发追尾,这一方面确实需要在技术上予以解决,另外其实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最根本的还是一个从容驾驶不抢行的理念需要逐渐养成,这是驾驶文明的一个基本要求。管好机动车的另一个价值在于,驾驶人养成遵守交规的好习惯,同时也等于是增加了一个有着良好习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驾驶人很多时候是以行人的身份不开车出现在街头。管好机动车的第三个价值就是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示范作用了,这种示范作用真正形成现实效果是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的。

三、管好非机动车和行人。机动车驾驶人有分可扣有款可罚,管理起来是容易很多的,现实中最难管的就是非机动车和行人。昨天过路口,自己方向是绿灯,左右车辆都已停在路口外,眼看已经过了大半个路口,一个电动三轮车从右侧道路飞驶而来,险些发生碰撞,驾驶人毫无表情继续闯着红灯疾驶而去。红绿灯似乎只是机动车的红绿灯,行人处罚难成为交通乱象的一大痼疾。机动车驾驶要考证并在此过程中对交通规定进行系统学习,不考证的行人怎么办?行人若是都守规了那么交通秩序必然实现根本性改观,行人的交规意识是法律意识、规则意识的最直接体现,而实际上,这些看似麻烦的交规又何尝不是对生命安全的维系之绳。——没有规则和不需要去遵守这些规则,这样的人越是集中,这个地方的文明程度越是不高。

四、带动规范意识、守则意识、法律意识、自我管理意识。有了良好的、系统的、完备法律法规立法和执行体系,有了严守规定的车辆,有了严守规定的行人,我接下来所期望的就是以交通新秩序为带动,去营造整个社会生活的法律意识。这个法律意识即有政府的,也有民众的。政府的法律意识是要胸怀这样一个制度的体系,政府正是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来实现管理,通过管理来实现对社会和民众的服务。执法必严,执法必须人性化,执法必须主动,执法必须不断去反思去改进,法治政府才是责任政府最好的实现方式。人的法律意识,是通过交通法制的严格确立来普及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这些观念不但表现在行路上,而且会自觉运用于日常生活的其他方面,比如生意上的严格守约,比如遭受损失后的依法维权,比如民事争议上的证据意识与服法服判,比如刑事上的责任自担……如果真的可以通过交通管理秩序的改观而产生这样触动内心和观念的影响,那,我们的社会要更进一步地实现法治就迈出了踏实的一大步。

一个大梦、美梦,梦想中,呵呵。

2013120日周日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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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心海无央

论文啊!大才!这篇文章应该让更多人看见,还有我们独有的“霍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