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最有余地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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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
大概是这世界上最玄妙的一种感觉。
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心就在瞬间动了…
喜欢的对象可以很多,人,小动物,植物,
甚至没有生命的物件。
喜欢与爱不同,
喜欢的,只要气场相通就够了,
不一定要得到占有,很多时候的相遇只是瞬间。
喜欢上一池碧荷,
在风走过时,小孩童般害羞而不舍的微微摇摆作别;
喜欢上一幅十字绣,
绣布雪白,镶着极简单的画框,
绣着的小猪一家用色是那么温馨而明快;
喜欢上一个公交车上擦肩的男孩,
有着不加修饰的干净面容,青春流溢的那么自然。
喜欢永远生于瞬间,
虽然也许在此之前,相遇过无数次,
可就在那一瞬间,仿佛一瓶珍藏多年的晶莹的法国香槟酒,
被注入冻得发白的酒杯中,琥珀色的流光,泛着泡沫,
只一眼,心就醉了……
喜欢就像任性的少女
来的那么突然,说着似是而非的理由,
不经许可,就挽住你的手臂,紧紧相依。
喜欢过姐姐养的那只白色猫咪。
那个喜欢在我背后用爪子和牙齿拨弄我的裙带的小东西,
总是好奇的嗅闻着新来的客人带来的行李,
把它小小的身子紧贴着我,睡得安详如婴,
直到有一天姨妈搬家。它走失了……
也许,喜欢注定差了一点点缘分吧……
喜欢过一个人,
每次登陆的第一件事是下意识的看他是否在线,
又不敢打扰他,安静的等他看见我亮起来的头像,
天冷的时候提醒他加件衣服,把他当成大哥哥,
却又在他幸福的讲着他的女友时,
一边替他高兴,一边带了比蚕丝更细的一点嫉妒……
喜欢的,未必能彼此相守一世。
可就算有朝一日,天各一方,也会有一段快乐的回忆。
也许不曾得到占有,却也因此免于相负。
喜欢的东西,有一天遗失之后,
会常常想起,默默祝福它,遇到一个好主人;
喜欢的那个人,觉得全世界人都会喜欢他,
知道他有一段幸福的感情,你也会很真心的快乐……
推开窗,把手拢在嘴边,
对着雨后的世界大声说:“我喜欢你!”
阳光般明媚的扬起嘴角。
禅宗说,万事皆有余。
喜欢,也许就是尘世间最有余地的爱吧……
——文/心有千千结 编辑/一片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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