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个人日记
遗嘱,仿佛是一个人快走到尽头了的绝作。虽多少有点寒酸,细细想来,还真觉得其意深远。
以前我们这辈人结婚,全然没有继承遗产的概念,起码房主和户口的姓名都是随男性的;即使男主人先过世了,家庭其他成员也不会想到应该怎么样怎么样的去争到一点遗产(当然也有个别的)。现代人可就不一样了,随着法制的逐步完善和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更新,继承二字更是史无前列的凸显了出来,甚至运用于几乎包括所有的人生领域!
结婚领证前,房主的名字得写上男女双方的;假如你有自己的工厂或几处房屋,必须写明离婚后得给配偶方多少份额的,或者给予多少补偿的等等,否则免提结婚二字。呵呵,新世纪新气象,吾辈悔之晚唉!
看到过为争遗产而不顾亲情大打出手的么?答案是也是。正因为如此,现在的人变得聪明多了,至少知道一点自己身后该如何处置财产,或或许多少为了减少一点身后的遗憾,于是也就有了所谓的“遗嘱”一说。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无论你多大年纪,都有万一的可能。所谓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指的就是不测事故。万一哪一天我遇到了不测,有了遗嘱多少不会带着太多的遗憾带入土中……
于是,俺也追逐潮流,早早的立下了遗嘱,清清楚楚的把“想法”钉进了“遗书”中。
遗嘱也不是万能的,它可以根据天时地利,根据人的地位高低,根据不同的手段而篡改。比如某某人为了达到霸占全部财产的目的,不择手段的通过各种关系网硬是颠倒黑白,篡改遗嘱内容等等等等,全然不顾亲情……
幸好我们的兄弟姐妹以及小辈们都还不懒,多数人都不会为了一点财产而大动干戈。但真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真是因为有了天有不测风云说,所以不得已而非愿望之为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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